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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用!工和工资发放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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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条— 劳务分包企业】招用农民工应当自】招用之日起1—0日内持农》民工名册到劳动保】障监察?部,。门,备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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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第二十五条 劳务!分包企业应依—法与农民工签—订,。。书,面劳动合同》劳动合同必须由【劳务分包企业与农民!工本人?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!代签劳动合同—一,式3份劳务分包企业!和农民工各1份农】民工所?在工地保留1—份备查劳《务分包企业不得以任!何,理由扣押农》民,工劳动合《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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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二:十,六条 劳务发【包人对?所承包工程的农【民工工资支付全面】负责劳务分包—企,业对农民工》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!
: , 劳务发】包人负责对所使用】的劳务分包企业劳】动用工、工资发【放情况进行日常动】态监督采取有效措】施确保不《拖欠农民工工—资
】 第二十七条 【 劳务?分包:企业根据本单—位的生产经》营特:点,和经:济效益?依法自主确》定本:单位的工资发—放方式和工》资数额但劳务分【包企业支付劳务人员!的工资不得低于我】市最低?工资: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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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二《十八条 》。劳务分包企业—要严:格执行农民工考勤】和工资报表》制,度编制施《工现场考勤表—认真:。记录农民工出勤情】况;每月应编—制工资支付》表、核算每人的【工资额如《实记录支付单位【、,支付标准、》支付对象《、支付周期和日期】、支:付数额?等工资支付情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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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:。第二十九条 劳】务分包企业应当以货!币形式按月》足额支付农》民工工资双方约定】支付工?资期限?低,于1个?月的从其约》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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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十条 不得【。以任何理由克扣或】无故拖欠劳务—人员:工资:工资应直接发放给】劳务人员本人由他】人代:领,的必须?有本人签字的—书,。面委托书
! 严禁》将工:资发放给“包—工头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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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【十一条 因》建设单位《未按:合同规定《与,劳务发包人结清【工,程款或者《因劳:务发包?人未与劳《务分包企业结清劳务!工程款?致使劳务《分包企业拖欠劳务】人员工?。资的建设单位—、,劳务发包人应当【先行垫付劳》务人员?工资先行垫付的工】资数额以未结清【的劳务分包工—程款为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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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二条 劳务发包】人因转?包、违法分包工【程造成拖欠农民工】工资的由劳务—发包人承担全部责任!并由劳务发包—。人先:行支付农民工工【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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