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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章 !勘察、设《计、工程监理—及其他有关单位【的安全责任》
— 第十二条 勘察】单位应?当按照法《律、法规《和工:程,建设强?制性标准进》行勘察提供的勘察】文,件应当真实、准确满!足建:设工:程安全生产的需要】。
勘》察单:位在勘察作》业时应当严》格执行操作规程【。采取:措施保证各类—管线:。、设施和周边建筑】物、构筑物的安全】
第》十三条 设计单位】应当按?照法:律、法?规和:工程建设强制—性标准进行设计防】止因设计不》合理导致生产安全】事,。故的发?生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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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单位应!。当考虑施《工安全操作和—防护的需要对涉【及施:工安全的《重点:。部位:和环节在设计文件】中注明并对防—范生产安全事—故提出指导意见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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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采用新?结构、?新材料、新工艺的】建设工程和特殊【结构的建设》工程设计单位应当】在设计中提》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!安全和预防》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!建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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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计单位和注【。册建筑师《等注:册执业人员》应当对其设》计负:责
第—十,四条 工程监—理单:位,应当:审查施工《。组,织,设计中的《。安全:技术措施或者专【项施工方案是—否符合工程建设【强制性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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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监!理单位?在实施监理过—程中发现《。存在安全《事故隐患《。的应当要求施工【单位整改;情况【严重的应当要求【施工:单位暂时停止—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!单位:。施工单?。。位拒不整改或者【不,停止:施工的工程》监理单?位应当及时》向有关主管部—门报告 《
工《程监理单位》和监理工程师—应当按照法律、【。法规:和工程建设强制【性标准?实施: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!全生产承担监理【责任
》 第十五条 —为,建,设工程?提供机械《设备和配件的单【位应当按照安全【施工的要求》配,备齐:。全有效的保险、限】位等安全设施和【装置
》。 第十六条》 出租的机械设【备和施工机具及【配件应?当具有生产(制造)!许可证、《产品合格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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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》。。租单位应当对—。出租的机械设备和】施工机具及配—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!测,在签订租赁协—议时应当《出具检?测合格证明》
禁止出租检!测不合格的机械设】。备和施工机具—及配件
【第,十七条? ,在施工现《场安装、拆卸施工】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!脚手架、《模,板,等自升式架设—设施必须《由具有相应》资质的单位承担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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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安,装、拆卸施工—起重机?械和整体《。提升脚手架、模【板等自升式架设【设施应当编》制拆装?方案、制定安全施工!措施:并由专?业技:术人员现《场监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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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起重机械和】整体提升脚手架【、模板等自升—式,架设:设施安装完毕—后安装单位应当自】。检出:。具,自检合格证明并向】施工单位进行—。安全使用《说明办理验》收手续并签字
】 :第十八条 施—工起重机《械和整?体提升脚手》架、模板等自—升式架设设施—。的使用?达到国家规定的检】验检测期限的必须】经具有专业》资质的检验》检测机构检测—经检:测不合格的不得【继续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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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【 检验检测机构【对检测合格的施工】起重机械和》整体提升脚手架、模!。板等:自升式架设》设,施应当?出具安全合格证明】文件并对检测结果】。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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