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7 —。 行人与《非机动车过街设【施规划 】 7.1】  :行人过街《设施 !。。 7:.,1.1  行—人过街设《施规划应符合—下列规定《 ? ?    1》  交?叉口行?人过街设施规—划应保障行》人过街的安全与便捷!。并,应符合?无,障碍通行要求 【  —  : 2  交叉口均】应规划设置行人过】街,设施其总体布局应符!合城:市道路?网规:划,。、非机动《车和行人系统规划】并应与交叉口的几何!特征、?人流与车流特—。征、微观交通组织】方,式等相协调 !     3 】 行人过街》方式的选择应根据】道路的功能性质【、交叉?口类:型、交通《控制方式及地形条件!等因素确定;应选】用平面过街方式【  【   4  交叉口!行人:过,街设施应《具备各方向均可便】捷过街?的功能?且同一交叉》口的过街方》式应协调《。 , :  《   5  交叉】口行人过街》设施位置的选择【应满:足交:。叉口:周,围公:共汽车站、轨道交通!车,站、商?业,网点等人流》安全集散的要求 】 》   ? 6  立》体过街设《施在满足《基,本,功能的基础上—其跨径、《净高等应《按道路?远期规划横断面【确定 ?  —   7《  交叉口过街【设施应?设置必要的》引导标?识和安全《设施  【 7.1.—2  行人过—街设施的布》置应符合下列规【定 《     1】。  :立体交?叉过街设《施的:布置应符合下列【规定 —        !。 1)对《各方向均为连—续流交通的立体交】叉应结?合立体交叉选—型设置各方向功能完!善的:立体过街设施其【过街方式和过街系】统应:统一、连续、便捷并!应与公交停》靠站等设施衔接【;,  【       【2)对连续流和间】。断,流交通相结合的立】体交叉应在间—断流处设置各方向功!能完善的平面过【街设施在平面过街设!施可:满,足过街?需,。求,的情况下不应设置立!体过街设施 【   —  2?  平?面交叉口过街设【施的规划布置应【。符合下列规定 【   【    《  1)干路与干路!交叉应采用行—人过街信《号控制 》 : : ,      — 2)干路与—支路交叉《干路应采用行人【过街信号《。控制支路《应采用斑《马线;支路人行横】道上游机动车道应】。设置人行横》道警告标线 —。   【  3  交叉【口范围?内的:人行道宽度不应小】于路段?上人行道的宽度【 7.1!。.3  立体过【街设施?设置应符《合下列规《定 【  :  1?  当行《。人需要穿越快速路或!铁,路时应规划》设置立体《过街设施 【 :  :   2 》 城市商业密集区、!文体场馆、轨道交】通车站附近的交叉】口可设置与周围建筑!物直接连通的立体过!街设:施,;在学?校,、医院等其他有特殊!要,求的地?方可规划《设置立体过街设施;!在必须?规划设置的立—体过街设施上—应设置自动扶—梯或预?。留自动扶梯的—位置 【 ,    3》  人行《天桥或地下通道的选!择应综合地下—水位、地《上地下管线》、其他?。。市政公用设施、周围!环境:、维护要《求、工程投资等进行!技,术,、经济、社会效益】。等比:较,后确定 》 ? ,。    4 — 人行天桥或地下通!道的梯段或坡道占】用人行道宽度时应局!部拓宽人行道人【。行道宽度不应小于】原有:宽度或不应小于3m! : 7.—1.:4  人《行过街横道的设置应!符合下列规定—  【   1  人【行过街横道应设置】在车辆驾驶员容易】。看清的?位,置应与车《行道垂直《应平行于《路段路缘石》的延长线并应后退】1m~?2m人行横道间【的转角部《分,长度应大于6.0】m在右?转车辆?容易与?行人发生冲突—的交叉口后》退距离宜适》当加大到3》m~4m ! ,    2 — 人行?横道:宽度:应根据过街行人数】量、人行横道—通行能力、行人过】街信号时《间等确定 》 ?     —3  高架》。道路下人行横—道的设置《应避免桥墩》遮挡行人《观察迎面来》车的:视线:宜设置行人》过街安全岛》和专用信号》。灯并应符合本规范】第B.0.1条的规!。定 —。 ,  :  4?  交叉口设有转】角交通岛时其人行横!道的设置应结合【转角交通岛进行布】置并:应,符合本规范》第B.0.2条的】规定  !   5  人行】横,。道两侧沿路》缘石宜?设置:行人护栏或种—植具有分隔作用的】。灌,。木丛:等;行人护栏—或分隔设施》。长度应为30m【~,120?m主干路应取90m!~120m》次干:路应取6《0m~9《0,m支:路应取30m—~,60m !    6 — 无:信号:控制及让行标志交叉!口应规?划布:设斑马线并应在【人行横道《上游机动《车道上划人》行横道警告》标线 —   《  7  环形【交叉口需设置人行横!道时人行横道位置宜!结合:交,通岛:设置必?要时可采用定—。。时信号或按钮信【号控制 》 ? 7.1.5 【 行人过《街安全岛的设—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! :    — ,1  人行过街【横道:长度超过16m时】(不包括非机动车】。道)应在人行横道】中央规?划设置行人过街安】全岛行人过街—安全岛?的宽度不应小—于2.0m困难【情况不?应,小于1.《5m 》   》  2  有中央分!隔,带的道?路可利用中央分隔】带设:置行人过街安—全,岛;无中《央分隔带《。的道路可根》据下:列情况采取相应的】措施增设《行人过?街安全岛并应符合】本规范第B》.0.3条的—规定 《。。 , :        】 1)有《。转角交通岛的—交叉口可《减窄交通岛0.75!m~:1,.0m?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!;,。。 ? ?    《    2)—无转角交通岛—的交叉?口可利用转角—曲线范围内的扩【展空间设置行人过】街安全岛;》   】      3)当!人行横?道设在直线段范围内!时可减窄进出口车】道的宽度《设置行人过街安全岛! 《   《  3  在人【行横道中间设置行】人过街安全》岛时应?在安:全岛靠交叉口中心一!侧的岛端设防撞【保护岛;防》撞,保护岛的设置应符】合本:规范第?B.0.3条—的规定?;防:撞保护岛迎》车面:应设:置反光装置;防撞】保护岛的《设置不应影响—左转车辆的》正常行驶《轨迹  !   4  行人过!街安:全岛宽度不够时【安,。全岛两侧《人行横道可错—开设置?并应设置《安全护栏 — ? ,7.1.6  【行人过街信号设置应!符合:下列规定 —     1!  行人过街信号】相位应与《车辆信号相位协调】;人行横道中—间,设,有安全岛时》。应设置?独立行人过街—信号:。灯   !  2  行人【过,街绿灯时《长不得小于行—人安全过《。街所:需的时间行》人红灯时《间不宜超过行人【能够:忍受的等候时间 】    】 3  在各方向过!。街,行人流量大的交叉】口可:采用各方向行人过街!全绿:专用相位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