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四节 【建筑间距
! 2:.,4,.1 《定,。义
建—筑间距指两栋建筑物!或构筑物外墙—外皮最凸出处(不】含居住建《筑阳台)之间的【水平:距离:规划设计时》应综:合考虑防火、防震、!日照、通风、采光】、视线干扰、—防,噪、绿化、卫生【、,管线:埋设、建筑布局【形式:以及节约用地—等要求确定合—理的建?筑间距?
遮挡建筑】指对相邻现》状或规划建筑—的日照?条件产生影响且【与,。。日照受?。到影响的建筑—南北向水平》距离小于自》身建筑高《度2倍的建筑
【
?被遮挡建筑》日照条件因其它【建筑的建设而受【到影响的建筑
【
: 建筑间距》系数一般指在正【南北或?正东西方向上—出,现,重叠的建筑之间遮挡!建筑与被《遮,挡建筑在《正南北?或正:东西方向上的—水平距离与遮挡【建筑:高度的比值(只【有在同期《规划建设《的,平行相对的》板式:建筑之间指遮—挡建筑与被遮挡建】。筑在平行相对—的,垂线方向上的—水平距离与》遮挡建?筑高度的比值)【
计算建筑间!距系数的范围1、二!层和二层以上—居,住建筑?的居室窗位于朝向】南偏东?(或偏西)6—0-105》。度,范围内时只计—算,其居室窗朝向—正东:(或:西)方向上板式遮挡!建筑的间距系数【二层和二《层以上居住》。建筑:的居室窗位于—朝向:。南偏东(或偏西)小!于60度范围内时只!计算:。。其居室窗朝》向方向上《。平行相对《的板式遮挡》建筑和正《南方向上遮挡—建筑的间距》系数当被《遮挡建筑《朝向相互《垂直的居室窗数【量相差10倍以上】。时只计?算多数居室》窗所在朝《向,上遮挡建筑的间【距系数?2,、平房居住建筑的居!。室窗位于朝向南偏】东(或偏西)—小于105度—范围内?时只计?。算该居?室正南方向上遮挡】建,筑的间距系数—3、公共建》筑只有在工》作用房开窗位—于朝向南偏东—(或偏西)小—于,45度范围内时计】算其正南方向—上遮挡建《筑的:间距系数
计!算,日照:影响建筑《的范围对拟》测建筑法定时限内】产生日照《影响的所《有建筑
【 建筑的《长高比指建筑—的长度与该建筑高】度的比值
》
?塔,式建筑指各面长高】比均小于1的建筑】塔,式建:筑各朝向《。的建筑外墙均—为长边?
,
?板式建筑指》非塔式建筑的其【它建筑当板式建筑主!要朝向建筑长度大】。于次要朝向建筑长度!两倍以上时其主【要朝向的建筑—外墙称长边次—要,朝向的建筑外墙【称端边?当板:式建筑主要朝向【建筑长度大》于次要朝向建—筑长度两倍以下时其!各,朝向的建筑外—墙均为长边
!板式建筑群体—布置:指建筑主要朝!向平行?相对布置《鉴于没有绝对平行】相对:的建筑在相关建【筑之间?。基,本平行?时(两建筑夹角小】于,。。5,°时)可《按照群体布置—的间距系数计算【建筑间距
》
长度指塔式建筑正!面长:度(建筑平面剖切线!在正:南北方向《的水平投《影长度)和侧—面长度?(建筑平面剖切【线在正东西方向【的,水平投影长》度)中最长的—一边:复杂形体的塔式【建筑的长度》,可以?采取在建筑》平面中逐点剖取正面!长度和侧面长度【的方:法取得?用“L”表示—
《虚线内为一般情【况下计算建筑间距】系数:范,围
建筑物的【两侧指?该,建筑:物东西?两,侧2倍(含)其长度!的范围
《。。
2.4.2 ! 建筑?间距的系数
—
?1、 居住建—筑间距?。的系数
(】1,)遮挡建筑为板式建!筑
:
板《式居住建筑的长【边平行相对布置时建!筑间距根据其—朝向和与正南的夹角!不同:长边之间的》建筑间距系》数不得小《于下表规定》的建筑间距系—数
:
群《体布置时板》式居住建《筑的间距系》数
!
,
》
: ? 建筑》朝向与?正南夹角 》
》 , 0°~20°】
【 2?0°以上《~60°
! 60—°以上?
! ?
