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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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
—第三节 《。 建筑退让》建设用地边线—距离
2!.3.1 定义
!。
退线》距离系?指建筑物后退各种规!划,。控制:。线(包括《规划道?。路、绿化隔离带【、铁路?隔离:带、河?湖隔:离带:、高压走廊隔离带】)的距离
退!界距离系指建筑物后!退相邻单位建设用】地边界线的距—离
:
?城市道路系》指在总体规划—。和分:区土地使用规划【中已确定的及详【细规划中规》定的主干道、次【干道、支路
!建筑工程与》城市道?路之间?的距离系指建—筑物临城市道路【一侧最突出部分与道!路红线之间的水平方!向,的垂直距离
!城市道路宽度系【指该道路两侧—规划红线之间的水平!方向:的垂直距离
!现有城市道路路面边!线当路?面为:单幅路时系指路【牙线;当路面—为三幅路(机动【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!。间以隔?离带分?隔)时系指非机动车!道路牙?线
《。
2.3.2 退!让规:划道路红线距—离
一般【规定:
1.不允】许突入道路红线的】建筑突出物建筑物的!台阶、平台、窗井、!坡道、花池》、散水、地》下室进排风口、地】。下建筑及建筑基【础;除基地内连接】城市管线以外的其它!地下管线
》
2《.允许?突入道路红线—。的建筑突出物:
! (1)》在人行道地面上空2!米以上允许突出窗】。扇、窗罩突出宽度不!应大于0《.40米;2.50!米以上允许突出活动!遮阳突出宽度不【应大于?人行道宽《减1米并不应大于3!米;:3.50米以上【。允许突出阳台、凸形!封窗、雨棚、—挑檐突?出,。宽度不?应大于1米;—5米:以上允许突出雨【棚、挑檐突出—宽度:不应:大于人行《道宽减1米并不应】大于3米
》。
(2)在【无人行道的道路路面!上空2.50米以上!允许突出窗扇—、窗罩突出宽—度不应大于0.4】0米:;5米以上允许突出!雨棚、?挑檐突出宽度不应大!于1米
(3!)建筑突出物与建】筑,本身应有《牢,固的结合建》。筑物和建筑突出物】均不得向道路—上空排泄雨水
【
(4)骑楼、!过街楼和《。沿道路红线》的悬挑建筑其净高、!宽度等应符合城【。市规划?行政部门的统一【规定:属于公益上》有,需,要的建?筑和临时性建筑【经主管部门批准可突!入道:路,红线建造《。
《3.退让《城市主、次干道的】。距离:?
(1)【规,划市区?范围内的《三环路、四环—路,和外环路(》即,公路一环路)以及】北,京地:区的公路二环路通】过城镇地《区(包括北京—城市总体规划方案中!规划为城镇建设【地区下同)的路段】按规:划,干道红?线的要求控制建【设;通过平原农【业区的路段以规【划干道红线为—准,两侧:向外分别各划100!米为绿化《隔离带
— (:2)以规《划市区二环路—为起点向外放射的九!条,规,划主干道通》过城镇地区的路【段按规划干道红线的!。要,。。求控制?建设:;通过平《原,农业区的路段(直】到北京辖《区边界下《同):以规划干道》红线:为准两侧向外—分别各划100【米为绿化隔》。离带
?
(3)—总体规?划规定的《次,干,道通过城镇》地区的路段》按规划干道红—线的要求控》制建设;通过平原】农业:区的路段《以规划?。干道红线为准两侧向!外分:。别各划?70米为绿化隔【离带
?
