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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【章 :城市照明设施—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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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三,十三条 新建、改】建、扩建城市道路、!桥涵、住《宅小区城市照—明设:施应当与主体工【程同时?设计、同时施工、】。同时:交付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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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三十四条 在—城市:照明设施范围内禁止!下列行为
! (一)—偷盗、损坏或者擅】自拆除、迁移、改】动城市照明》设,施;
!。 (二)擅自接用】城市照明《电源;?
》 ?(三)在城市照明】设施旁边堆放物料、!挖坑取土《、,非法搭建建筑物和构!筑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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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!。其他损害、侵占城】市照明设施的行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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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五条 !。因特殊?原因确需接用城市】照明:电源的应当报经供电!公司、城市路灯管】理单位同意后方可】使用并缴纳电费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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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六条【 确需拆除、—迁移、改动城市照】明设施的应当向【市政行政管理部门】提出申请市政行政管!理部门应当在收到】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!日内作出批准—或者:不批准的书面答复逾!期,。不作出书面答复的视!。为批准
【 拆》除、迁移、》改,动城市?照明设施由专业单】位,负责费用由申请【人承担
— 施工可】能影响城市》照明设施安全运行】。的应当采取安全【保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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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》条 因突发》事故或者不可抗【。力,造成:城市照明设》施损坏有《。关单位和个》。人,应当:保护现场并立—即报:告市政行政管理部】门市政行政管理部门!接到报?告后应当及时通【知专业单《位抢修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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