》 , 新建》区
《 1.】7
? 1.】4
》 1》.5
?。
,
】 :
【 ,改建区
【 1—.6
— 1.4
! 1.】5
《
《
,
【
在?规划设计中要特别】注意:。两个临界角》度(20o、60o!)的准确性
!在正南北向》按,照1.6(改建区】)或1.《7(新?建区)间距系—数计算后建筑—间距大于120米】时可按1《。20米控制建筑间】距在:正东西向按》照1.5间距系数计!。算后建筑间》距大于50米—时可:按5:。0米控制建筑—间距
(2)!遮挡建筑为》塔,式建筑
单栋【建筑在两《侧无其它遮挡建【筑(含规《划建筑)时》与其正北侧居—住建筑的《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!.0在?正,南北向按照1—.0间距系数—计算后?建筑间?距大于120米时】。。可按120米控【制建筑间《距
多栋【塔式建筑成东—西,向单排布置时—与其北侧居住建【筑的建?筑间:距系数按下列—规定执行
】相邻塔?式建筑的间距等于】或大于?单栋塔式建》筑的长度时(—该间距范围内—无其它遮挡建—筑)建筑间距系数】不得小于1.2
!相,邻塔式?建筑的间距小于单】栋塔式建筑的—长度时(该间距范】围内无其它遮挡建】筑)塔式《居住建?筑长高?比,的长度?应按各塔《式,。居住建筑的长度和间!距之和计《算并根据其不同【的长高比采》用不得小于》下表规定的建筑间】距系数;如相邻建筑!与,其两侧?。相邻建筑的间—距小于该相邻—建筑的长度》时应计算全部相【。。关建筑的长度和【间距之和
—
多栋塔式居住建!筑,的间距系数
】
《
— ,
【 遮挡?阳,光
《 !。 建筑?群的长?高,比
】 1?.,0以下
】 ,。。 1.0~2.!0
!2.0以上~2.5!
】。2,.5以?上
— :
?
《
— 新建区 》。
,
《 1.0
】 —1.2
【 : 1.5
—
》 , 1:.7
— :
》
— ?改建区
! , 1.0
—
— 1.2
】 , 1.5
】 《 1.6
【 ,
—
长高比!大于1且小》于,2的单栋建筑—与其北侧居住—建筑的间距可—按上述规定执行【。
在正南【北向按照相应间距系!数计算?后建:筑间距?大于120米时【可按1?20米控《制建筑间距
】 2、公共建筑【间,距的标准
【 (1)板》式建筑与中小—学教:室、托?儿,所和幼儿园的活动】。室、医疗病房—等公共建筑的建筑间!距系:。。数须采用不》得,小于:。下表规定《的建筑间《距系数
—。 中小学《教室、托儿》所和幼儿园的活动室!、医疗病《房建筑的间》距系数
! :
】 》 建筑朝向与正【。南夹角
【 0—°~2?。0° ?
? 20【°以上~《60°
【 6—0,。°以上 《
! ?
— :建筑间距《系数:。
?。 , :。 1.9—
【 1.6
】 : 1.8
—
, , :
:
:
《
,。 (2) 塔式建!筑与中小学教室【、托儿所和幼—。儿园的活动室、医】疗病房?等建筑?的建筑间《距系数由城》市规划行政》主管:部门:。视具体?情况:确定即若能保—证上述建筑在—冬至日有两小—时日照情《况,下可采用小于上表的!间距系数但不—得小于关于》塔式居住建筑间距系!数的:规,定
》。(3) 板式建筑】与办:公楼、集体宿—舍、招待所、旅馆】等建筑的建》筑,间距系数除》特殊情况外》不得小?于1.?3,
(4)塔】式建筑遮挡前款所列!建筑的阳光》时,按,塔式居住建》筑间距的规定执行但!建筑间距系》数不得小于1.【3
(5)】下列建筑被》遮挡阳光时》其建筑间距系—数由城市规划行政主!管部门按规划要求确!定,
: , 二层或二层以【下的办公楼、集体】宿舍、招待所、【旅馆等建筑
】 商业?、服务业、影—剧院、?公用设施等建筑
! 与?遮挡阳光的建筑【属于同一单位的办公!楼、集体宿舍、招】待所、旅馆等—建筑
?
