安全验证
, 7  行人与!非机动?车过街设施》。规,划 ! 7.1 —。 行:人,过街设施 — 7【.1.1  行【人,过街:设施规划应符合【下,列规定 《 :    — 1: , 交叉口行人过【街设施规划应保障】。行人过街的安全与便!捷并应符合无障碍】通,行要求 】     2 【 交叉口《均应规划设置—行人:过街:设施其总《体布局应符合城【市道路网规划—、非机动《车,和行:人系统规划并应与交!叉口的几何特—征、人流与车—流特征、微观—交通组织《方式等相协调 ! ,     3【  行人过》街方式的选择应根据!道路的功能性质、】。交叉口类型、交通】控制方式《及地形条件等因素】确定;应选用平面】过街方式 —   —  4  交叉口行!人,。过街设施应》具,备各方向《均可便捷过街的【。功能且同一》交叉口的《过街方式应协—调 《。     【5 :。 交叉口行人过【街设施位置的—选择应满《足,交叉口?。周围公共汽车站【。、轨道交通》车站、商业网点等】人流安全集散的要】求 ?    【 6  立体过【街设施?在满足基本功—能,的基础上其跨径、净!高等应按《道路远期规划横断面!确,定 《  《  : 7  交叉口过】街设施应《设置必要《的引导标识和安【。。全设施  】 , 7.1.2 【 行人过街设施的】布置应符合下列【规定: ?  《   ?1  立体交叉过街!设施的?。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! :  》   ?  :  1)对各方【向,。均为:连,续流交?通的立?体交叉应结合立体】交叉:选,型,设置:各方向功能完善的立!体过街设施》。。其过街方《。式和过街系统应【统一、连续》、便捷并应与公交停!靠站等设施衔接; ! , :      【   2)》对连续流《和间断流交》通,相结合的立》体交:叉应在间断流—处设置各方》向,功能完善的平—面过街设施在—。平面过街设施可满】足过街需求的情【况下不应设置立【体过街设《施   !  2  》。平,面交:叉口过街《设施的?规划布?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! 《  :       1】)干路与干路交叉】应采用?行人过街信号控【制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2【)干路与支》路交叉干路》应采用行人过街信号!控制支路应采用【斑马线;支路人【行横道上游机—动车道应设置人行横!道警告标线》  【   3  交【叉口范围内的人行道!宽度不应《小于路段上人行道的!宽度 — :。7,。.1.3《。。  立体《过,。街设:施,设,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!    】 1  当行人【需要穿越快速路【或铁路时应规划设】置立体过街设—施 : : :     2  】城市商业密集—区,、文体场馆、轨道】。交通车站附近—的交叉口《可设置与周围—建筑物直《接连通的立体过街】。设施;在学校、【。医院等其他有特【殊要求的地方—可规划?设置立?体过街设施;在必须!规划设置的立体【。过街设施《上应设置自动扶梯】或预留自动》扶梯的位置 — 》。    3  【。。。人行天桥或地下通】道的选择应综合【地下水位《。、地:上地下管《线、其他市政公用】设施、周围环—境、维护要求、工程!投资等进《。行技术、《经济、社会效—益等比?较,后确定?    !。。 4  《人行天桥或》地下通道的梯段【或坡道占用》人行:道宽度时应局部【拓宽人行道人行道宽!。度不应小于》原有:。宽度或不应小于3m! 《 7.1.—4  ?。人行过?街横道?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!定 》 :    《1  人行过街【横道应设置在车辆驾!驶员:。容易看清的位置应与!车行:道垂:直应平行《于路:。段路缘石的延—长线并应后退1m~!2m人行横》道间的转角》。部,分,长度:应大:于6.?0m:在右转?车辆容易与行人发生!冲突的交《叉口后退距》离宜适当加大到3】m~:4m:   】。  2  人行横道!宽度应根据》过街行人数量、人】行横道通行能力、行!人过街信号时间等】确定 【  : ,  3  高架道】路下人行横道的【设置应避免桥墩遮】。。挡行人观察迎面来车!的视:线宜设置《。行人过街安全岛和】专用信号灯并应符合!本,规,范第B.0.1【条的:规定 】  :  4 《。 交叉口设有转【角交通岛时》。其人行横道的设置应!结合转角交通岛进行!布置并应符合—本,规,范,第,B.0.2条—的规定 【  ?   5  人行横!。道两侧?沿路缘石宜》设置行人《护栏:或种:植具有分隔作用的灌!木,。丛等;行人护栏或】分隔设?施长:度应为30m—~120m主干路】应取:90:m~120m次干路!应取60m~9【0m支?路应取30m~【60m 《  —   6  无信】号控制及让行标志】交叉口应规划布设斑!马线并?应在人行横道上游】机动车道上划人行】横,道警告?标线 《 ,    — 7: , 环形?交叉口需设置人【行横道?时人行横道位置宜结!合,。交通岛设置》必要时可采》用定:时信号或按》钮信号控制 —。 ? 7.1.5 】 行人过街安全岛】的设:置应符合下列规定】 ?   》  1 《 人行?过街横道长》度超过16m时【(不包括非》机动车道)应在人】行横道?中,。央规划设置行—人过街安《全岛:行人过街安》全岛的宽《度不应小于2—.0m困难情况不】应小于1.》5m —     2【  :有中央分隔带的【道路可利用中央分】隔,带设置行人》过街:安全:岛;无?中央分隔带》的道路可根据下列情!况采取?相,应的措施增》设行人过街安全岛】并,应符合本规范第【B.0.3条的【规定 【。       【 , 1)有转角交通】岛的交叉口可减窄交!通岛0.7》5m~1.0m设】置行人过街安全岛】; :。 》      —  2)无转角交通!岛的交?叉口可利用》转,角,曲线范围内的扩展】空间设置行人—过街:安全岛; !    《  :   3《)当人行横道设【在,直线段范围内—时可减窄进》出口车道的宽度设】置行人过《街安全岛《 —    3  在人!行,横道中间《设置行人过街安全】岛时应在安》全岛靠?交叉口中心一侧的】岛端:设防撞?保护岛;防撞保【护岛的设置应符合本!规范:第B.0.3条【的规定;防撞保护岛!。。迎车面应设》置反光?装置;防撞保—护岛的?设,置不应影响》左转车辆的正常行】驶轨迹 》  》   4  —。行人过街安全岛【宽度不够时安全岛两!侧人:行横道可错开设置并!应设置安全护栏 】 7—.1.6  行人过!街信号设置应符【合下列规定 】     1】  行人过街信【号相位应与》车辆信号相位协【调;人行横道中间设!有安全?岛时应设置独立行】人,过街信号《。灯 【    2  行】人,过街绿灯时长—。不得小于《行人安全过街所【。需的时间《行人红?灯时间?不宜超过行人能够】忍受:的等候时间 !  ?。   ?3,  在各方向过街】行,人流量大的交—叉口可采用各方向】行人:过,街,全绿专用相位 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