(4》)规:。划规定?需修建立《交的干道路口位于城!镇地区的《按规划立交红线【的要:求控制建设;位于农!业区:的应按规划》立,交红:。线向外划1》00米为绿》化隔离带
(!5)已经正式列入全!市"进京第》一印象"工程的【"五河十路》" 绿色通道建设】工程:按照市政府有—关文件的规定执行"!五,河,"是永定河》、潮白河、大沙河、!温榆河、北运—河;"?十路"是京石路、】京开路、京津—塘路、京沈路、【顺平路、《京密:路,、京张路、外—二,。环路等8条主要公】路和京?九、大秦2条—主要铁路
— 注
— (1?。。)九条?规划主干道为—
,
?京承:公路东直门》―酒仙桥―顺义―怀!柔―密?云―古北口―承【德(含机场路—支线原定整》顿范围超过一百米】的部:分,不变:)
? 京榆公路建国】门―通州―山海【关
《 京津塘《公路东南城》角―马?驹桥―武《清―:塘沽新港
【 京开公《路西南城角―西红门!―黄:村―:固安―开封
—。
京保》。。公路:广安门?―六里桥―》。卢沟桥―良乡—。―保定
【京,原公路复兴》门―八角《―,衙门口?―潭柘寺―紫荆关】-原关
—。 京:大公路阜成门―【金顶街―三家店―】雁翅―斋堂―大同
!
京张公—路德胜门―》。昌平:―德胜口―延庆―】张家口
— 京丰公路安定【门―立水桥》―小汤山―九渡【河,―,四海―琉璃庙—―丰宁
(2!)规划次干道(【第,一批)为
十!条豁口―平房―通州!; 朝阳门―定福】庄―通州;
】 ,广渠门?―双桥―通州;【 体育馆《路-垡头;
【 天坛东侧路―东!高,地―青云《店―安定; —永定门?-,南苑;
陶然!亭豁口―团河―黄村!;, 西南城角-—丰台;
《
吴家》场,。-卢沟桥; —西便门?-衙门口;
】 车公庄大》。街-模式口; 西直!门―小南《庄―圆明园―温【泉,―大觉寺;》
西直—门沿京包铁路经【。清河―老《牛湾―昌平; 东】北城角―沙子营【―高丽营―》怀柔;
亮】。马桥:―东:坝―徐辛庄; 【顺,义,―杨:各庄―平谷》―,海,子水库;
》
: 黄土?坡―良乡―房—山―长沟―张坊【; 良乡―闫村―】燕,山石化区《;
:
燕山石化区】―周口店―云—居寺―张《坊; ?昌,平―南口―西拔子―!延庆;
十三!陵(定陵西)―永宁!-白河堡;》。 怀柔―汤》。河口―?琉,璃庙;
》 通镇《―马头―觅子店
】
4.退让城】市道路的距离
! 城:市道路两侧(—即非:交叉路口《的路段)建设工程】与城:市道:路距离的宽度详见下!表,。。
:建设工?程与一般《城市道路《红线之间的最小【距离:(米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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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:1,)表中数《据的度量单位—为米;
》 (2)括号【内数字适用于二环路!以内地区;
】 (3)退规划道】路红线的距离—系指建设工程首【层外墙最《凸,出处与规划道路【。红线的距离》(二层以上部分的距!离可以适当》减少但最小距离不】得小于相应数—值,的下一档数值);】
(4)交】通开:口系指建设工程邻】。规划道路一侧—设,置机动车进入建【设用地的出入口;
!