?四层或四《层以上的生活—居住:建筑与三《层或三层《以下生?活居住?建筑:的间距
》
2.4.3【 , 建:筑间距的计算—方法
1.建!筑间距系数的规定】系指被遮挡》。建筑:有窗户时《的情况如一》建筑无窗户》与另一居《住建筑有窗户相对的!可比规定的》距离适当减少但须符!合消防间距的要求】
:2,.当:遮挡建筑与被—遮挡建筑有室外地】平,差时:遮挡:建,筑的建?筑高度从被遮挡【建筑的室外地—坪计算与遮挡建筑】同期规划的被遮【挡建筑底《层为非居住》用房:。时,可将遮挡《建筑的高度减—去被遮挡建筑底层非!居住用房《的,层高后计算建筑间距!
3.—板式:建筑遮挡北侧居住】建筑阳光时按照【。正南北向间距—1.6计算建—筑间距
《
4.在—计,算,复杂形体的遮挡建筑!与其正北方向被遮挡!建筑的间距时可采】取对遮挡建筑从北至!。南做东?西向剖面的方式剖】面的长高比》小于1时按塔式【计算;?大于1时《按板式计算
—
, 5.在计算复杂!形体:的遮挡建筑与其正东!西方向被《遮挡建筑的》间,距时可?采取对遮挡建—筑,从东至西做南北【向剖:面的方式剖面的长】高比小于《1时按塔《式,计算;大于1—时,按,板,式计算
— 6:.两栋四层或—四层:以,上的:生活居?住建筑?(,至少一栋为居住建筑!)的间?距采用规定》的建:筑间距系数仍—小于以下距离—的应先按照间距系】数核算后对照本【条规定取最大值【;在:没有建筑间距系数规!定时可直《接取本条规定的【相应数值《
两建筑的】长,边相对的不小—。于18米(A—)
一建筑】的长边与另一—建筑的端边相对的】不小于12米—(,B):。
两建筑的】端边:相对的不小于10米!(C)
以上【规,定,为居住建筑在相对】边上:有居室窗另一建【筑也同时开窗的情】况,。下的:六层以下建筑之【间的建筑间距—
?
7.应对新建建筑!周围现状或规划居住!建,筑的日照情况进【行测算其测算结果】应满足城市居住区】规划设计规范的有】关,标准
《 , 8.按照建筑【间距系数《核算建筑《。间距时应从遮—挡建筑的《屋顶的垂直投影处计!算
》2.4.4 消】防间距
》 1、多层建筑】
(1)多层民用!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】距不应小于》下表的规定》
民用—建筑的防火间距
!
!
— 耐 【火 等 级
! : : 耐火等级
!
【
! 一、二级》
:
三级!
《 四级【
:。
?
《
【 防火【间,距(m)
【。
【
】。 一、二》级
! 6
】 7?
,
: , 9
】 ,
】
? 三 】 , :。级
! 7
《 《 8?
】1,。0
—
! 《。 四 】级
! 9
】 :10
》。。 : 12
【
!
注(1)两】座建筑相邻较—高的一?面的外墙为防火墙时!其防火间距不限
】
(2)—相邻的两座建—筑物较低《一座的耐火等—级不低于二》级、屋?顶不设天《窗、屋顶承重—构件:的耐:火极限不低》于1h且《相邻的较低一面外墙!为防火墙时其防火间!距可适当《减少但?不应小于3.5米
!
(3)相邻】的,两座建?筑物:较低一座的耐火等级!不低于二级当相邻较!高一:面外墙?的开口部位设有【防火门窗或防火卷】帘和水幕《时,。其防火间距可适当】减,少但不?。应小于3《.5米
《
: (4?)两座建筑相邻两面!的外墙为非燃烧【体如无?外露:的燃烧体屋檐—当每面外墙上的门窗!洞口面积之和不超过!该外墙面积的—5,%且门?窗口不?正对开设时其—防火间距可按本表减!少25%
【 ,(5)耐火等—级低于四级的—原有建筑物其—防火间距可按—四级:确定:
(2)多层非】民用建筑《。之间的防火》间,距详见建《筑设计防《。火规范(GBJ16!-87)《
2、高层建筑消!防,间距的规定》
(1)高层!建筑之?间及高层建筑与其它!民用建筑之间的防火!间距不?。应小:于下表的规定
【
高层建筑之—间及高层建》筑,与其它民《用,。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!(m)
【
?
】
建】。。筑,类别:
? 高【层建筑 《
《 裙》 房
》
, 其它民!用建筑?
》
?
】 耐 火】 等 级
—
【 ?
— 一、二级
!
》 :三级
! 四级
! ,。
《
《
? 高》层建筑
— ,。 》13
】 , 9
— : 9
】 11》
【 1:4
《
—
【 裙 !房
【 , ,。 9
— 《6,。
《 6
! : 7
《
》 9
《。。
,
— :
:
注(《1)防火间距应【。按相邻建筑外—。墙的最近《距离计算;》。当外:墙有:突出可燃构件时【从其突?出,的,部分:外缘:算起
?
