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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? 第五?章 市政公用—设施规划管理 【 ?第,一节 供水》及排:水工程?    — ,第八十七条 【中,心,城供:水设施应符》合供水与保泉并重优!化配置外地调水【。与本地水、地表水】与地下水多水源保】障,供水安全的要求 】    》 中心?城排:水设施应《当满足雨污分流的要!求生:。活,污水:、生产废水应全【收集经处理符合国】家标准后排放 】   ?  第八十八条 !新建水厂、》加压泵站用》地规模应当按照规划!供水量确定用—地指标应当符合城】市给水工程规—划,规范:的要求   】  水厂《、加压泵站用地外】围应当设置宽度不】小于:10米的绿》化,。防护带  【   新《建、:改建、扩建》建,(构)?筑,物与现状水厂、【泵站用地边界—。的距离?不得小于《10米    !。 第:八十:九条 供水管网一!般应当设置》为环状枝《状管:网,供水:区域内不允许间断供!水的用户《应当设置安全—水池 ?   《  第九十条 【 污水处理》。厂规划用地面积应当!按照最终《。处,。理规模?确定用地指标—应当符合城市排【水工程规划规范的】要,求 《 ,   污水处理厂周!边应当设置不小于】10米?的防护绿带在环【境保:护主管部门确定的】污,水处理厂防》护距离内不得新建】生活居住类建—筑,     第九!十一条 城市中水!设施应采用》地下式结构》并采取防护措施满】足环境保护的要求地!上附属建筑物应【集约化布置处理规】模1.?5万:吨/日以下》。规模的城市中水站】用地指标《宜采用0.7平方】。米/吨/日  !   在建设—用地:紧张的区域可结【合河:道保护带设置地【。下式:。。城市污水收集及中水!设,施地面部分仍—作河道保护》带使用    ! 第:九十:二条 ? ,排水:泵站用地《面积按照泵站性质】、规模确定用地指】标应当符合城市【排,水工:程,规划规范的要求 !   ?  排水泵站应当】独立安排并》设置:围墙且?与生活居住类建筑】间应:有卫生防护距离采用!地下式布置》且地面部分为绿化的!间距可适当减小 】 , 第二节 !能源:工程 《     第九【。十三条 中—心城:内新建220千【伏及:以下变?压等级变电所应【采用户内《式结构?    — 在公共建》。筑集中区域变电【所应选用《小型户内式》。或地下式结构—。鼓励变电所与其他】建筑:物合建 》     第—九十四条 变【电所用地规模应【当结合?。城市电力规划—规范:和用地条件》合理确定优先选用占!地面积?较,小的设计《。方案   【  变电《。所采用?架空进、出线方【。。。式的进出线方位应与!规划高压线走廊【结合减?少,高,压,电力线?对周边用地的分割】  《   第九十五条】 新建《1,0千:伏配电?所应当采用户内式结!构或箱体《结构并符《合相:关标准规范的—要求10《千伏开关站宜与1】0千伏?配电:所合并?设置  —   第九十—六条 35 【千,伏及以上架空高压电!力线路?规划走?廊宽度按表七实【施规:划管理 《 表七 — 架空高压电力线!路规划走《廊,宽度参考指标 】 》 】 【 《 《 电压等级(千【伏) ? 】 5?00 》 》 220 ! 《 《110 》 , — 35《 ! 》 《 《 : 规划走廊宽】度,(米) 》 【 75 】 【40 【 25 !。 : ?。 》2,0 】 【 — ?     第九】十七条? 中心城内—新建22《0千伏?及以下电力线路应】当采用?地下电缆不具备【入地:条件的高压架空输电!线路应沿《道路绿化《保护带、河道—保护带?同,塔多回架设 —     地!下电力?电缆可采用沟槽方式!。或排管方《式,敷设同一路段—上的电力电》缆可同槽敷》设  【。   ?第九十八条 天然!。气门站用地面积不】大于1.5公—顷接转?增压:站、压缩天然—。气加气母站用—地面积不《大于1公顷高中【压调压站用地—面积不大《于,0.5公顷》储配站用地规模【根据调度储》气量合理确》定 》。     调压站与!周边建(构)筑物的!间距:应当符合城》镇燃气设计规范的】规定 》     第九】十九条 城市【热源厂应明确供【热,服务范围在服务范围!边缘供热管网—应联网不得重复敷】设    ! 第一百条 【鼓,励,建筑设计、施工【。中积极运《用太阳能、地热【。。能等新型能》源技术作为》建筑用?电、用热的补—充措:施 》 第三】节 管线综合!     第!一,。百零一?。条 市政管线按】照下列?