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九章》 附 则
【
第六》十一条 本规定是】。实施上海市城乡规划!条,例的具?体技术规定违反本】规定的行为按上海市!城乡规划《条例的有关规定【给予:处,罚
第六十二】条 本?规定施行前已取得建!设项目选《址意见书或经核【。定规划设计要—求或已?取,得,建设用地规》划许可?。证 的建设工程仍】按原规定执行—市,政府另?有规定的《除外
第—六十:三条 本规—定由上海《市规划和《国土:资源管理局》负责解释
—
,第六十?四条?本规定自 2003! 年 12 月 】1日:起,施行1994 【年 8 《月 1 日上海【市,人民政府《批准的上《海市城市《规划:管理:技术规 定(—土地使?用建:筑管理)同时—废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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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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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寓式办公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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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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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,房)仓储建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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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低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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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》 多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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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 ? 2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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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高层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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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 30%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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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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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-,公共绿地《
— 按照建设部公!园内部?用地:比例的规定执—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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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—。1、D建筑密度FA!R建筑容《。积率;
2、!本表:仅适用于《未编制详细规划的、!小于或等于》3,万,平方米的《单一基地;
—
3、》本,。表规:定,的指标为上限
!
表三?
,
,建筑容积率折减【率表
【
》 《。
》 建筑基地面积!(平:方米)
【 , : 折减率《(J)?百分比
》
【
》 《 小于、等于 1!。000 平》方,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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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大于 1000小!于、等于《 3000 平方】米
【 15》
】 :
【 大《于 300》0,小于、等于 700!0 平方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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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:
【 大于 70【。00:小于、等于》。 15000 【平方米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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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!于 15《000?。。小于、等于 250!00 平方米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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