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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】 施工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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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 劳】务发:包人:应当设立项目管理】。机构组织管理所【承包工程《。的施工活动
!。 , 项》目管:理,机构:应当具有与承包工】程的规模、》技术复杂《程度相适应》的技术、经济管【理人员?其中项目《负责人、技术负【责人、项目》核算负?责,人、质量《管理人员、安全管理!人员:必,须,是本单位的人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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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前款所称《本单位人员是指与本!单,位有合法的》人事或者劳》动合同、《工资以及《社会保险关》系的:。人员:
— ,。 第十三条 劳【务分包企业》必须建立健全安【全管:。理,机,构并取?得安全生《产许可证《后可以进行生产【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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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! 劳务?分包企业《应向所承建项目【委派劳务现场负责】人、专职安全员等管!理人员?负责所承包工程【劳务人员的生产【安排:、,质量安?。全和工资发放等日常!管,理工:作,接受劳务《发包人的协》调和管理
! ,。 1名劳务—现场负?责人不得《同时负责2个以上】。劳务项目施工—现场的管理工—。作
》 本条—所称劳务现场负责】。人是指由劳》务,。分包企业《法,定代表?人任:命并根?据法:定代表人授》权对劳务《项目施工《过程:。。实施全面管理的负】责,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!在劳务项目上的代表!人具体履行劳务分】包企业?在劳务项目管理中】的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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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第十五条 劳】务分包企业现—场,作业人员中的特【殊、关键岗位和【主要技术工》种人员必《。须持有?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!劳务:分包企业现场—施工作?业人:员中普通工人—持证上网率应当达】到我省规定的标【。准
】。 第十六条》。 劳务发包—人负责提供和管【理施工现场内的临】建、临水、》临电、现场硬—化等影响公共安全和!社会环境的文—明施工措施项目【;负责合《理设置办公、住宿】、卫:。生等临时《基本生活设施—保证:劳务人员生》活条件达到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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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!七条 劳务发包人对!劳务:分包企业的施—。工质量负总责—对施工全过》程的工程质量—进行指导、监督【、管:理
》 , 劳务》分包:企业:在施工质《量上应接受劳务发】。包人的?监督管理并对分包】的,劳务作业施工质量】向劳务发包》人负责?
— 第十八》条 劳?务发包人《对劳:务分包企业的安【全生产负总责为劳务!人员提供符》合,安全:、卫生标准的生产】。环境、?作业条?件、机械设备—。和安全?防护用具指导劳务分!包企业健全安全生】产措施并监督落【实,
》 劳务分包企】业在安全生产—。上应接受劳务—发包人的监督—管理并对分包—的劳务作业安全负】直接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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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【九,条 劳务《分包企业的法定代表!。人是本单位》安全生?产,的第一?。责任: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!。产负全?面责任?;,劳,务现场负《责人、安《全员:对分包的《劳,。务作业安全生产【管,理,负具体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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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?条 劳务分包—。企业应?当建立健全安—全生产教《育培训制《度对新入场的施【工作业人员进—行入场前《的安全?。生产教育培训未【经安:全生产教育培—训的不得上岗作业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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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二十》一条 劳务》分包:企业应当按照规定】为劳务人《员,办理:意外伤害保》险支:付保险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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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二十二条 劳【务人员在施工过程】中有权拒绝执行违章!指令有权对》影响人身健康的【作业程序和作业【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!权获得必要的劳动安!全防:护用品有权对—危及生命安全和身】体健康的行》为提出批评》、检举和控告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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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》三条: 工程监理》单位:应就:所监理工程的劳务分!包企业是否》具,备相应资《质进行审《查,核验发现劳务分包】。。企,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的!应责令更换具有【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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