】。
第五章 】 建筑退让
—。
第》三,十条: 沿:建设用地边界—、城市?道,路、绿地、水—。。系,、铁路以及电力线路!和文物保护区等【建设的建筑》其退让距离》除满足建筑》。间距、文物》保护、风景园林、市!政管线、消防、【。环,。保、防震、防汛和】交通安全等方面【的要求?外应:同时符合本规—定
?第三十一条 建筑】退让按以下规—。定控制 《
(》一)除建《设用:地范围内连接市【政管网的管线以外建!筑,物正投影外缘—不得逾越用地—退后红线
(!二,),在解放东路、博【爱路、得胜沙路、】中山路、新华路【和府城片区的—忠介:路等传?统商业街区的底【层设置连《续骑楼空间的商业建!筑在满足交通要求前!。提下按南《。洋风格?传统商业街》的规:划,要求退离《道路:红线:
《(,三)建筑物》独立:地,下室:外墙面的离界距离】。在满足消《防、:。。地下管线布置、人防!疏散、基坑支护和基!础,施工等技术要求的】前提下其最小—值不应小于3—米
(《。。四,。)已编制“》城市道路景》观规划与设计”的路!段其:临街建?筑退让?道路红线距离按相关!规划执行
》
第:三十二条 建筑【退让城市规划道路最!小距离须满足表【5.1规定》
? 表5.《1
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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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规划道路 】 红线宽度(L!)
》。 : 主干路—
》 《次干路 !40:≥L:>2:。。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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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小区路】 ?。L≤: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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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—L为规划道路—红,线宽度?;H为非《居住建筑高度(米】)
1、【对设置绿化隔离【带的:规划道路除有经【批,准详细规划另有规】定外按?上表最小退让距离执!行
? 2、临街新建】影剧院?、游:乐场、体育馆—、展览馆、大型商场!等有:大量人流、车—流集散的多》。、低层建筑(—含高层建筑》裙,楼)其?退让规划道路红线的!距离除详细规划另有!规定外不得》小,于,35米并应当留【出与城市《道,路相连的停车—或回:车场地
3、【建筑的基《础、台阶、管线、】阳台檐口和附属【设,施不得逾越规划道】路红:线在退让规》划道路红线范围【内不得设置雨篷【。、阳台等建筑物和构!筑,。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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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。。。十三条 建筑—退让用地红线的最】小距离须满足表【5.2?规定
表5.【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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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主要朝向
】 , 次要朝向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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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
》 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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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区
】 居住【建筑
《。
低】层住宅
— : 0.6H】且,最小:退让距离≥6M 】
—。 0.2》5H且最小退让距离!≥4M
!
! 》 多:层住:宅
《。 ?。 0.5H【且最小退《让距离≥9M—
!0.25H且—最小退?让,距,离≥6M
【
》
—
《 中高层—住宅
《
—。 0.5H且—最小退?让距离≥12M【 ,
《 ? 0.25H且【最小退让距离≥8M!
!。 《
】高层住宅
】 ?。 0.35H【且最小?退让距?离≥:15M?
!0.:2,5H且最小退让距】离,≥10M
—
!
《 非居】住建筑
》
? 《H<24
】 : 0.1》。5H且?最小:退让距离≥6—M
《
【
【。 2》4≤H≤50
! ? 0?.15H《且最小退让》距离≥9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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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, ?
: H>5!0
!0.15H且最【小退让?距离≥?。12M 《
【
! 旧
! — 城
【 区!
