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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—录一: , 名:词解释
! 1、建》筑容:积率(容积率)
!
: 指建筑物》地面以上各层建【筑,面积:的总和与建》筑基地面积的—比值
《
2、》建筑密度
—
指《建筑物底层占—地,面积与建《。筑基地面积的比率(!用百分比表示)
!。
3、低层建】筑
指高度!小于、?等于 ?10 米的》建,筑低层居《住建筑为一层—。至三:层
》 4、多层建筑】
指高度大】于1:0 米小于、—等,于 24 米的建】筑多层居住》建筑为四《层至八层》
5、高层建!筑
》 指高度大于 2】4 米的建》筑高层居住建—筑为八层以》上(:不,含八层)》
,
: ,6、公?寓式办公建筑 指!单元式小空间—划分有?独立卫生设备—的办公建筑
! 7、办公建筑指!非单元式小》空间划分按层设【置卫生设备的—办公建筑
》
?8、商业建筑
】 指综合百货【商店、商场、经【营,。各类商品的专业零售!和批发商店》以及饮食等》服务业的建》筑
《。 9?。、商住综合楼【 指商业和居—。住混合的建筑
! 1?0,、商办综合楼 】。指商业和《办公混合《的建筑
1!1、裙房》 指与?高层建筑紧》密连接组成一个整】体的多、低》层建筑裙房的最大】高度不超过 2【4 米?。超过 2《4 米的按高层【建筑处理
!12、汽车停车【。。率 指居》住区内汽车的—停车位数量与—居住户数的》比率
】
13、公寓】式酒店?指按:公寓式(单元式)分!隔出:租的酒店按旅馆建筑!处理
— 14《、酒店式公》寓 指按酒—店式:管理的公《寓按:居住建筑处理
】
15、—旧住房综合改造【 指旧《住房平改坡、成【。套率等的综合改【造
16—、日照有效时间【 日?照的有效时》间根据建筑物朝向确!定(见下表)建【筑物:朝向的角度超过日】照有:效时间表规》定角:度范围的《不作日照分析
】
日照有效时—间,表
:。
— 》
》 : 建筑?物朝向
【 ? , 日照?有效时间
—
建筑!物朝向?
? , 日照有效】时间
》
】 :。
正!南向
— 南偏东! 1°~1》5°
— 南【偏,东 16°~30°!
《 9:00】~15:0》0
— 9:00【~15?:00
— 9:0】0,~14:《30
《 ?。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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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?南偏西 《1°~15°
】 ? ?南偏西 16 °】。~30°《。
: ? —。
! 9:》0,0~15:00【
!9:3?0~15:00】。
,。
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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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, 南偏《东 31°~45】。。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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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《9::00:~1:3:30
—。。 《 :南偏西 31—°,~45?°,。
《 10:3】0,~1:。。5:00
【。 ,
《 ,。
— 南偏【东 46°~—60°
》
9:!00:。~12?:30
— 南偏【西 4?6°~60°
】 , 11:】30~?15:?00
【
》
】 南?偏东: 61°~7—5°
— 》9:00~11【:30
】 南偏西 61!°~:75°
》 ?。 12:3【0,~15:0》0
《 :
【
【 南偏东 76【°~90°
】 : 9:00】~10:《30
【 南偏》西 :。7,6°~90°
【
? : 13:3—0~15:0—0
】
注】:朝向角度取整数,!。小,数点四舍五入【
,
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