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》 , 》第四章 建筑【间距: , 第二十—二条:。建筑间距应符合】本章的规定》并同时?符合消防、卫生、环!保、工程管线和建筑!保护等方面的要【求 建筑间距图!示见:附录:三: 第二十三条 根!据日照、通风的要】求和本市建设—用地的实《际使用情况》居住:建筑的间《距应符合下列—规定 (】一)居住建筑与居住!建,筑平行布置时的间距!, ,。 ?1、朝向为南北向】的〔指正南北向和】南偏东(西)—45度以《内,(含45度)—下同〕其《间距在浦《西内环线以内地区】不小于?南侧 建筑高度的 !1.0倍在其他地】区不小?于,1.2倍》 2、朝向为!东西向的〔指正东】西向和东(》西)偏南 45【度以内(《不含45度)下同〕!其间距在浦西—。内环线以《内地区不小于主朝】向一侧遮挡》建筑高度的0.【9倍:在其他地区不小于】1.0倍且其最小】值为 6《 ,米 (】二)居住建筑—与居住建筑垂直布置!时,的间距 》 1、南北向】的,间距在?浦西内环《线,以内地区不小—于,南侧建?筑高度的0》.7:倍在其他地区不【小于0.《8,倍,且其最小值》为 6? 米 》 2、《东西:向的间距在浦西【内环:线以内地区》不小于南北》朝向建筑高度的0.!7,倍其他地区》。不小于0.8倍;同!时不小于另一建【。筑高度的 0.【5倍:且其最?小值为? 6 米 !3、建筑《山墙宽度《。小于、等于 1【。6米的其间距按垂】直,布置的?居住建?。筑控制;建筑山墙】宽度大于16 【米的其间距按平【行布置的居住建筑】控制 (】三):居住:建筑与居住建筑【既非平?行也非?垂直:布置时的间距— 《 1:、当两幢建筑—的夹角小于、—等于:45度时其》最小间距按》平行布置的》居住建筑控》。制; 2、【当,两,幢建筑的夹角大于4!5度时其最》小间距按垂直—布,置的居住建筑控制!。 :第,二十四条 多、低】层居住?建筑底层有商店【或其:他,非居住用房的其间距!计算不得扣除底【层高度《 第二《。。十五条多、低【层居住建筑的山墙】。间距不小于较高建】。筑高度的《0.5倍且》其最小值为 —4 米对按此规定】不能满足消防间【距或通道《要求的应按消防【间距或通道要求控制! 第二》十六条在第—一类居住用地的低】层独立式住宅地【区及其紧邻》地区进行新》建、改建《的其间?。距不得小《于南侧建筑》高度的1.4倍】 第二十七条】高层居?住,建筑与低层》独立式住宅的间【。。距在规定范围内保证!受遮挡的低层独【立式住宅《的居室?冬至日满窗日照的】有效时间不少于【连续两小时》;与其他居住建【筑的间?距应保证《受遮挡?的居住?建筑的?居室冬至日》满窗日照的有效时】间不少于连续—一小时(《。第二十七条、第三十!条有关建筑日照的】计算规则由 市城市!规划管理部门—另行制定)并—应符合下列规—定 《 (一《)高层居住建筑与高!层居:。住建筑平《。。行布置时的间—距 《 1、南北向【的,不,小于南?侧高层建筑高度的0!。。.5倍且其最小值】。浦西内环线以内地】区为 24 米【。其,他地区?。为 30 米— 2—、东西向的》不小于较高高层建】筑的:0,.4倍?。且其最小值为24】米 (二)!高层居住《建筑与多、低层居】住建筑?平行布置时的—间距 1、!高层居住《建筑与?其北侧多、低—层居住建筑的间距不!小于高层建筑高【度的0.5倍—且其最小值》浦,。西内环线以内地区】为 24 米其他】地,区为 30 —米 2、】高层居住建筑与其】东(西?)侧多?、低层居住》建筑:的间距不《小于24 米【 (》三,)高层居《住建筑?与高层居《住,建筑垂?直布置?时的间距》 : 1、南北向【的,。间距高?层居住建《筑与其?北侧:高层居住建》筑的间?距,不小于南《侧高层建《筑高度的0.3倍且!其最小?。值为20 米【 : 2、东西向的间!距高层居住》。建筑:。与其:东(:西)侧高层居住建筑!的,间距:不小于较高》高层建?筑高度的 》0.:3倍且其最小值【为20 米》 3—、,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!6 米的其》间距按平行》布置的居《。。。住建筑控制 】 :(四:。)高:。层居住?建筑与多、低—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!时的间?距不小于 20 】米 《。 (五)高—层居住建筑与高、】多、低层居住建筑】既非平行《也非:垂,直布置时的间—距, 1、当】两幢建筑的夹角小于!、等于45度时【其最小间距按平行布!置的居?住建:。筑控:制; —2、当两《幢建筑的《。夹,角大:于45度时其最小间!距按垂直布置的居住!建筑控制 】 (六)高层居住】建,筑的:山墙与高、多、【低层居住建筑—的山墙间距不小于】13米 高层居!。住建筑与高、—多、低居住》。建筑的间距符合【本,条,规定的可不受第二十!三条和?第二十六条规定的】。限制? 第二十》八,条 在符合第二十三!条至第二十七条规】定的:前提下南《北向:平行布置的低层居住!建筑之?间的最小《间距为6米低 层】居住建?筑与其北侧多层居】住建筑的最小间距为!8米多、低》层 居?住建筑与其北侧高层!居住建筑《的最小间《距,为,13米 按【第二十三条规定计算!出的多、低层—居住建筑的间距【如大于第二十七条规!定计算出《的多、低层》居住:建筑与高层》居住建筑的间—距的:在同:等条件下可按—较小的?间距控制但须符【合第二十七条规定的!日照条?。件: 第二《十九条非居住建】筑与居住建》筑的间距应》符合下列规定【 , : (一)非居住建】筑位于居住》建筑南侧或东西【侧的其间距按第二十!三条至第二十八条的!规定控制《; (二】)非:居住建筑(第三【十条:所列:。的非居?住建筑除外)位于居!住建筑北侧的—其建筑间距按—第三十一条的规定】控制 (三【)非居住建》筑,的山:墙与居住建》筑的山墙间距按【第二十五《条、第二十七—条的规定《控,制 第三十【条: 医:院病房?楼、休(疗)养院】住宿楼、幼儿—园、托儿所和大【中小学教学楼—与相邻建筑的间距应!保证被遮《挡的上述建》筑冬至日满窗日【照的有效时间不少】于3 ?小时;?浦西内环线以—内地区其《间距应保证冬至【日满:窗日照的有效—时间不?少于2小时 【 , 第三十一条【 非居住建筑(【第三:十条所列的非居住建!筑除外)的间距应符!合下:列规定 】(一)?高层非?居住建筑平》行布:。。置的间距》 1、南北向!的不小?于南侧建《筑高度的0》.4:倍且其最小值—为2:4米:。 2—、东西向的不小于】较高建筑高度的0】.3倍且其最小值为!18米? (二【)高层非《居住建筑与多层【非居住建筑平行布】置时的间距最小值为!。13米 》 (三》)多层非居住—建筑平行布置—时的间距最小值为】10米《 ,。 : ,(四)低层非—居住建?筑与高?。、多、低层》非居住?建筑平行布置时【的,。间,距按消防间距的规定!控制但最《小值为6米以其【他形式布置》的,。非居住?建筑的间距》按消防间距的—规定控制 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