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:第七章 规划批后管!理
《
》 第一?百二十?条 市《城乡规划主》。管部门对已》经取得建《。。设工:程规划许可》证的建设《工程实施以施工图备!。。案、规划验线—和规划核实为主【要内容的批后—管理
【 :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!根据建?设工程实际情—况在施工《图审查、规》划验线和规划—核实中可对施工【图与规?划许可、实》际建设与施工图之间!存在的合理差异予以!认可
【 第一百二—。十一条 建设单】位应当依据建设工】。程规划许《可,证及其附件》。要,求组织建《设工程施工》图设:计履行施工图备【案程序严格按照备】案施工图《进行建设
】 第一百二十二!条, 市城乡规—划,主管:部门参与建设—工程施工图的联合审!查依据部门职责【。对施工图是否符合建!设工程规《划许可证及其附件】的,要求进行审》。查
?
对施工】图初审不符合规【划要求的建设单位】应,当按:照初审规划意—见修:改后再行《报,送审:查施工图经二次审】查仍不符合规划要】。求,的市城乡规划主管】部门向施工图联合】审查:机构提出《终止审查意》见
【 第一?百二十三条 — 建设单《位应当自《建设工程施工图通过!。。联审后3《0日内到市城乡【规划主管部门办【理施工图备案手续】
— 建设工《程规:划许可证《及其附件和备案施工!图是规划放线、验线!和规:划核实的依据—
:
第一百二!十,。。四条 建设工【。程开工前建设单【位应当委托具有相】应,测绘资质的测—绘单位进行》建设工程放线并【形成放线成果
! :。 :临时建?设工程、《简易:建,设工程、城镇—居民私房、农村村】民住宅的规划—放线可由《建设单?位或:者个人自《行组织技术力量进】行
— 第一百二十五】条 建设工程放】线完成后建设单位应!持放线测量成果【(含电?子数据)等技术资】料,向市城乡规划—主管部门《申请规划验线—
第】一百二?十,六条 ? ,市城:。乡规划主管部—门,进,行规:划验线时应》当对建设单》位是否按规定设置规!划批后公《示牌建筑位置—。和建筑外轮》廓等是否符合—建设工程规划—许可证及其》附件的要求》、是否与备案施工】图一:致进:行核验
【 第一》百二十七条 依法!应当进行规划—核实的?建设工程建设单位】在工程竣工后—、组织竣工验收前应!当委托具有相应【测绘资质《的测绘单位进行建】设工程竣工》规划测量形》成相应测绘》成,果向:市城乡规划》主管部?门申请规划核—实
?
? 第?一百二十八条 市!城乡规?划主管部门进—行规划核实时应【当对建设工程—。以下内容是否符【。合规:划要求进《行核实
!。 (一)《建筑位置与平—面,布局;
! (二)建筑空【间与:功能、建筑规—模、层数、高—度等;
【 (三》)建筑形式》、,色彩、立面》造型;
! (四)《公共服?。务及:市政:配套设施;
】 (五)其他!应当核?实的内容 》
—第一百二十九条 !对实际建设与—建设:工程规划许》可证:及其附件、备案【施工:图的要求《基本一致的》建设工程《市,城乡规划主》管,部门应当核》发规划核实合—格证件?
【第一百三十条— 对实际建—设与建设《工程规划许可证【及其附件、》备案:施工图的要求—存在合理差》异且属?。。于,。下,。。列情形的《。建,。。设工程市《。城乡规?划,主管部门可》以,核发规划核实合格】证件
】 ,(一)不《变更建筑主体—功能、位置和外轮廓!尺,寸等:基本指标仅对建【筑,局部功能、尺寸等】作适当修《改、调?整的;
》。
(二)】建筑尺寸、间—距、:退让:地界和规划》控制线?。等指标与《规划许可、施—工图要求的》差值在合《理误:差范围内的;—
:
》(,三)因人防、—。消,防、供配电等专业】要求对建筑布局【或,者局部功能作—必要调?整的:;
(!四)建筑色彩、立】面造型?或者材质等发生改变!但未改变主》体色调、风》格对空间环境和【城市景观《。等影响较小的—;
?。
(五)】。其他合理调整的【情形
【 第?一百三十一》条 实际建设与】建,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及其附》。件,、备案施工图的要求!存在:差异但可《采取:改正措施的市城【乡规:划主管部门可—。在建设单位改正合】。格后核发规划—核实合格《证件对其中差—异较大的市》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在!核发规划核实合【格证件时应函告市】城市管理行》政执法部门依—法查:。处
【。实际建?。设与建?设工程规划许—可证及其附件、【备案:施工图的要求—差异较?大无法采取改正措】施但:。尚符合?规,划技术要求》的市城乡规划主【管部门可以核发【规划核实合格证件但!应函告?市城:市管理行政执法部】门依法?查处:
,
第一百】三十二条《 本规定第一百】三十条、《第一百三十一条【规定情形中涉及他人!重大利?益的市城乡规划主】管部门应当告知利】害关系人听》取利害?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!应召开听证会—
第一百!三十三条 对其他!不符合?规划要求的建—设工程?市城:乡规划主管部—门不得?核发规划核》实合格证件函告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】法部:门,依法查处
【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