《 , 居住建【筑
】 低层住宅—
:
: 0—.5H且最小退让】距离≥6M
【
? 0》.25H且最小退让!。距离≥4《M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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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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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《多层:住宅
】。 0《.4H且最小—退让距离≥》6M
【 0.25H!且最小?退让距离≥6M【
—
》
《 中高层!住宅
《
? 0.—4H且最小退让距】离,≥12M 》。
: ? 0.25H】且最小?。。退让距离≥8—M
【
《
》 》。 高层住宅
! 0.35!H且最小退让距离】≥15M
】 : 0.》25H且最小—退让距离≥10M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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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非居住建筑 】
? 》H<24《
— 0.12H且最!小退让距离≥5M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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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
《。
》
,。 —24≤H≤》5,0
:
0】.1:2,H且最小退》让距离≥《。7M
—
》 《
: 《 H>50
【。
【0.12H且最【小退让距离≥10M!。
《
》
注H指!建筑高度
【 1、当住宅—的主要?朝向为东《西向或多层、低【层住宅侧面》宽度大于12米、】高层住?宅侧面宽度大—于2:5米时其各个方向的!退,让距离均应按—主要朝向控制—
2、—当住宅侧《面有居室窗户时【其退离距离须同【时,满足消防《。和视觉卫《生要求
《
3、当边界线!以外现状为永—久性建筑时其—退离距?离按:建筑间距的有关【规定:执行
4、当!边,界线以外为公园、绿!地、:广场、水《面等:开敞空间时其退让距!离按本章第三—十二条的规定执【行
5、建筑!临,电力:高压走廊时根据专】业技:术要求?按本:。章第三?十,七条的?规,定执:行
:。
6、某些毗】邻用地?的建:设项目?考虑沿街景观、【土,地,利用等情况》在满足消防》、交通?及建:筑功能等要求的【前提:下经市城《市规:划行政主《管部门核定》可,。允许:其在界?线(用地红线)【处接建
》 :7、医院病房—楼、休(《疗)养院住》宿楼、幼儿园、托儿!所,和大中小《。学教学楼等建—筑应按专业规范要求!增加退让距离
】8、危?险,品库、油库、液化气!瓶库、加油》加气站及其他危及】四邻安全的建—筑、构筑物其安【全防护距离》应在其用地范—围内预留《
第三十四条 在!公路、道路》。两侧应当按照—以,下规定设置绿化【隔离带在绿化隔离】。带内:。不得新建、改建【、,扩建建筑物
【。 (一)高速【公路防?护栏两侧设》置,30米宽《绿,化隔离?带
(—二)城市对外出入】口两侧?。。设置绿化《隔离带其中南海大道!、东:线高速?公路、海《文高速公路、海榆】。。中线:出,入口两?侧绿化隔离带宽度为!100米;滨海西】路出入口《两侧绿化隔》。离带宽?度为20米
(】三,)城:市主干?路及滨江干路其两侧!设置15~40米】宽绿化隔《离,带已编制道》路,景观规划与》设,计的路?段按照批准的—规划预留绿化隔【离带
第》三,十五:条 沿海岸规划蓝】线新建建筑物其【后退平均高潮位线陆!向距离在相》关法规出台前按以】。下规定执行
—
五源河以【西按后退平均—。高潮位线陆》向10?0米;
五源!河以东至秀英—港地段?按后:。退,平均高潮位线陆向】50米;
【 秀英港《以,东(包括海甸岛【、新:埠岛沿海地带)以第!一条交通道路为【界;
》 东海岸按后退平均!高潮位线陆向150!米;
《 沿江、河—、湖等?规划蓝线两侧新【建建:筑物其退让河—道规:划蓝线的《距离:按照批?准,的规划执行;—尚未:规划:的其退让《不得小于1》0米:
,
※ 如市人大常委!会通过新的规定则】。按新的规定执—行
第三—十六条 沿铁路【干线两?侧新建建筑物距最】外侧轨道中心线【。的距离不得小于【30米;沿铁—路,支线、专用》线两侧新建建筑【物的不得小于1【5,米;沿?铁,路两侧修建围—墙的不得小于1【0米
在铁路道口!附,近进行建设应当符】合铁路道口管理【规定
第三十【七条 在电力—。架空: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!得新建?、改建、扩建建【筑物建筑物与—电力架空线》路的最小水平—。距离应当符合以下规!定
(一【。)1至10千—伏的线?路导线边《线延伸距离不得小于!5,米;
—(二)35》至,110千伏的—线路导线边线延伸】距离不得《。。小于1?0米;
(—三)22《。0千伏的线路导【线边:线延伸距离不得小】于15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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