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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建【筑间距及退界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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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1【条 住宅》建筑:间距:应以:满足日照《要求为基《础,综合考虑采光、通风!、消:防、防?。灾、管线埋设、【视觉卫生和城市【设计等?要求确?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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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!2条 ? 住宅建筑间距【按日照标准控制【时须满足《下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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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1、依据沧【州市城乡规划局日】照分析技术》暂行规定《进行日?照分:析日照?标准应?满,足大寒日《日照不低于》2小:。时旧区改建的项目】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!可,酌情降低但不宜低】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!的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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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2、住宅《建筑正面间距在【满足日?照分析标准的—前提下考虑视—觉卫生因素最小正】向间距不《。宜小于2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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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3、中?、高层居住建筑【平行布置时最小【正面间距《按表一执《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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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多层住!宅侧面间距不宜小】于6m;高层与【各种层数住宅侧面间!距不宜小于13m;!多层、中高层和高】层住宅?与侧:面,有窗:的各种层《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!觉,卫生因素侧面间距】不宜小于20米【
第4.!03条 非住宅】。建筑最小间距应满足!消防、防《灾、管线埋设、空】间环境和城市设计】等要求确定》
第【4.:04条 《 住宅建筑与非住】宅建筑间距应满足】下列: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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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1、被》遮挡:建筑为住宅建筑按住!宅,建筑间距规定执【。行
《
2】、被遮挡建筑为非居!住建筑按《非住宅建《筑最小间距》。。规定执行同时—要考虑视《觉卫生因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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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5条 !特殊建筑的间—距应符合下》列规定
!。。 : 托儿所、幼儿园!的生活用房应—保证冬至《。日满窗日《。照的有效时间—不少于3小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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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!学(含中《专及职高等)、中、!小学教学楼南向教室!和医院、疗》养院:半数以上病房、【疗养室冬至日—。日照不低于》2小时须《满足日照《。要求的建筑当下【部作:为商店、管理办公】、停车、《。架空层等功能使用】时其受影《面可包括下》部高度
! 新》建,建筑与上述建筑之】间的最小间距不得低!于住宅建筑的最【小间距?
第4.!06条 建筑间】距应考虑《自然地?坪高差影响因素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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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》7条 建筑退【让地界的《距离:。应,。符合下列《规定要求《
— 1、—多层:、,中高层和《高层建筑正向—退让地界的距—离不小?于,日照:间距标?。准的1/2且不小】于1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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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2、多层建》筑山墙?退地界不得小—于3:。。米;中高层和—高层建筑《山墙退地界不小【于9米居室侧—面,开窗时山墙退地界不!得小于10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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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4.0】8条: 因周边》现状建筑《自,身退地界不》足,的新规划的相—邻建筑在满》足日照、消防、退地!界等相?关要:。求的:前提下与该》建,筑之间的最小间距不!足时根据实际情【况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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