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三章 勘察、设计!。、工程监理及其他有!。关单位?。的安全责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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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条】 勘察单《位应当按照法律、】法规和工程建—设强制性标准进【行,勘察提?供的勘?察文件?应当:真实、准确》。。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!产的需?要
勘—察单位在勘》察作业时应当严格】执行操?作规程采取措—施保证?各类管?线、设施和周边建】筑,物、构筑物的安全】
? 第十?三条 设计》单位应当按照法【律、法规《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!准进行设计防止【因设:计不合理导致生产】安全:事故的发《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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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单位应当】考虑施?工安全操作和—防,护的需要对涉及【。施工安全的》重点部位和》环节在设计文—。件中注明并对—防范生?产安全事故》提出指导《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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采用新结构—、新材料《、新工艺的》建设工程和特殊【结构的建设工程设】计单位?应当在设计中提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】员安全和预》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!施建:议
设计单】位和注册建筑师【等注:册执业人员应—当对其设计负责
! :第十: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!。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!计中:的安全技术措—施或者专项施工【方案是否符》合工程?建设强制性标准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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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监理!单位在实《施监理过程中发现】存在安全事》。故,隐,患的应当要求施【工单位整改;情况】严重的应当要求【施工单位《暂时停止施》工并及时报》告建设单位施工单】位拒不整改》或者不停止施工【的工程监理单位应】当及时向有关主【管部门报告 【
工?程监理?单位和监理工—。程师应?当按照法律》、法规和工程—建设:强制性标《准实施监理并对建】设工程安全生产【承,担监理责任》
第十—五条 为《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!。。备和配件的单位【应当按照安全施【工的要求配备—齐,全有效的保险、限】位,等安全设施》和装置
【第十六条《 出租的机》械,设备和施工机具【及配件应当具有生】产(制造)许可证、!产品合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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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出租单?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!设备和?施工机具《及配件的安》。全性能进《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!议时应当出具—检测合格证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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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禁止出租检》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!和施工机具及配件】。
第十七条 !在施工现《场安装、拆卸—。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!提,升脚:手架、模《板等自升《式架设设施》必须由具有相—。。应,资质的单位承担【
安!装、拆卸施工起【重机械?。和整体?提升脚手架》、模板等自》升式架设设施—应当编制拆》装方案、制定安【全施工?措施并由专业技【术人员现《场监督
施工!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!脚手架、模板等自升!式架设设施安装【完毕后安装》单位应当自》检,出具:自检: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!位进行安全使用说】明办理?验,收手续并《签字
第十】八条 施工起重机械!和整体提升脚手架、!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!施的使用《达到国家规定的检】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!。具有专?业资: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!测经检测不》合格的不得》继续使?用
第十【九,条 检?验检测机构对—检测合格《的施工起重机械【和整体提升》脚手架、模》板等自升式》架设设施应当出具】安全合格证》明文件并对》检测结果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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