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《章 建筑间距【及退界控《制
第】4.01条 住宅!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!照,要求为基《础综合考虑采—光、通风、》消防、防灾、管线】埋设、视觉卫生和】城市设计等要求确】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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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《.02?。条 住宅建—筑间:距按日照标准控【制时须满足下列【要,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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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1、依》据沧州市城乡规划局!日照分析技术暂行规!定,进行日照《分析日照标准应满】足大寒日日照—不低:于2小?时旧:区改:建的项目内》新建住宅《日照标准可酌情【降低:但不宜?低于大寒日》日照1小时的标【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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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、住宅建筑正面!间距在满足日照【。分,析标准?的,前,提下考虑视觉卫【生因素最小正—向间距不宜小—于2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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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,3、:中、高层《。居住:建筑:平,行布置时最小—正,面间距按表》一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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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!、多层住宅侧面间距!不宜小于6m;高】层与各?种层数?住宅侧面间距不宜】小,。于13m;》多层、中高层和【高层住宅与侧—面有窗的各种层【数住宅之间应考虑】视觉卫生因素侧【面间距不宜小于【20米?
—第4.03条 非!住宅建筑最》小间距应满足—消防、防《灾、管线埋设—、空间?环境:和城市?设计:等,要求: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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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4条! 住?宅建筑与《非,住宅建筑间距应满】足下: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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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】、被遮?挡建筑为住宅建【筑按住宅《建筑间距规定执【。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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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2、被—遮挡:建筑为非居》住建筑按非》住宅建筑最小间距】规定执行同时要考虑!视觉:卫生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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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5条 】 特殊建筑的间【距应:符合下列规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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托儿所!、,幼儿园的生活用【房应保证冬至日满窗!日照的有《效时间不少于—3小时;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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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大学(含中专及!职高等)《、中、?。小学教学楼南向教】室和医院、》疗养院半数以上病】房、:疗养室冬至日—日照不低于》。2小时须满足日【照要求的建筑—当下部作为商店、管!理办公、停车—、架空层等功能【使用时其受影—面可包括下部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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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?。。 新建建筑与上述建!筑之间的最小—间距不得低于住宅】建,。筑的最小《间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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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6条 ! 建:。筑间:。距,应考虑自然地坪高】差,影响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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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—0,7条 建筑退【让地界的《距离应符合下列规】定要:求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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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】、多层、中高层【和高:层建筑正向退让地】界的距?离不小于日照间距标!准的1/《2且不?小于1?。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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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2、多层建【筑山墙?退,地,界不得小于》3米;中高层—和高层建筑山墙【退地界不小》于9米居室》侧面开窗时山墙退】地界不得小于10】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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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4.08条— 因周边现状建筑!自身退?地界不足《的新规划的相邻建】筑在满足日》。照、消防、退地界等!相,关要求的《前提下与该建筑【之间的最小间—距不足?时根据实际情况【确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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