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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道路与铁路!交叉规划《
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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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6.1 》一般规定
【。
6.1.!1 城市道路系统!布设道?路与铁路《交叉道口《的位置应符合—下列规定
【
》 1 道—路与铁路平面—交叉道口不应设在】铁路曲线段》、视距条件》不,符,。。合,安全行车要求的路段!、车站、桥梁—、隧道?两端:及进站信《号处外侧100【m范围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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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2 道—路与铁路《平面交叉《道,口应选在铁路轨线最!少且以后不增设新】线处不应设》在铁路道岔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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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3 道路与】铁,。路,平面交叉道口—处,有,多股轨线时应避开轨!道标高有高差的地】方
【 《4 ?道路与铁路平—。面交:叉道口处有平行于铁!路轨道的道》。路时规划平面—交叉道口宜选—在平行道《路与铁路轨道—距离最远处;规划】立体交?。。。叉,道口宜选在》平行道路与铁路轨道!距离最近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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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5 道《路与铁?路立:体交叉道口应满足布!设,立体交叉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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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》.2 道路与铁】路交叉道口的交【叉形式选择应根【据道:。路和铁路《的性:质,、等级?、设计行车速度、】交通量和安全要求】。、地形?条,件以:及经济效益等因【。素综合确定》。应选用立体交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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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1.3 】道,路与铁路《交叉宜布设成正交】形式:当布设为斜交形式】时交叉?角不宜小于70°】;困难地段交叉【。角不应小《于60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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