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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】章 建设《。。单位的安全责—。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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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条 !建,设单位应当向—施工:单位提供施工现【场及:毗邻区域内供—水、排水、供电、供!。气、供热、通—信、广播电视等地下!管线资料气》象和水文观测资料】相邻建筑物和构【筑物、地下工程【的有关资料并—保,证资料的真实、准确!、完整?
建【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!要,向有关部门或者【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!资料时有关部门或】者单位应当及时【提供
《。 第七《条 建设单位不得】对勘:察、设计、施工【、工程监理等单位提!出不符合建设工程】安全生产法律、法规!和强制性标准规【定的要求不得—压缩合同约定的工】期
第八【条, ,建设单?位在编制工程概【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!程安全?作,业环境及《。安全施工措施所需】费用
第九】条, 建设?单位不?得明示?或者暗示施工单【位购买、《租赁、使用不符【合安全施《。工要求的安全防【护用具、机》械设备、《施,工机具及《配,件、消防设》。施和器材
】。。第十条? ,建,设单位在申》请领取施工》许可证?时应当提供建设【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!施的资料《
依》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!。设工程建设单—。位,应当自开《工报告批准之—日起15《日,内将:保证安全施工的措】施报送?建设工程所在地【的县级以《上地方人民政—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!或者其他有关—部门备案
— 第十一条 建】设单位应当将拆【。除工程发包》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!的施工单位
【 建设《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!施工:15日前将下列【资料报送建设工【程所在地《的县级以上地方【人民政府建设行政】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!关部门备《案
(一【)施工单位》资质等级证明;
】。
?(二)拟拆除—建筑物、构筑物及可!能危及毗邻》建筑的说明;
【
(三)拆【除施:。工组织方《案;
—(四)堆放、清除废!弃物的措施
—
实施爆破【作,。业的应当遵守国【家有关民《用爆炸物《。品管理的规定
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