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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三章 勘察、设】。计、工?程监:理及其他有关—单位的安全》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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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十二条 》勘察单?位应当按照法律、】法规:和工程建设强制性】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!勘察文件应当真【实、准?确满足?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的需要
勘】察单位在勘察作【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!作规程?采取措施保证各【类管线、设施—和周边建筑物、构】。筑物:的安全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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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条 】设计单位《应,当按照法律、法【规和:工程: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!设计防止《因设计不合理导【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!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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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单位应当考】虑施:。工安全操作和防【护的:需要对涉及施工【安全的?重点部位《和环节在设计文件】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!安全事?故提出?指导: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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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:用新结构、》新材料?、新工艺的建—设工程和《特殊结构的建—设工:程,设计:单位应当在设—计中提出保障施工】作业人员安全和【预防生产《安全事故的措—施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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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单位和注册】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!员应当对其》设计负责
】。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!单位应当审查—施工:。组织设计《。中的安全技术措【施或者专项施工方】案是否符合》工程:建设强制《。性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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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监理单位!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!现存在安全事故【隐患的应当》要求施工单位整【改;情?况严重?的应当要求》施工单位暂时—。停止施?工并及时报告建设】单位施工《单位拒?不整改或者不—停止施工的工程【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!。有关主管部门报【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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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:程监理单位和监理】工程师应当按—照法:律、法?规和:工程建设《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!并对建设《工程安全生产—。承,担监理责任
】 第十五条 为建】设工程提《供机械设备和配【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!全施工?的,要求:配备齐全有》效的保险《、限:位等安全设施—和装置
第十!六条:。 出租的机械设【。备,和施工机具及—配,件应当具有生—产(制造)许—可证、产品》合,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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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出租单位应》当对出租的机械设】备和施工《机,。。具,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!行检测在签》订租赁协议时应当】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!
禁止出租【检测不合格的—机械设备和施工机】具及配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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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条 】在施工现场安装、】拆卸施工起》。重机:械,和,整体提升脚手架【、模板等自升式架】设设施?。必须由具有相应资】质的单位承》担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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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装《、拆卸施《。工起重机械和—整体提?升,脚手架?、模:板等自升式架—设设施应当编制拆】装方:案、制定《安全施工措施并由】专,业技术?人员现场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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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:工,起重机械和整体【提升脚手架、模【板等自升式》架设设?施安:装,完毕后?安,装单位应当》自检出具自检合格】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!行,安全使用说明—办理验收手续并【签字:
《第十八条 》施工起?重机械和整》体提:升,脚手架、模板—等自升式架》设设:施的使?用达到国《家规定的检验检测】期限的必须经具【有专业资质的检验】检测机构检测经【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!。续使用
》 第?十九条 《检验检测机》构对检测合格的【。施工: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!脚手架?、模:板等自升式架—设设施应当》出具安?全合格证《明,文件并对《检,测结果?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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