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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:八章 》 附 则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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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, 第一百—三十四条《 本规《。定术语
! ,(一)?。中心城?是指东?巨,野河、南《大,沙河(归德镇界【)、南部双尖山和】。兴隆山一带山体及济!莱,高速公路《、黄:。河及济青《高,速公路围合的区【域
《 (》二)古城区是指济】南市市区内护城河围!合的区域
【 : (?。三)建?筑间距是《指两:。幢建筑外墙之间的】。水平距离包》。括正向间距与—。侧向间距《
《 (《四)建筑《高度是指建筑室外地!平面至该建筑檐【口或女儿墙顶部的】高度:
》 (五《)生活居住类建筑是!。。指国:家相关?技术规范对日照【有特殊要求的—建筑包?括住:宅、医?院病房?楼,、老年人公寓及护理!。院,、养老院、托—老所、幼儿》园和托儿所以及【中,小学教学楼等
】
》(六)?计算日照间距—的建筑相对高度是指!。遮挡建筑檐口—(有:女儿墙的指女儿墙顶!部)相对于相—邻,被,遮挡生活居》住类建筑室内—正负零的高度
】
, ? (七?)生活居住类建筑的!正向间距特指日【照,间距即正《对,受遮挡生活居住【类建:筑主采光面范围【内遮挡?建筑至受《遮挡生?活居:住类:建,。。筑外墙(不含—阳台)的最小距离 !
》 (八)《正,对,范围是指垂直—于建筑主《采光面两端的—射线以及主采光【面,范,围内正南向(或正】东、西向《。)所构成的区域位】于该区域的建筑按】照正:向间距的有》。。关要求对《待;位?于该区域之》外的建?筑,按照侧向间距的【有关:要求对待
】 (九)—主要朝?向条式建筑以垂直长!。边的方向《(南向或者东、西向!)为主要朝向其中东!西向建筑以》居室较多的一侧为】主要:朝向;点式建筑以】南,向为主要朝向—
(】十)南向《包括正南向和—。南偏东(西)45】度以内东西向包括】正东西?向和东(西》)偏南4《5度以内(不含45!度)
— (十一)居住!公寓是指建造于居住!用地:上的住宅建》。。筑以外的居住建筑其!日照时间《和建筑?间距通常较相—关技术规范为住宅建!筑设定?的标:。准低但?其层高和建》筑,面积计?算均按住宅建筑的标!。准执行
【 (十二)商务公!寓是指建《造于商业服务—业设施用地上的居住!建筑
(!十三:)道:路红线是指规划的】城市道路路幅的边】界线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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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第:一,百三十五条》 市城乡规—划主管部《门应当定期》评估本规定的实【施情:况并结?合实际需要对本【。规定进行补充完善】。
? 第一百三十!六条 县》(市)?相应:地,区的规划设》计、建设和规划管理!活动可参照本规定】。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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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一百三十七》。条 本规定自2】012年3月—1日起施行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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