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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》 建筑物的高度【和景观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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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1条 ! ,建筑物的《高度及建筑景观应】符合本章的》规定:并同时?符合日照、建筑【间距、?消防等方面的要【求
第】6.02《条 不允许—建设顶层《退台:的住宅新建多—层住宅?宜采用坡顶屋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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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6.03条 飞!机场、气象台、【电台和其他无线电】通讯设施建设—须经城乡规划行政】主管部门批准—在以上有《净空高度限制的设】施周围及其技术影】响范围内的新建、改!建、扩建《建筑物其控制高【度应符合有关净空】高度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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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6.:04条 在文物】保,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!制地带内新建、改】。建建筑物其控—制高度应符》合文物保护的有关规!定的要求《
—第6.05》条 : 在重要国家机关】、涉密机关》、军事禁区和军事】。管,理区等?机关、单位和涉【。及国家安全的重要】设施周边进行建【设的应当符》合有关规定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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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。6.06条》 城市道路两侧的!建筑高?。度应符合《。总体城市设计—、抗:震防灾等《。相关规划对建筑高】度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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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城市!东西:向主干道布置的【。住,宅楼其?高度不宜超过5【0米(16》层,。)面宽不宜超—过6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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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7条 】 城市道《路两:侧的建?。筑形式应当》符合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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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一)建【筑群体要形成—。。。活泼有变化》。的天:际线:协调而?丰富的街《。道立:面结合建筑》功能、交通、绿【化等需要灵活布【置,以利变化街道空【间丰富?城市景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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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二)沿【城市主、次干道不】得设置垃《圾转运?站、箱式《变,压器、锅炉房、烟囱!等有碍市容景观【的附:属,设施
】。 《。(三)?沿街:建筑立面原则—上不设置空调室外机!确需设置的应—当结:合建筑立面》统一:隐蔽处理;屋顶设】置水箱、太阳—能热水器、》机房冷却塔必—须进行?建筑形式处理—不得直接《外,露并:与,建筑立?面相协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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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!新建建筑物应充分】考虑广告、》标牌设置的位置【、形式、夜》景灯光照《明,等并应在《。设计:方案图纸中》准确标识建筑物竣工!后不得增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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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在《已有建筑物》设置广告《的不得破坏原有建】筑造型不得产生【视觉污染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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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08条 】 修建围墙应当【符合以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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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(一)?影剧:。院、体育设施、图】书馆、宾馆、—饭店等对社会公【众开放的公》。共建筑临街》原则上不得修—建围墙应以花台、绿!化带等?建,筑,。小品:作为隔离带或—隔,离墙;确需》修建围墙的应设【计成透空型高度不】得,超过1.6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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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二)医《院、大中《专院校、中小学、】幼儿园、托儿所、】居住区以《及风景区等需修建】围墙的应当设计【成透空型高度不得超!过1.6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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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仓【库,、电厂、水厂、部队!营房、?宗教场所以及畜禽】饲养:场等有?特殊要?求的可以修建封闭式!围墙但应退出人行】便道并进行》美化处理《原则上高度》不得超?过2.2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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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《(四)建设工地【可,。以利用原有围墙作为!临,时围墙?也可以?设置围?墙或:者围挡但应退出人】行便道并进行—美化处理在使—用期结束时应无【偿拆除
!。第6.09条— 住宅建筑—景观应?当符合以下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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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: (一?)新建住《宅建筑应《当成:。片,。规划形成居住小区】或者居住组》团避免零星插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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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同一住宅!建筑群体的风格【、造型、色彩—应当协调统一—在此基础上》从造型、色彩、细】部、小品等》方面谋求单幢住宅建!筑的标识性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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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.—10条 沿街【建筑:室外装修应当符合】以下规定《
【 (一)造型、!尺度、色彩、材料符!。合城市街景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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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(二)不得】增设突出建》筑红线的《立柱、台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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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(?三)高层《建筑消?防登高面上不得【做悬挑?装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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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(四:)不得增加使用面积!屋顶装修不得违反有!关间距、景观的规】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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