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。。 【第五章 《监督管理 —  :   第三十九条】 国务院《负责:安,全生产监《督管理的部门依照】中,。华人民共和》。国安全生产》法的规定对全国建设!。工程安全生产—工作实施综合监督】管理   县【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!负责安全《生产监督管理—的部门依照中华【。人,民共和国安》全生产法的规定对】本行政区域内建设】工程安全生产工【作实施综合监督管】理 ?  第四十条 【国务院建设行政【主管部?门对全国的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。实施监督管理国【务院铁路、交通、】水利等有关部—门按照国务》院规:定的职责分》工负责有关专业建】设工程安全》生产的监督管理  !。 县级《以上地方人民—政府建设行政—主,管部: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!建设工程安全生产】。。实施监督管》理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:政府交通、水利【等有:关部门在各》。自的职?责范围内负责—本行政区域内的专】业建设?工,程安全?生,产的监督管理—。   第四十一条! 建设?行政主?管,。部门和其他有关部】门应当将本》条例:第十条、《第十一条《规定:的,有关资料的主—。要内容抄送同级【负责安全生产监督】管理的?部门  》 第四?十二:条 建设《行,政主管?。部门:在审:核,发放施工许可—证时应当对》建设工程是否有安全!施,工措施进《行审查对没有安全施!工,措施的?不得颁发施工—许可证 《  建设行政主管!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!门对建设工程—是否:。有安:全施工措施进行审】查时:不得收取费用  ! 第四十三条— 县级以上人—。民政府负《有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监督管理职责【的部门在各自的职】责范围内《履行安全监督—检查职责时有权【采取下列措施 !  :  (一)要求被!检查单位提供有【关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的文件和资料】;    — (二)进》入被检?查单位施工现场进】行,检查; 》   (三)【纠,正施工中《违反安全《生产要求的》行为;   — (四)对检查中发!现的安全《事故隐患责令立即排!除;重大安》全事故隐患排除前】或者:排除过程中》无法保证《安全的责令从—危,。险区域?内撤出作业》人员或者暂》时停止施《工< /P》>   第—四,十四条 建设行政主!管,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!门可以?将施工?现场的监督检—查委托给《建设工程《安全监督机构具【体,实施   第四十!五条 国家对严重危!。及施工安《全,的工:艺、设备《、,材料实行淘汰制度】具体目录《由国务院《建设行政主管—部门:会同:国务:院其他有关》部门制定《并公布   第四!十六:条 县级以上—。人,民政府建设》行政:主管部门《和其他?有关部门应当及【时受理对建》。设工:。程生产安《全事故及《安全事故《隐患的检举》、控告和投诉— ,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