规定设置 】     (一)】电力电?缆、给水配水管线、!中水配?水管线、《燃气低压《管,线、热力管线可设】置在人行《道或者非《机动车?道下; —     (【二)电信管》线,、给:水输水管线、中水输!水管线、燃气中压管!线、雨水管线—、污水管线可设置在!非机动车《道下或者机动车道下!; — ,   (三)各类】通,信管线应当同沟共井!敷设; 》     【(四)具备》入地条件的现状【架空线?路应当入地敷设 】     】第一:百,零二条 下列【情况市政管线—应当采用综》。合管沟集《中敷设 》 ,     (一】)交:通运:输,繁忙或工《程管线设施较多的机!动车道、城市主【干道以及《。配,合建设?轨道交?通立体交叉工程的】地段; —     (【二)不宜开》挖路面?的路段; 》  》。   (三)广场】或主要道路的—。交叉处; 【     (四】)需:。同时敷设《两种:以上工?程管线及多回—路电缆的道》路;   !  (五)道路与】铁路或河流的交叉】处;  】   (六)—道路宽度难以满足直!埋敷设多种》管线的路段》。 ,   — , 第一百零》三条 《新建市政《管线在道《。路,红线:范围内敷设》;不具备开挖条件】或者道路《红线:内,无敷:设空间且《道路:两,侧有绿化保护带的可!在绿:化保:护带内设置但埋【深不得小于》1米 【    《第一百零四条 红!线宽度小于30米】的城市道路各类市政!管线应当单排布置】红线宽?度 30-40 米!的城市道路可双排布!。置电力电缆、供【。水配水、燃气低压】管线:红线宽度《大于 40 米的】城市道路还可—双排布置《。。通,信管线、排水管【线 》     》第一百零五条— 新建、改—建,、扩建城市道—路应当?同步设计并实—施管线工程 【     新】建道路内的各种管】线应当预留支—管或者接口;各【。种管线的《附属设施以及—。专用:管线应当设置在城市!道路红线以》外   】  第?一百零六《条, 竣?工,十年内的城市快速】路、竣?工五:年内的城市道路【、,竣工三年内的大【修城市?。道路、市中心交通】繁忙的道《路,交叉:口以及商业网点【集中的路段新—建管线应当采—用非:开挖技?术措施   ! , : 第四节 》环境卫?生工程 《。 《    第一百零】七,条 中心城—生活垃圾转运体系】采,。用压缩转运》模式:。生活垃圾应采用【。焚烧发电《。、卫生填埋、资【源,化利:用等方式进行无【害,化处理  !   第《一百零八条 【生活垃圾处》理厂:用地周边应当设置】宽度不小于》。20米的绿》。化,隔离带 —    》 生活垃圾卫生填】埋场:周边可?设置防?护绿地或生》态绿地 【 ,    第一百【零九条? 生活垃》。圾压缩转运站—应采用全封闭的建】筑形式并采》取防止周边空气污】染的:措,施转运站用地面积应!当符合有关规范要求!并结合用地条件【优,先选用占《地面积较小》的设计方案 — :     第一】百一十条 在【城市居?住,区、商业街》区、道路广》。场、公园《、大:型,公,共绿地等场所—附近应当《根据相关规范—要求设置公》共厕所 》  《   道路两—侧规划绿化保护带】宽度大于15米【的独立式公共厕所】可设置?在绿化?保护带内但不—得妨碍城市管线【的敷设?。 :   】第五节? 城市防《灾设施 【     第一【。百一十一条 —。 在城市蓝线外侧】设置的保护带—用于河流水系的保】。。护、:绿化、疏浚、—管线布设《等河道蓝线规划【宽度及保护带—宽度符合城市防【洪的要?求 《 :    第一—百一十二条 【确定消防站的—布局应当符合消防人!员接到出《动指令后五》分钟内可《到达辖区边缘—的要求? , 《    消防站用】地规模应符》合表八的规定 】 表八 【 消防站《用地规模控制参考指!标 ? ! 》 【 】 】 分 级 】 【 用地—规模( 平方米【 ) ! ! , — 【 特勤消防站【 — 8【000 - —。10500 】 — , — : : 【 普—通,消防站 — 】 一级普通站 【 ? — 45《00 ?- 8000 ! 》 】 ! 二】级,普通站 【 】3300《 - 4500【 , 》 —。 ! ,。 ? , 小【型消防站 【 !2000 》- 330》。0 : 》 ! ! : — 》 :    《 第一百一十三条】 , 城市道路消火栓】应当在人行道上【设置:间距不大于1—20米交叉路口一】般应当?设,置消火栓道》路,红线:宽度超过60米的应!。当在道路两侧设【置消火栓消火—栓距道路路缘—石距离不大于2米 ! 《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