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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》 第三章 拆迁补偿! 《第二十七《。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!可以:实行货币补偿也【可以实行房》屋产权调换除—。本办:。法,第三十?四条二款《、第三?十五:条规:定外被拆迁》。人,可以:。选择拆迁补偿—方式 《第二十?八条 货币》补偿是指根据被拆】迁房屋的区位、用】途、: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!地产市?。场评估价格确定【补偿:。金额由拆迁人—以货币偿还给被拆迁!人的一?。种补偿方《式  — ,  :房,屋产:权调换是《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!依照本办法》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!屋,的补偿金《额并与所调换房【屋的价格结》清产权调《换的差价由拆迁【人以房屋《偿还给被拆迁人的】一种补偿方式—    — 所调换房屋的【价格按照黑龙江省城!市房屋拆迁补—偿估价管《理,办法(暂行)确定】。 第二《十,九条 ?违章建筑和超过【批准期?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!偿并在拆《迁期限内自》行拆除逾《。期不拆除的由拆迁】人拆除以料》抵,工 第三十条 】拆迁补偿按》照被:拆迁房屋的建筑面】。积计算被《拆迁房屋建筑—面积以房《屋所:有权证或《者租赁使用》证标明的为准租赁】使用:证未标明建筑面【积的有?条件测量《。的以实际测量—的,面积:为,。准;没有条件测量】的,以标:明的使用面积按【照规定的系》数换:算为建筑面积换算系!数由建设行政主管部!门会同有关部—门确定 》第三:十一条 《货币补偿金额由【拆迁:人委托省建设—行政主管部门审【定的具?有拆迁评估资—质并:在本市注册的—评,估机构评估确—定评估时点以房【屋拆迁许可证批准的!。拆迁:起,始,之日为准《货币补《偿金额由原房—补偿:金额和区位补偿金额!构成货币补偿评【估的具体办法—。另行规定 —第三十?二条 对评估结果】有异议?的拆迁当事》人应:当在评估价格公【示截止之日起5日内!向拆迁所在》地房地产估价技术】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!。评估结果以鉴定【结论:为准: 第三《十三条 拆迁特困户!和已丧失劳》动能力、没有生活来!源的:残疾人?的房:屋应当给予照顾【具体办?。法另行制定 第】三十四条 》拆迁: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!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!关系的或《。者被拆迁人》对房屋承租人—进,。行安置的拆迁人对】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!。      被】拆迁人与房屋承租】人对解除租赁关【系达不成《协议:的拆:。迁人应?当对:被拆:迁人:实行房?屋产权调《换产权调换的房【屋由原房《屋承租人承租—被拆迁?人应当与原》房屋承租《人重:新订立房屋租—赁合同拆迁直【管公有住宅》。房屋按照本》办法规?定计算货币补偿金额!后经被拆迁》人,。同,意可以将原房—。屋补偿金《额,部分支?付给被拆迁》人将区位补偿金额】部分支付给》。房屋承租人拆迁单!位自管的《公有住?宅房屋可以参照本条!第三款规定处—理 第三十—。五条:。 被拆迁房屋有下列!情况的适用于房【屋产权调换》 ?     —(一)被《。拆迁人?房屋产权不清、【产籍不明或者房产】有纠纷的; 】  ?   (二》),被,拆,迁房屋的共》有产:权人对货币补偿达不!成一致意见》的,。; 》。    《 (:三):被拆迁房《屋涉及产权》或者使?用权纠纷经人民法院!判决已?生效尚未执行—的 第《三十:六条: 实行货币补—偿的拆?迁人应?。当,。在签订拆迁补偿协】。议并搬迁验收—后7日内将拆迁【补偿款以《被拆迁?人,的名义开具银行存】。款单拆《迁,人给予被拆迁—人的货币补偿款或者!产权调换房屋归被】拆迁:人所有拆《迁人按照本办法第三!十四条第《三款:、第四款规定—给予住宅房屋承【租人的?货币补偿款归房屋承!租人及其共》同居住人共有 【 ,第三十七条 拆迁产!权不明确的房屋拆】迁人应当《提出:补偿方案报房屋拆】迁管理部门审核同】意后实施《拆,迁,拆迁前拆《迁人应?当就被拆迁房—屋的有关事项向公】证机关办理证据保】全 : 第三十八条— 拆迁?设有抵押权》的房: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!的法律执《行 ?。第,三十九条《 拆迁人应当对被拆!迁人或者房屋承租】人支付搬《迁补:助费拆迁人》对,实,。行产权?调换在?过渡期?限内自?行临迁的被拆迁人】或者公有房》屋承:租,人支付临时安置补】助费搬迁补助—费标准和临时安置】。补助:费标准由房》屋拆迁?管理部门《。。提出报同《级人:民政府批准后公【布 第四十—条 因拆迁非—住宅房屋造成停产】、停:业的拆迁人应当以】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!租人上年度月平均应!。纳税所得额和向劳】动保险部门交—纳劳动?保险:统筹基金确定—的职工人数》、人均工资》标准为准给予损失补!助对从?事房产租《赁经营的所有人按向!。房产管理部门登【记的租赁合同—确定的租赁价—格为:准,给,予损失补《助对实行货》。币补:偿的被拆迁》人给予一个月—损失补助;对实行产!权调换?在过渡期间无—法生产、经营的【被拆迁人《按,月给予损失补助 !    对被—拆迁:房,屋承租人给予一个月!。损失补助《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