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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 》道路与铁路交叉规划!
》。。
6—.1 ? 一般规定
】
《。
6.1.1 【 ,城市道路系》统布设道路》与铁路交叉道口的】。位置应符合下列【规定
《
— 1 道路与铁!路平面交叉道口不】应设:。在铁路曲《线段、视距条件【不符合?。安全行车要求的路】。。段、车站、桥梁、】隧道两端及进—站信号处外侧1【00m范围》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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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2 — 道路与《铁路平面交》叉道口?应选在铁路轨线最】少,且,以后不增设新线处】不应设在铁路道岔】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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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】。。道路与铁路》平面:交叉道口处》。有多股轨《线时:应避开轨道标高有高!。差的:地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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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4 道路》与铁路平面交叉道】口处有?平,。行于铁路《轨道的道路时规划平!面交:叉道口?宜选在?平行道?路与铁路轨道距离】最远处?;,规划立体交叉—。道口:宜选在平行》道路:与,铁路:轨道距离最近处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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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5, 道路与铁—路,。立体交叉道》口应满足布》设,立体交叉的要求
】
6.【1.2? 道?路与铁路交叉道【口的交叉形式—选择应根据道路和】。铁路:的性质、等》级、设计行车—速度、交通量—和,安全要求《、,地形条件以及经济效!益等因素综合确【定,应选用立体交—叉
》。
6.1》.3: 道路与铁路【交叉宜布设成正【交形式当布设为斜交!形式时交叉》角不宜小于70°;!困难地段交叉角不】应小于60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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