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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
? 第五章》 建筑退—让
—第三十条 沿建设用!地边界、城市道路、!绿地、?水系:、铁路?以及:电力线路和文物保】护区等建设的建筑】其退让距离除满足建!筑间距、文物保护、!。风景园?林、市政管线—、消:防、环保、防—震、防汛《和交:通,安全:等方面的要求外【应同时?符合本规定
—
第三十一条 【。建筑退让《按以下规定控制【
:
(一》)除建设用》地范围内连》接市政管网的管线】。以外建筑物正投影外!缘不:得逾越?用地退后红》线
(—二)在?解放东路、博爱【路、得胜沙路—、中山路、新—。华路和府城片区的】忠介路等《传统:商业街区的底层设置!。连续骑?。楼空间的商业建【筑在:满足:交通:要求前提下按南洋风!格传:统商业?街的:规划要?求退离道路红线【
(》三)建筑物独立地下!室外墙?面的离?界距离?。。在满足消《防、地?下管线布置、人防】疏,散、基坑支护和【基础施工等技术要求!的前提?下其最小值不—。应小于?3米
(四)【已编制?“城市道路景观【规划与设《计”的路段其临【街建筑退让道路红】线距离按《相关规划执行
】第三:十二条 建筑—退让城市规划道【路最小距离须满足表!。。5.1?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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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5》.1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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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注L为?规划:道路红线宽度—;H为非居住建【筑高:度(米)
》
: 1、?对设置绿化隔离【带的规?划道路除《。有经批准《详细规划另有规定】外按上表最小退【让距离执行
】 2、临街新—建影:剧院、游乐场、体】育馆、展《览馆、大型商场【等有大量人流、【车流集散的多—、低层建筑》(含:高层建筑裙楼)其】退让规划道路红线的!距离除详细规—划,另,有规定外不得—小于35米并—应当留出与城市道路!相连的停车或回车】场地
3、建【筑,的基础、台》阶、管线、阳台檐口!和,附属设施不得—逾越规划道路红线在!退让规?划道路?红线范围《内不得?。设置雨篷、阳台【等建筑物和构筑【物
第三十三条】 建筑?退,让用地红《线的:最小:。距离须满足》表5.2规》。定
表《5.2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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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退让】距,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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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。 《。低层住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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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 —0.25H》。且最小?退让距离≥8M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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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非居住建筑 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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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居住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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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0.4H】且,最小退让《距离≥6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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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中—高层住宅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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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? 高层住》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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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0.35》H且最小退让距【离,≥1:5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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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非居住!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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! 0.1【2,H,且最小退让距离≥】5M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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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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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 《H>50
【 》0.12H且最【小退:让距离≥1》0,。M
—
【
注H指建筑】高度
1、】当住宅的《主要朝向为东西向或!多层、低《层住宅侧面》宽度大?于12米、高层住】宅侧面宽度大—于25米时其各个】方向的退让距—离均应?按主要朝向控—制
? 2、当住宅侧面!有居室窗户时其【退离距离须》同时满足消防和视觉!卫生要求
】3、当边《界线以外现状为永久!性建筑时其退离距】离,按建筑间距的有【关规:定执行
《
4、》。。当边界?线,以外为公园、绿【地、广场、水面【等开敞空间时其退】让距离按本》章第三十二》条的规定执行
! 5、建筑临电力】高压走廊《时根据专业技术要求!按本章第三十七【条,。的规定执行
—
6、某—些,。毗邻:用地的建设项目考】虑沿街景观》。、,土,地,利用等情况在满【。足消防、交通及【建筑功能等要求【的前提下经市城【。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!核定:可允许其在界线(】用地:红线)处接建
【
7、医院病】房楼、休(疗—)养院住宿楼、【幼儿园、托儿所【和大中?小学教学楼等建筑】应按专业规范—要求增加退》让距离
8、危】险品库、油库、【液化气瓶库、加油】加气站及其他危【及四邻安《。全,的建筑?、构筑?物其:安全防护《距离应?在其用地范围内预留!
第三十》四条 在公》路,、道路两侧》应当按照以下规定】设置:绿,化隔离?带在绿化隔离带内不!得新建、《改建:、扩建建筑物
【
(一)高速公!路防护栏两侧设【置30米宽》绿化:隔离带
》 (二《)城市对外出入【口两侧?设置绿化隔》离带:其中南?海大道、东线高速公!路、:海文:高速公路、海—榆中线出入口—两侧绿化隔离—带宽度为10—。0米;?滨海西路出入口两侧!绿化隔离带宽度【为2:。0米
(三—)城:市主干路及》滨江干路其》两侧设置1》5~:40米宽绿化隔离带!已编制?道路景观规》划与设计的路段按照!批准的规《划预留?绿化隔离带》
,
第三十五条 【沿海岸规划蓝线【新建建筑物其后【。退平均?高潮:位线:陆向:距离:在相关法规》出台前按以下—规定执行
》
五源河—以西按?后退平?均高潮位线陆向10!0米;
五】源,河以东至《秀英港地《段按后退平》均高:潮位线陆向50米;!
,
秀英港以东】(包括?海甸岛?。、新埠?岛沿:海地带)以第一条】交通:。道路为界;》
东海岸按】后退平?均高潮位线》陆向150米;
! 沿?江、河、湖等规划蓝!线两侧新建建筑物】其退让河《道规划蓝线的距离按!照批准的规划执行;!尚未规划的其退让不!得小于10米
※! 如市人大》常委会通过》新的规定则按新的规!定执行
—第,三十六?条 沿铁路干线两】侧,新建建筑物》距最外侧轨》道中心线的距离不】得小于30米—;,。沿铁路支线、专用线!两,侧新建建筑物的不】。得小于15米;【沿铁路?两侧修建围》墙,的不得小于》。10米?
在铁路道口附近!进行建设应当符【合铁路道口》管理规定
—第,三十:七条 在电力架空线!路保:护区范围内不得新】建、改建、扩建建】筑物建筑物与电力】。架空线路的最小【水,平距离应《当符合以《下规定
(】一)1至10千伏的!线路:导线边线延》伸距离不得小于5米!;
(二【)35?。至110千伏—的线路导线》边线延伸距离不得小!于1:0米;
》(三)2《20千?。伏的线路导线边线延!伸距:离,不得小于15—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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