?(2)相邻的两座】高,层建筑较低一座的屋!。。顶不设天窗屋顶承重!构件的耐火极限不】低,于1h且相邻—较低一?面外墙为《防火墙时其防—火,间距可适当减小【但不应?小于4.0》米
《。。 (3)《。相邻:的两座高层建筑当相!邻,较高一面外墙耐火】极,限,不低于2h墙上开口!部位:设有甲级《防火:门、窗或防火卷帘】时其防火间距—可适当减小但不宜】小于4.0米
【
, :(4)?两座高层建筑—相,邻较高一面外墙为】防火墙或比相邻较】低一座建筑屋面高】1,5米及以下》范围内的墙》为,不开设门、窗洞口的!。防火墙时其防—火间距可不限—
,
,(2)高层建筑与厂!(库:)房、煤气调—压,站液化石油气气化】站、:混气站和城市液化】石油气供应站瓶【库的防火间距详见】高层民用建筑设计】防火:。规范(GB5—0045-95)
!
?。(,3):。高层建?筑与小型甲、乙、】丙类液体储》制度:、可燃?气体储罐和化学易】燃物品库房》的防:。火,间距详见高层民用建!筑设计防火规—范(GB500【。45-95 —2001版)
【
3、》特,。殊建筑消《防,间距的规定
【 (?1) 汽车库
!a.汽车库之间以及!汽车库与其它—。建筑物(甲类物品】库房除外)》之间的防火间距均】不应小于下表
! 汽车库的防火间】距
《
》
】 : ? 防火间距(米)
!
: ? : 汽车库
!
】 名称和耐火—等级
! :建筑物的《。。名称:和耐火等级
【
! ,
【 停车库、修车】库、厂房、》库房、民《用建筑
— :
【
【 一、二级—
— , ,。 三:级,
:
? 《四级
》
】
— : :停车库
! 【。修车库
【 ,。 一、二级】
? ,。 10【
— 12
— ? 14
【
【
【 《三 级
—
》 :12
— 《14
!。 16?
】
— 停【 ,。 车 《场
》 6—
》 8
【 1—0
》
—
注1.【防火间距应从相邻】建筑物?。外,墙的最?近距离算起》如外墙有《凸出的可燃物构件】时则应从其》凸出部分外缘算【起停车场从靠近建】筑物的?。最近停车位置—边缘算起
2!.停:车库、?修,车库与建筑相邻【较高一面的外墙如】为,防,火墙时其防》火间距不限
!3.两座一、二级耐!火等:级,。的建筑(甲类厂【。房,除,外)如相邻较低一】面外墙为防火墙且这!座建筑的屋盖的【耐火极限不低于1h!或相邻较高》一面:外墙门窗洞》口部位设《有自动关闭的防火】门、窗或卷帘和水幕!。。等防:火设施时其防火【间距可适《当减少但不应小于】4.0米
— 4?.如相邻《两面的外《墙为非燃烧体且无】门窗洞口、无外露】燃体屋檐其》防火间距可按—上表减少25%【。
:。 5.《甲、乙类《物,品运输车的》停车库、修车—库与民用建筑的【防火间距不》应,小于25米与重要公!。共建筑防火间距【。不应小于5》0米:。甲类:。物品运输《车的停车库、修【车,库与明火或散发【火花:池点的?防火间?距不应小于3—0米;与厂房—、库房?。的防火?。间,距应按上《。表增加2米》。
? 6.停车库、【修车库与高》层民用建《筑之间的《防火:间距应?按现行高层民用建筑!设计防火规范—对丙、丁、》戊类厂?房、库房规定的防火!间距执行
》
7.汽车【库与煤?气调压站的》防火:间距应?。按现:行,。城市煤气设计规【范有关规定执行
!。b.汽车《库与易燃《、可燃液化、气【体贮(罐)的防火】间距详见汽车库设】计防:。火规范(GBJ-6!7-:84)
— 汽车库《与可燃材料》。露天:、半露天防火间距详!见汽车库《设计防?火规范(GBJ【-67-84)
】
: (2).人—防工程
【a.:。人防工程《的出入口地面建筑】与,周围建筑物之间的防!火间:距应按建筑设计防火!规范(?GBJ16-87)!的有关规定执—行
《。 b.有采光窗【井、排烟竖井—。的人防工程与相【邻地面?建筑之?间的防火间距应按建!筑设计?防,火规范(GBJ1】。6-:8,。7)的有关规定执】行
(3【) ?小型石油库内建筑物!、构筑物之间的【防火间?距详见小型石油【库及:汽车加油站设计【规范(?GB50156-9!2,。)
(4) 【 调:压站
?
