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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》。。章 施工单》位的安全责》。任
第二十条! 施工单《位,从事建设工程—的新建、扩》建、改建和拆除【等活动应当具备国家!规定的?注册资?本、:专业:技术人员、技术装备!和安全?生产等条件依法【取得相应等级—的资质证书并—在其资质《等级许可的》范围内承揽工程
! 第二十》一,。条 施工单位主【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!位的安全生产工【作全面负《责施工单位应当【建立健?全安全生产责—任制度和安全—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!定安全生产规章制】度和操作《规程保证本单位安】全生产条件所—。需资金的投入—对所承担的建—。。。。设工:程进行?定期:。和专项安全检查【并做好安全》检查记录 —
施工单位的项】目负责人应》当由取得《相应执业资格—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!程项目的安全施工】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!任制度、安全—生,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!程,。确保安全生产—费用的有效使—用并根据工程—的特点?组织制?定安全施《工措施消《除,安全事故隐》。患及时、如实报告】生产安全《事故
第二】十二条 《施,工单位对列入建设】工程概?算的安全作业—环境及安全施工【措施所需费用—应,当用于施工安—全防护用具及设【施,的采购和更》新、:安全施工《。措施的落实、安【全生产?条件的改善》不得挪作他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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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 !。施工单位《应当设?立安全生产》。管理机构配备专职】安全生产管》理人员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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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安全生】产管理人员负责【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!监督检查发现安全】事故隐患《应当及时向项目【。负责:人和安全《生产:管理机构《报告;对违章指挥】、违章操作的应当立!即制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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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职安》全生产管理人员【的,。配备办法《由国务?院,建设行政主》。管部门会同》国务院其他有关部】。门制定
【第二十?四条 ?建设工程实行施工】总承:包的由?总承包单位对施【工现场的安》全生产负总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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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承包》单位应当《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!体结:构的施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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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承《包单位依法》将建:设工程分《包给其他《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!当明:确各自的安全生【产方面的《权利、义务总承包单!。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!工程:的安全生产承—担连带责《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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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包单位应当服从!总承包单位的安【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!不服从管理导—。。。致生产安《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!承,担主:要责任
【。第,二十五条 垂—。直运输机《械作业人员、—。安装拆卸工》、爆破作业》人员、?起重信号《。。工、登高架设作【业人员等《特种作业人员必【须按照国家》有关规定经过—专门的安全作业【培,训并取得《特种作业操》作资格?。证书:后方可上《岗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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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。十六条 施》工单位应当在施【。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!全技术措《施和施工现场临【时用电方《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!模的危险性较大的】。分部分?项工程编《制专项施工方案并】附具安全验算—结果:经施工单位技术负】责人、总监》理工程?师签字后实施—由专职?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】进行:现场监督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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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基坑支【护与降水工程—;
(】。二):土方开挖工》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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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模板工程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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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(四:)起重吊装工—程;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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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)脚手架工】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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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拆除、【爆破工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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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七)国—务院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或者其他【有关部?门规定的其他危险】。性较大的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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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前款所】列,工程:中涉及?深基坑、地下暗挖工!程、高大模板—。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!施工单位还应当【组,织专家进行论证【、审查
