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五章》 城市排水设—施管理
第二!十九:条 在城《市排水设《施范围内禁止下列】行为
】 (一)占压、】损坏、?堵塞、?移动、偷盗排水【设施;
】 (《二):在排水设施保护【。范围内种植》、围挡作业;—
《 (三)除】防洪需?要外:在排水?管渠上?兴建建筑物和构筑】物;
】 (四)》向,排水管渠《内排入建设施工的灰!浆、泥浆《以及直?接排入粪便或者倒】入垃圾、渣土、杂】物;?
? ,。 (五)向【排水管?。渠排放废气》以及倾?。倒有毒有害、易燃】易爆危险物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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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(六)擅【。自,接,通排水?管渠:。或,者改动?排水设施;—
(七!)在排水管》渠出水口和》排水:明渠内设闸憋—水或者?擅自开?启排水井盖取水、排!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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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八)!其他损害、》侵占城市排水设施】的行为?
第三十】条 新建、》改建、扩建城市排水!。设施应当持建设【工程规划许可证和】有关设计文件向市政!行政管?理部门提《出申请市政行政管理!部门应当在》收到申请之日起【7,个工作?日内作出批准或者】。。不批准的书面答复】逾期不作出书面【答复的视为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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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【建、:改建与城《市,排,水设施连《接的:。。接户管?应当提供相关资料经!市政行政管理部门】同意由专业单位施工!所需费用由使用【单位:承担接户管》的养护、《维修:由使用?单位负?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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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三十一《条 城市排水—。设施发生故》障或者遇到》。险情需要《截水抢修时有关单】位和个人《应,当予以配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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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二条】 排入城市》排水设施的污—水,应当符合国家颁布】的污水排入城市下】水道水?质标准和污水—综合排放标准.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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