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 【道路与铁路交叉规划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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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 【一般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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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1 !城市道路系统布【设,道路:与铁路交叉道口的位!置应符?合下列规《。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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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!。道路与铁路平—面,交叉道口《不应设在铁》路,曲线段、《视距条件不》符合安全行车要求】的路:段,、车站、桥梁—、隧道两端及—进站:信号处外侧》100m《范围: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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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2: 道路与》铁,路平面交叉道口应】选在铁路轨线最【少且以后不增设新线!处不应设在铁路道】岔处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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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 3 》道路与铁《路平面交《叉,道口处?有多股轨线》时应避?开轨道标《高有高差的地—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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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4 道路【与铁路平面》交叉道口《处有平行于》铁路轨道的道—路时规划平面交叉】道口宜选在平行道路!与铁路轨道距离最】远处;规划立—体交叉道口宜选在】平行道路与铁路轨道!距离最近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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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《5 : 道路与铁路—立体交叉道》口应:满足:布设立?体交:。叉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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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6.1.2 道路!与铁路交叉道口的】交叉:形式选择应》根据道路和铁路的性!质,、等级、设计行车】速度、?交通:量和安?全要求?、,地形条件《以,及经济效益等因【素综合确定》应选用立体交叉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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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3 【 道路与铁》路交叉宜布设成正】交形:式当布设为斜—交形式时交叉角不】宜小于7《0,°;困难地段交【叉角不应《小于60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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