本】条第一款规定的达】。到一定?规模的危险性较大】工程的标准由—国务院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会《同,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!。制,定
? 第二十七—条 建?设工程?施工前施工单位负】。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!员应当对《有,关,安全施工的技术【要求向施工》作业班?组、作业人》员作出?。详细说明《并由:双方签字确认—
《第二十八条》 ,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!现场入口处、施工起!重机械、临时用电设!施、脚?手架、出入通道口、!楼,梯口、电梯》井口、孔《洞口、桥梁口、隧道!口、基坑边沿、爆】破物及有害危险【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!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!安全警示标志—安全警示标志—必须:符,合国家标准
!施工单位应当根据】不同施工阶段和【周围环境及》季节、气候的—。变化在施《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!全施:工措:施施工现场暂时【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!应当做好现场防护】所需费?用由责任方》承担或者按照—合同:约定执行
【 第二?十九条 《施工单位《应,当将施工现场的办】公、生活区与作业】区分开设置并保【持,安全距离;办公、生!活区的选址应当【符合安?全性要求职》工的膳食、饮—水、休?息场:。所等应当符合卫【生标准施工单—位不得在尚未竣工】的建筑物内》设置:员工集体宿舍 】
施工《现场临?时搭建的建筑—物应当符合安全使】用要求施工现场【使用的装《。配式活动房》屋应:当具有?产品合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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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条 施!工单位?对因建设工程施【工可能造成损—害的毗邻建筑物【。、构筑物和地下管】线等应当采取专项】防护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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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【工单位应当》遵守有关环境保【护法律、法规—的规定在《施工现场采取—措施防止或者减少】粉尘、废气》、废水、固体废物、!噪声、振动和施工】照明对人和环—境的危害《和污染 《。 ,
在城市》。市,区内:。的建设工《程施工单位》。应当对施工现场实】行封闭围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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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一条?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!工现场建立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!定消防安全责任【人制定用火、用【电、使用易燃易【爆材料等各项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】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!通,道、消?防水源配备消防【设施: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!现场:入口处设置》明显标志
第!三十二条《 施工单位应当向】作业人员提供安【全防护用具》和安:。全防护服装并书【面告知危险》岗位的操《作规程和违章操【作,的危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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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】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!场的作?业,条件、作业》程序和作业方—式中存?在的安全问题提出】批评、检举和控告有!权拒绝违章指挥【和强令冒险作业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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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:施工中发生危—及人身安全的紧急】情况时作业人员【有权立即《停止作业或者在采】取必要的应》急措:施后撤离危》险区域
第】三十:三条: 作业人员应当遵】守安全施工的强【制性标准、规章【制度和操作》规程:正,确使:。用安全防护》用具、?。机械:设备等
第三!十四条 施工—单位采购、租—赁的:安全防护用具、机械!设备、施工机具【。及配件应当具有【生,产(制?造)许?可证、产品》合,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!。场前进行查验— :
施工现场的安全!防护用具、机械设备!、施工机具及配件必!须由专人管理定【期,进行检?查、维修和保养【建立相应的资料档】案并按照国家有关】规定及时报》废
第三十】五条 施工》单位在使用施—工起重机械和整体】提升脚手架、模板】等自升式架》设设施前应当—组织有关单位进行】验收也可以委托具】有,相应:资质的?检验检测机构进行】验收;使用承租的】机械设备《。和施工机《具及配件《的,由施工?总承包?。单位、分包》单位、出租单位和】安装单位共》同进行验《收,验收合格《的方可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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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种设备安全!监察条?。例,规定:的,施工起重《机械在验收》前应当经《。有相应资质》的,检验:检测机构《监督检验合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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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单位》应,。当自:。施工起重机械和整】体提升?脚手架、模板等【自升式架设》设,施验收合格之日【起30日内向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或者其】他有:关部门登《记登记?标,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!于该设备的》显著:位置
第三】十六:条 施工单位—的主要负责人—、项:目负责人、专—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!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!。部门或者其他有【关部:门考核合格后方可】。任职
施工】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!和作:业,人,员每年至少进行【一次安全《生产教育培》训其教育培训—情况记入个》。人工作档《案安:全生产教育培—训考核?。不合格的人员—不得上?岗,
第三—十七:条, 作业?人员进入新》的岗位?。或者新的《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!安全生产《教育培训未经—教育培训或者教【育培训考核不合格】的人员不得上岗作】业
施工单】位在采用新技术、新!工艺:、新:设备:。、新:材,料时应当对作—业人:员进行相应的安【全生产教育》培,。。训
第—三十八条 施工单位!应当为施《工现场?从,事,危险作业的人员办】理意外伤害保险【
意外—伤害保险费由施【工单位支付实行【施,工总承?包的由总《承,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!保险费意外伤害【保,险期限自建设—工程开?工之日起至竣—。工验收合格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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