调压站与》其他建筑物、构筑物!的水平净距》应,符合:下表的规定
调】压站:与其他建筑物、构筑!物水平净《距(米)
】
— ?。 ,
《 建筑—形式
! 调压装置入口】
《 , 燃!气压力级制
! 距建筑物!。
? 《 或构】筑物
【 距重要公】
:
: :。 共】建筑物? ,
— 距铁路或
! 】。 电车轨》道
?
》
】 —地上单?独,建筑
》 高压(!A)
?
, : : , ? 高压(》B)
! 中《压(A)
】 中压】(B)
! 10.》0,
: — 《8.:0,
】 :6.0
!。。 《6.0
— 》30.0《
,
《 25!.0:
? 【25.0《
,。
!25.0
! 15》.0
】 , :。 12.5
!。 1!0.:0
? : :。 10.0
!
【
— 《。 , 地下单独建筑 】
》 中压(A【),
】。 中压(B】)
》 5》.0
【 — ,5.0
》 《 2?5.0
—。 , 【 25.0
!。 ? 10.0
—
? , 1】0,.0
!
?
注(—1,。。)当调压装置露天】。设置时?则指距离装置的边】缘
(—2):当,达,不到上表《净距要求《时,采取有效措》施可:适当缩小净距—
(5)【 锅炉房
—
独立?建筑的锅炉房—与其他建筑》之间的间距不—得,。小于下表的》规定
锅炉房!和其他?建筑物、构筑物的最!小防火间距(米)
!
】
! , 其他
! — 建筑 —
,
【高层建筑《。
】 ? (十层以上住】宅24m以》上其他建筑) 【
》 一般民用建】筑
《 工厂】建筑或乙、丙丁戊类!库房:
《 : 可 燃 液 !体 贮 罐
!
— ?
】类
【 》 别 《
《 一 【类
?
? : :二 类 》
》 耐火等级
!。
耐火!等级 ?
— 甲、乙》类
?
— ,丙 ?类
》
— 《
》。
【 《间距(m)
【 : !。
: : 锅炉房!
】 耐 》 火 ?
— 等》 :级
》 : ?主体
! 建筑 !
】裙
?。
— 《 房
》 主体 !
: 》 : 建筑
!。 裙
! — 房 —
】1-2
《。
》 》 级
— 3
】 ! 级
》。 , 4
【
, 】 级
【 : : 1-2《
— : ? 级 ?
,
【3
?。 ! 级
— 4—
! 级 》
《。 容 积 ! (m?。3):
【
《
:
5-!50
?
》 51-》20:0
】 201-100】0
《 5-【。250
— 2—51-?100?0
:
》 1?00:1,-500《0
—
:
?
》 《 1~2级
【
【20:
《 15
【。
》 15
! ?13
?
10!
【 》(6)
》 》 ,12
》 】 (7)
— : 14
! , — (9)
—
1】0
— 12
! 1》。4
》 12
【。
15!
,
《。 20
—
12!。。
,
【15
! 20
!
?
【 3级
】
【25
— : , 20?
【 20?
》 15
—。
》 12
》。。
! (7)
! 14
【
— (8)】
】16
《。 《 》 (10)》
】12
— , : ,14
— ? ,16
】 , 15
! 20
【 《 25
《
? 15—
》 20
】。。 《。 25
!
,
【(,6) ? 厂房之《间的防火间距详见建!筑设计防《火规范(GBJ【1,6-87)
【 (7)》 室外《变,、,配电站?其他建筑物》、堆场?、储:罐的防?火,间距不应小于下表的!。规定:
? ,室外变、配》电,站与建筑物、堆场】、储:罐的防火《间距详见
》
,
2.4.5【 其它间距—
1. 通风!间距
《 通风间距是为了!获得较?好的自然通风两幢】建筑:间为避?免受由于《风压而形成的负【风压影响所需保持的!最小距离
2!. 生活私密性间距!
: 应在《设计:中注意?避免出现对居—室的视线干扰情【。况一般最小为18】米
3. 城!市,防灾疏散间》距
城市主要防】灾,疏散通道两侧建筑间!距应大于40米【且应大于建》筑高度的《1.5倍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