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— 建筑物的高度控】制,
第【二十五?条,。。 建?筑物高度除必须【符合日照间距、【建筑间距、》消防等方面的—要求外应同时符合】本章的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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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六条 ! 沿城市道路两侧】新建、改建建—筑物的控制高度【应符合?下列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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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 》 沿:路一般建筑的控【制高:度(H)不得超过】道路规划红线宽度(!W)加后退距离(S!)之和的1.—5倍即H≤1.【5(W+S》);
(!二) 沿路—高层组合建筑—的长度?按其最高部分的高度!。依上式进行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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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】七条 建筑物面】临两条以《上,道路的可按较宽【的道路规划红—线计算?其控制高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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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二,十八条 《 城市主要道—路,和中心地《。段的建筑高》度的确定《应考虑?建筑空间环境天际轮!廓线等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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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十,九,条 在文物—。保,护单位和建筑—。保护:单位周围《的建设控制用地范围!内新建、改建、扩】建建筑物其控制高】度应符合有关保护规!定并按经批》准的:详,细规划执行尚无【详细规划的》应先编?制详细规划》经批准?后实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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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《十条 在飞机场、!气象台、电台—、,电讯、微波通讯、卫!。星地:。。。面站、军事要塞【工程、文《物保护单位和—建筑保?护单位等《附近有净空限制【和城市景《观高度控制要求【的地区新建筑—的高:度必须符合国—家、本市有》关净空限制或高度】控制: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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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?十一条? 高层建》筑顶部?的附属天、》铁塔等构筑》。物要按?城市空中通道—规划要求实行严【格限制经《。相关部门同意—后报市规划局办理审!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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