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7  【行人与?非机动?车过街设施规—划, 】 7.1  【行人:过街设施 【 7.1】.1:  行人过街设施规!划,应符合下列规定【    ! 1:  交叉口行—人过街设施》规划应保障行人过】街的安全与便捷【并应符合《无障:。碍通行要求 】     2】。。  交?叉口均应规划—设置行人过街—设施其总体布局应】符,合城市道路网规【划、非机动车和行人!。系统规划并应与交叉!口的几何特征、【人流与车流特—征、微观交通组【织方式等相协—。调 》  ?   3  行【人,过街方式的选择【应根据道路的—功能:性质、?交叉口类《型、交?通控制方式及地形条!件等因素确定;应】选用:平面过街方》式 》  ?   4 》 交叉口行人过【。街设施应具备各【方向均可《便捷过街的功—能,。。且,同一:交叉口的过街方【。式应协调《。   】  :5  交叉口行【人过街设施位置的】选择应满足交叉口】周围公?共汽车站、轨道【交,通车站?、商业网点等人流】安全集散的要求 ! , :     6  】立体:过街设施在》满足基?本功能的《基础上其跨径—、净:高等应按道路远期】规划横断面确—定  】   7  —交叉口过街设施应设!置,必要的引导标—。识和安全设》施  《 《7.1?。.2:。  行人过街—设施的布《置应符合下列规【定 —     1  立!体交叉过街设施的】布置应符合下—列规定 【        ! 1)对《各方向均《为连续流交通的立】体,交叉应结合立体交】叉选型设置》各方向功能完善的】立体:过街设施《其过:街方:式,和过街?系,统应统一、连续、】便捷并应与公—交停靠站等设—施衔接; —  》       2)!对连续?流和间断流交—通,。相结合的立体交【叉应在间断》流,处设置各方向—功能完善的平面过】街设施在平面—过街设施《可,满足过街需求的情况!下不应设置立体过街!设,施 《 ?    2》 ,。 平面交叉》口过:街设施的规划布置应!符合下列规定 【。     !   ? 1:)干路与干路交叉】应采用行人过街信号!控制 ? , ,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2)—干路与支路交叉干】路应采?用行人过街信号控】制支路?应采:用斑马线《;支:路人行横《道上游机动车道【应设置人行横道警】告,标线: ?     3 ! 交叉口《范围内?。的人行道宽》度不应小于》路段上?人,行道的宽度 【 《7.1.3  立体!过街设施设置应符】合下:列规定 】     1 【 当行人需要穿越】快速:路或:铁路时应规划设置立!体,过街:设施 ?。 》 ,   2  城市商!业密集区、》文体:场馆、轨道交通【车,站附近的交叉口可】设置与周围建筑物直!接连通的立体—过街设施;在学校、!医院:等其他有《特殊要求的地—方可:规划设置立体—过街设施;在—必须规?划设置的立》。体过街设施上应设置!自动扶梯或预留自】动扶梯的位》。置 —    《 3  人行—天桥或地《下通道的选》择,。应,综合地下水位—、地上?地下管线、其他【市政公用设施、周围!环境、维护》要求、工程投资等进!。行技术?、经济、社》会效益等比》。较,后确:定 》  ? ,。  4  人—行天桥?或地下通道的梯段】或坡道占用人—行道:宽,度时应局部拓宽【人行道人行道—宽度不应小于原有宽!度或不应小于3m ! 7.1】.,4  人行过街【横道:的设置应符合下列】规定 —     1【  人行过街—。横道应设置在车辆】驾驶员?。容易看清的位置【应与:车行:道垂直应平》行于路段《路缘石的延长线【并应后?退1m~2m人【行,横,道间的转《角部分长《度应大于6.0m在!右转车辆容易与【行人:发生冲突的》交叉口?后,。退距离?宜适当加大到—。3m:~4:m  】  : 2:  人行《横道宽度应》根据过街行人数量】、人:行横:道通行能力、行【人过街信号》时间等确定 — 》    《3  高架道路【下人行横道的设【置应避免桥墩遮挡行!人观:察迎:面来车的视线宜【设置行人过街安【全岛和专用信—号灯:并应符?。合本规范《第B:.0:.1条的规定 】     】4  交叉口设有转!角交通岛《时其人行横道—的设置应结合转角交!通岛进行布置并应符!合本规范第B.【0,.2条的规》定  】 ,  5?  人行横道两侧】沿,路缘石宜设置—行人护?栏,或种植具有分—。隔作用的灌木—丛等;行《人,。护栏或分《隔设:施长度应为》30m~1》20m主干》路应取90m~1】2,。0m:次干路应取》60m~《90m支《路应取30m~【6,0m  !   6 》 无信号《控制及让行标志交叉!口应规划布》设斑马?线并应?。在人行横《道上游机动车道上】划人行横道》警告标线 》。     !7  环形交叉口】需,设置人行横道—时人行横《道位置宜结合—交通岛设置必要时可!。采用定时《信号或按《钮信号控《制, : ? 7.1.5  】行人过街安全岛的设!置应符合下列规【定 《    — 1  人行过街横!道,长度:。超过16m时—(不包括非机—动车道)应在人行横!道中央规划设置【行人过街安全—岛行人?过街安全岛的宽度】不应小于2.—。0m困难情况不应小!于1.5m 】 :  :。   2  有中央!。分隔带的道路可利】用中央分隔带设置】行,人过街安全》岛,。;无中央分隔带的】道路:。可根据下列》。情况采取相应—的措施增《设行人过街安全岛】并应符合本规—范第B.0.3条】的规定 —     【    1》)有转角交通岛的交!叉口可减《窄交通岛0.75m!~1:.0m设置行—人过街安全岛—; 【   ?  :   2《。)无转角交通—岛的交叉口可利用】转角曲线范围内的】扩展空间《设置行人过街安全】岛,;   !      3【)当人行横道设在直!线段范围内》时可减窄进出口车】道的宽度设置—行人过街安全岛【 , ? , ,  :  3?  在人行横道中间!设置行人过》街安全岛时》应在安全岛》靠交叉口中心一侧的!岛端设防撞》保护岛;防撞保护岛!的设置应符》合本规范第》B.0.3条的规定!;防撞?保护岛迎车面应【设置反光装》置;防撞保护岛的】设置不应影响左转车!辆的正常行驶轨迹 ! :     4】。  行人过街安全岛!宽度不够时》安全岛两侧人行横道!可错开设置并应设置!安全护栏 【 7.1.6 ! ,行人过街信号设【置应:符,合下:列规定 《 》。    1  行人!过街信号《相位应与《车,辆信号?相位协调;人行横】道中间设有安全岛】时应设置独立行人过!街信号灯 》 《     2 【 行人过街绿—灯时长不得小于行】人安:全过街所需的时间】行人红灯时间不【宜,超,过行:。人能:够忍受的等候时间】。 —    3  【在各方向过街—行人流量大的交叉】口可采用各方向【行人过街全绿专【用相位 《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