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.5 !短间距交叉口—规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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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?.5.1 短间】距交叉口应进行【相邻交叉口》间的协调规划—协调规?划应满?足不产生通行能【力“瓶颈”区域【。的,要,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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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5.》2, 短间距交—叉口之间通行能力】的匹配?应,符合下?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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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1 ?上,游交叉口流入—车道组的《通行能力不应大【于,下游:交叉口?。流出车道《组的通行能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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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2 当无—法估:算通行能力时—相邻交叉口进口【。道数:的,对应关系《应符合下列规定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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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。 1)当相—邻两交叉口相交道】路等级相同时上游交!叉口流入进口车【道总数与下游—交叉口流《出车道总《数应:相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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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》)当相邻两交叉口相!交道:路等级不同》时上:游交叉口《流入进?。口车道总数与下【游交叉口《流出车道总数相【差不宜超过1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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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!。 , 两端?交叉口进口道均按】偏移:中心:线展宽时应进行两交!叉口的?协调规划当需—要设置人行过街横】道时应?设,置在:渐变段?中央(图4.—5.2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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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4.5》.2 短间距交叉!口进口道展宽的【。协调布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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