(5》)当建设工程临城】市道:。路的面宽大于—道路红线宽度时应】按照表中《数据乘以1.1的系!数;
《 (6)规划【。建,。筑与规划道路红线】距离不一致时—各点距离的平均值不!小于上表数》值且最小距离不得小!于相:应数值的下一—档数值;
(!7,)有关?。其他建筑在底层【设置不大《于10?0,0平方米建设规模】的商业用房》。时应按照表中数据】乘,以1.1的系数
! , (8)城市道路】两侧:。现,有建:。。。筑,物翻建或建》设临时性建设工程按!规定保留距离的宽】度确有困难的可适当!照顾但建设工—程与现有城市道路路!面边线的距》离不得小于6至【10米
(】。。9)学校《主要教学《用,房的外?墙,面与次干道》(含次?。干道)道路同侧路边!的距离不应小—于,。8,0m当小于80【m时必须采取有【效的隔声措施—
《(10)中小型电】。影院、剧场建—筑从红线退后距离】。应符:合城市规划》按0.2m2/座】留出集散空地—的要求?;大型、特》大型电影院除应满】足此要求外且深度不!应小于?。。10米当剧场前面集!散空地不能满—足这一?规,定或剧场前面疏【散口的总宽不能满足!计算要求时应在【剧场后面或侧面【另辟疏散口并应设有!。与其疏散容》量相适?应的疏散通道通向】空地剧场建筑后【面及:侧面临接道路可视】为疏散?通,路宽度不得小于3.!50m
(11】)建设?工,程与特?殊城:市道路(如长—安街、商《业街、风貌》街,、城市快速路等【)之:。间的:距,离另行研究确定
!2.:。3.3 《 建筑退《让绿化控制线—
建筑在解】决市政?、交通、消防等问题!的前提下可不退让铁!路、河湖、高压走廊!、城市绿化隔—离,带的绿化控制线
! 2.3.4 !退,让相邻单位建—设用地边界》线距离
【为了合理《使,用城市各类用—地公平地保障相【邻用:地,单位权益《有效地?维护城?市空间环境》根据有关规划原则和!法规特制定关于【。建筑物?退,后用地边界的掌握】标准除沿《城,市道路两《侧按规划要求毗邻】联建的商服》。公建、在居》住区中按《总体:规划统一《建设的各类》建筑和在《城市建设用》地上按详细规—。划,同期建设的各类【建筑:外凡在单位建设【。用地:上单独进《行新建、改建和【扩建的?。二层或?二层以上《各项建设工程均【应按下表所列计算公!式,计算建筑物退让相邻!单位建?设用地边界线的距离!。当建筑物《临规划城市道路红线!时除:符合建筑退让—规划:道路红线《距离外不得影—响道:路红线另一》侧相邻单位建设用】地的权益当》建筑物临区间路以下!道路时以道路中【线计算后退边—界线距离《(当该道路为本单】。位代征时以代征【范围计算后》退,边界线距离)—。当其相邻《用,地内有现状(或已】审,定规划方案》的)建筑时还应【符合有关《。建筑间距《要求:.在相邻《用地双方《自愿:协,商且不违反相关法】。。律法规?的基础?。上可按双方协议(】包括文字意见和附图!)的意见执行不【。再按照下表》计算建筑物退让【相邻:单,位,建,设用地边界线的【距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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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
》 ,
】 , 板式建筑(】南北朝向)
! 板式【建筑(东西》朝向)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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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塔?式建筑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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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— ,1H-14(当0.!5H>1《4米时)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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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, , 1.2《H-14(》。当0.6H>14米!时,。)
】。
《。
《 ? 退让距—。离
】 5-106米】
? 》 5-30米—
? 5-】106米
】
【
《 , 南 边】 界
! 计算公式 【
: 《 0.《8H
》 , 0—.5H
】 0.6H】
—。
【
— 退让距离 【。
《 《5-14米
! 5-9米!
— 5-》14米
—
—
【 东西边】界 :
】计算公?式
— 0.5H】
— 0.75【H(当?。。0.75H≤1【。2米时)
—
! , 1.5H-12(!当0:.75H>12米时!) :
? 0.【。5H
》
【 ?
? 《 退:让,距离
《
, —5-9米
—
》 :6-3?8米 ?
:。。 : 《6-38米》
—
?
《
注(1)上【。表中的H为拟建【工程所在用地地【块的:规划建筑控制—高度
《 (2《),上表:中的:板式建筑、塔—式建:筑定义详《见,本章2.4》.,1中的说明朝—向指该建筑主要用房!的,开窗方?。向
(—3)拟建建筑为居】住建筑时后退—。各方向边界距离均按!照上:。表的:规定执行《.拟建建筑为公共】建筑时后《退北边界距离应按照!上表的规定》执行,后《退其它方《向边界距《离,由规划行《政部:门参:照建筑间《。距,的相关规定提出【
(4)退让!距离栏中前》面数字为下限(即】按照计算公式计【算结果?小于该数字时按该数!字执行),后面【数,。字为上限(即按【照计算公《式计算结果大于该数!字,时按:该数字执行)
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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