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】三章 ?勘察、设计、工程监!理及其他有关单位】的安全责任
【 ,
第十—二条 勘《察单位应当按—。照法律、《法规和工程建设【强制性标准进行勘】察提供的勘》察文件?应当:真实、准确满足建】设工程安全生—产,的,需,要 ?
,
勘察单位在勘察作!业,时,应当严?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!措施保?证各类管线、设施和!周边建筑物、构筑物!的安全
第】十三条 《设计单?位应当按照法律、】法规和?工程建设强制性【标准进行设计防止】因设计不合理导【致,生产安全事》。故的:发生
!
设计单位应当考】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!护的需要对涉及【施工安全《的,重点部位和》环节在?设计:。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!生产:安全事故《提,。出指导意见
【
采用—新结构、新材料、】新工艺的建设—工,程和特殊结构的【建,设工程设计单—位应:当在设计中》提出保障施工—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!生产安全《。事故的措施建议 !。
设计单》。。位和:。注册:建筑师?等注册执业人员应】当对其设计负责
】
第十四条 】工程监理单》位应当审查施工【组织设计中的安【全技术措《。施或者?专,项施工方案是否【。。符合工?程建设强制性标准
!
工】程监理单位》在实施监理过程中】发现:存在安全事故—隐,患的应当要求施【工,。单位整?改;情?。况严重的《应,当要求施《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!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!施工单位拒》不整改?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!程监理单位应当【及时向?有,关主管?部门报告
】工程监理单位和【监理工程《师应当?按照法律、法规【和工程建设强制【。性标准实施监理并】对建设工程安—全生产承担》监理:责任
》 第十五《条 为建设工程【提供机械设》备,和,配件的单位应—当按照安全施工【的要:求配备?齐全有效的保—。险、限位等安全设施!和装置
第十!六条: 出租的机械设【备和施工《机具及配件应当【具有生产《(制:造)许可证》、产品?合格证
《
《
出租单位应】当对出租的机械【设备和施《工机具及《配件的?安全性?能进行检《测在签订《租赁协议时应当出】具检测合格证明 !
禁止出租检测】不合格的《机械: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!件,
第十七条】 ,在施工现场》安装、拆卸施工起】。重,机械和整体提升【脚手架、模》板等自升《式架设设《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!质的单位承》担,
,
?
安装、【拆卸:。施工起?重机械和整体提【升脚手架《、模板等自升式【架设:设施应当《编制拆装方案、制定!安全施工措施并由】专业:技术:人员现场监督
!
,施工起重机械和整】体提升脚手》架、模板等》自升式架设》设施安装完毕—。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!出具自检合》格证明?并向:施,工,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!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!字
? 第十八条 【施工起?重机:械和整体《提升:脚手架、模》板等自?升式架设设施的使】用达:到国家规定的检【。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!具,有专业资质的检验】检,测机构检测经检测】不合格的不》得继续使用
—
: 第十九条 —检验检测《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!工起重机械》和整体提升》脚手:架、模板等自升式】架设设施应当出【具安全合格证—。明文件并对检—测结果?负责
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