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3《.5 交叉—口,规,划要素
!。
3.5.—1 平面》交叉口红线规—划应符合下列规【定
! 1 总—体规划阶段除支【路外进口道》规划车道数应按上】游路段规划车道数的!2倍进?行用地?预留
!。 2 》 分区?规划阶段应确定【。干路交?叉口规划红线范围其!宽度应将《进,口道、出口道—、行人过街》安全岛、《公交车站等设施【所需要的空间作【一体化规《划;出口道规划【车道数应《与上游各路段进口道!同时流入的最多进口!车道数相匹配—
《
,
3— , 控制性详细—规划:阶段应落实上位【规,划确定的交叉口【红线规划内容—且宜同步开展交通工!程规划?应,根据交叉口布置的具!体形式以及交—通工程规划规—定,的详细尺寸并应确】。定交叉口红线
【
!4 控制》性详细规划》阶段应检验总体规】。划、分?区,规划所定交叉口规划!红线:范围内的驾车安全】视距并应《符合下列规定
!
? — 1)交》叉口平面规划时应检!验总体规划、分区】规,划,确定的交叉口转角】部分的安全视—距三角形限界;【
— 》 2)交叉【口规:划红:线范围内的高架路】。、立交桥或人行天】桥桥墩台阶及—隧道进出口等—可能遮挡驾车视线】的,构筑物应作安—全视距分析
】
》 5 改建、】。治理:。规划检验实际安【全视距三角形限界】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实!有限:界所能提供的停车视!距允许车速在交叉口!上游布设限》速标志
《
【 6 规划红】。线在满足进、—出,口,车道:数等总宽的要求下宜!。两,侧对称布置
】
,
?3.5.2 平】面交叉口《转角:部位平面规划应【符,合,。下列规定
【
?。。 1 平】面交叉口转角部位】红线应作切角处理】常规丁字、十字交】叉口的红线切—角长:度(图3.5.2】-1:)宜按主、次干【路20?m~2?。5m、支路1—5m~20m的方案!进行控制
【。
《
图3.】5.2-1》 交叉口红线【切角:长,度示意
—
2 ! 控制?性详细规划阶段【应检验总《体、分区规划阶段】所定交叉口转角【部位红线切》角长度是否符合【安全停车《视距三角形限界【的要求;三角形限界!应由安全停车视距】和转角?部位:曲线或?曲线的?切线构成(图3【.5:.2-2)》
?
!图3.5《.2-2《 平面交叉—口视距三角形
】
《。 3》 平面交叉口红】线规划必须满足【安全:停车视距三角形限】界的要求安全停【车,视距不得小于表3.!5.2-《1的规定视距三角形!限界内不得规划【。布设任何《高出:道路平面标高—1.0m且影响驾驶!员视:线的物体
—
,
?表3.5.2-1】。 交叉口》视距三角形要求【的安全停《车视距
—
【
—4 在《多车道的道路上检验!。安全视距三角—形限界时《视距线必须设—在最易发生冲突的车!道上交叉口安全视】距三角形限界—应符合图3》.,。5,.2-?3的规定
】
?
图3.5!.2:-,3, 交?叉口安全视》距三:角形限界
!
Ss安全停—。车视:距
》
? 5 平面交!叉口转角处路缘【石,宜为圆曲线交叉口转!角路缘石《转弯最小半》径宜按表3》.5.2-2的规】定,确定
—
表3.5.【2-2? 交叉口转角【路缘石?转弯最小半径—
《。
: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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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3.5.3 【立体:交叉红线规》划应符合下》列规定?
! 1 总体—。规划或分区规划阶段!当已选?择立体交《叉方案?时应框定所》选择的立体交—叉方案红线范围【;当未选择立体交叉!方,案时可按苜蓿—叶形互通立交的外】框初步?框定立体《交叉的红线范围
】
— ?2 控制性详细】规划阶段应根—据,选定立体交》叉的类型及》其规划方案的—平面图确定立体【交叉的规划边缘线】应以规?划,方,案边缘线外》延5m~10—m的范?围,作为立体交》叉的红线控制范围
!
3.5】.,4 : 城市?道路交叉口的规划车!型应:与城市道路规—划车型一致
!
3.《5.5 城市道路!交叉口范围》内的规划最小—净高应与道路规划】最小净高一致并【应根据规划道路通行!车辆的类型》按下:列规定确定
【
【 1 通行一【。般机动车的》道路规?划最小净高》应为4.5m—。~5.?0m主干《路,应为5?m;通行无轨电【车的道路应》为5:.0m?;通行有轨电—车的道路应为—5.5m《
! 2 通行超高车!辆的道?路规划最小》净高应根据通—。行的超高车辆类【型确:定,
《
《 :3 通行行人和自!行车的道《路规划最小净—高应为2《.5m
】
4 】当地:形条件受到限制【时支路降低规—划最小净高应经【技术、经济论证但】不得小于2.5 】m,;当通行公交车【辆,时,。不得小于《3.5m《。支路:规,划最:小净高降低后应【保证大?于规:划净高?的车辆有绕》行的道路支路—规划最?小净高处《应采取保护》措施
3!.5:.,6 交叉口机动车!设,。计车速?应按规划交》叉口类?型及其不同部位确定!并应符合表3.【5,。.6的规定》
?
表3.5.6! 交叉口机动车】设计车速(》k,m/h)
—
!
?。 注1 Vd】为,道路设计车速应符合!。现行国家标准—城市道路《交通规划设计规【范,GB: 50?22:0的有关规定
】
! 2 》 平:。面交叉口进口道共用!。车道的设计车速应按!相应的转弯车道【选取
?
《
,3.5.7 — 交叉口行人过【街设计步速应为1】.0m/《s
—。
3:.5.8 交【叉口机动车与—非机动车规划—交通:量应符?合下列规定
【
,。
【。1 立体交—叉匝道规划机动【车交通量《应按规划年的预测】高峰小时内高峰【15min换算【的小时交《通量确?定
—
》2 : 总体规划》。或分区规划阶—段平面交叉口—规划机?。动车:与非机?动车交通量可采【用交叉口所处道路路!。段,。的规划交通》量
—
, 3 — ,在控制性详》细规划或交通工程】规划阶段平面交叉口!规划机?动车交通量应区分】。直行及左、右—转交通量信号控制平!面交:叉口进口道车道数、!。交叉口几《。。何设计时《的规划机动车与非机!动车:交通量应采》。用规划年预》。测高峰小时内—信号周期平均到达量!;在确定渠化及【信号相位方案时应采!用,道路通车期》信号配时时段—的高峰小《时内高?峰,15min》换算的小时交通【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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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
【 4: :确,定平面交叉》。口进口道《间断交通流规划【交通量?时应:把各种?类型的车辆数折算成!。当量小汽车车—。型折算?。系,数,应,按表3.5.8的】规定选用
】
:表3.?5.8 车型【折算系数《
!
》 注小型车指车长!小于或等于6m【的车辆中型》车指车长大于—6m且小于或等于】12m的车辆大型】车指车长大于1【2m且小于或等【于18m的车辆特大!型车指?车长大于《18m的《车辆
》
3.5.9 ! 行人规划交—通量应采《用高峰小时》内,的信号周期》平均行人到达量无行!人到达?。。量数据?时可按类似规—模,和区:位的交叉口确定
】。
3.5】.10 《 ,。交叉口规划通行能力!应按本规范附录A】的规定确定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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