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【建筑退?线控制
《
第5.】01条 《 旧城区道路—红线宽?度大于等于》3,5米的道路两侧【建筑退让《道路红线不少—于15米;道路红】。线宽度小于35米】的,道路两侧建筑—。退让道路红线—不少:于1:0,。米
?。
?
,第5:.02?条 : 新城区《道路红?线宽度大于》等于35米》的道路两侧建筑退】让道路红线》不少于2《0米;道路红—线,宽度小于35米【的道路?两侧建筑退让道路】红线:不少于10米
】
,
第5.03】条 : ,地下建筑退》让道路红线距离不】少,。于地下建筑物深度(!自室: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!底板的底部距—离):。的0.7倍,且【最,小不得小《。于,5米
第!5.0?。4,条 ?道,路桥梁?、道路交叉口—。周围或特殊地段(包!括大型商业建筑城市!步行街、商业街、特!色街等?城市重要节点城市主!要,出市:口):。的建设项目退让道路!红线的距离须—结合规划设》。计方案?由城乡规《划行政?主管部门组织—论证:提出:具体意见《报市城乡规划建设】管理委员会研究确定!
:
:
第5.0—5条: 沿街围》。墙退道路红线—应不小于5米;建筑!。外,设,下,沉,。式广:场等设施退》道路红线不宜—。小于10米
【
第》5,.06条《 沿城《市绿地两侧新—建建筑物后退绿线】。的距离多层不—小于5米高层不【小于10米
【
第5.0】7,条 : 沿:河道规划蓝线两侧新!建建筑物其后—退河道规划蓝线【的距离除有关—的规划另有规—定外多层不小—于,5米高层不》小,于10米
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