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7【 立体交叉—范围内辅路、人行道!等其他设施》规划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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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《.1:。 :设,有辅路系统的枢【。纽立交应设置与主线!分,行的:辅,路,在城:市总:体规划?阶段无交《通量:数据时可按》主线车?道数所需的宽度确】定辅路宽度;在控制!性详细?规划或交通工程规】划阶段应按》。主路进出交》通量分段确定—辅路宽?。度具有明显集散作用!的一般立《交其辅路宜与—匝道布置相结合【;横断面及交叉口】。。渠化布置时》辅路应与路段协【。调一致并《应明确?公交:车站的布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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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》。.7.2 —立体交叉范》围内规?划非机动《车道:应与路段非机动【。车道连通;单独设】置单向?非机动车道时其【。净宽度?不应小于2》.5: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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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.3 【 立体交叉范围内】规划:人行道最小净宽【度不应小于》2.0m《并应设?置,无障:碍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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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7《.4 《立体交叉范围内宜规!划布设安《全设施所需用—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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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?.7.5《 规划《布设在立体交叉范围!内的人?行广场、排水泵站、!照明配电、绿化等】设,施不应影《响立体交叉的交【通功能 《。
5.7!.6 立体—。交叉附近不》应规划布《设可能?引起人员、物—资或车?辆聚集的建》(构)筑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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