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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—三章 拆迁补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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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七条】 ,拆迁补偿的方式【可以实?行货币补偿也可以】实行:房屋产权调》换除本办法》第三十四条二—款,、第三十五条规定】外被:拆,迁人:。可以:选择拆迁补偿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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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第二十八条 货【币补:偿是指?。根据被?拆迁房屋的》区位、用途、建筑】面积等因素》以房地产市场—评估:价格确定补偿金额】由拆迁人以》货币偿?。还给被拆迁人—的一种补偿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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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。 房屋产权调换是】指拆:迁人与被拆迁人依】照本办法的规定【计算被?拆迁:房屋的补偿金—额并与?所调换房屋的—价格结?清产权调换的—差价由?拆,迁人以房屋》偿还给被拆迁人的一!种补偿方《式
所!调换房?屋的价格按》照黑龙江省城市【房屋拆迁补偿估【价,管理办法《(暂行?)确定
第—二十九?条 违章建筑—和,超过批准期限的临】时建筑不予补偿【并在拆迁期》限内:自行拆除逾期—。不拆除?的由拆迁人拆除【以料:抵工
第三十条 !拆迁补偿按照被拆迁!房,屋的建筑《面积计算被拆迁房屋!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!权证或者《租赁使用证标明的为!准租:。赁使用?证未标明建》筑面积的有条件测量!的,以实际?测量的?面积为准;没有条件!测量:的以标明的使用【面积按照规定的系】数换算为建》筑,面积换算系数由建设!行政主管部》门会同有关》部门确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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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一条 货】币补偿金额由拆【迁人委?托省建设行政主【管,部门:审定:的,具有拆迁评估资质并!在本市注《册的评估《机构评?估确定评估时点【以,。房屋拆迁《许可证?批准:的拆迁?起始之日为》准货币补偿金额】由原房补偿金—额和:区位补偿金额构成货!币补偿评估的具【体办法另行规定【
第三十》二条 对评估结果有!异议的拆迁当事【人应当在评估价【格公示截止之日起5!日内向拆迁》所在地房地产估价】技术鉴定《委,员会申请鉴定—评估结果以》鉴定结论为》准
第三十三条 !。拆迁特?困户和已丧失劳【动,能力、没有生活来】源的残疾人的房屋应!当给予照顾》具体办法《另行制定
—第三十四条 拆【迁,租赁房屋被拆迁人】与房屋承租人解【除租:。赁关系的或者—被拆:迁人对房《屋承租人《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!被拆迁?人给予补偿 —
? 《被拆:迁人与房屋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】关系达不成》协议的?。拆迁人?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!房屋产权调换产【权调换?的房:屋,由,原房屋承《租人承租《。被,拆迁: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!人,重新订立房屋—租赁合同拆迁直管!公,有住宅?房屋按照本办法【规定计算货币补偿】金额后经被拆迁人】同意:。可以将原房》屋补偿金额》部分支?付给被拆迁人将区位!补偿金?额部分支付给房屋承!租人?。。拆,迁单位自管》的公有住《宅房:。屋可以参《照本条第三款规定处!理
第三十五条】 被拆迁《房屋有下列情况【。的适用?于房屋产权调换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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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(一:)被拆迁人房屋【产权不?清、产?籍不明或者》房产有纠纷的;【
》 , , (二)被拆迁】房,屋的共有产权人【对货币补偿达不成一!致,意见的;
】 》。。。(,三)被?拆迁房屋涉及—产权或者《使用权纠纷经人民】法院判决已生效【尚未执行《的
第三十六条 !实行货?币,补,偿的拆迁人应—当在签订拆迁补【偿协议并《搬迁验收后7—日内将拆迁补偿【款以被拆迁》人的名义开具—。银行存款《单拆?迁人给予被拆—迁人的货《币补偿?款或者?产权调换房屋归被拆!迁人所有拆迁—。人按照本办法—第三十四条第—三款:、第四款规定给予住!宅房屋?承租人的货币补【偿款归房屋承租人及!其共同?居住人共有》
第?三十七条 》拆迁产权不》明,确的房屋拆迁人应】当,。提出补偿方案报房屋!拆,迁管理部《门审核?同意:后实施?拆迁拆?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!。拆迁房屋的》有关事项向公证【机关办理《证据保全
第三十!八条 ?。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!屋,依照国?家有:关担保的法律—执行
第三十九条! ,拆迁人?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!房屋承租《人支付?搬迁:补,助,费拆迁人《对实行?产权调换《在过渡期《限内自?行临迁的《被拆:迁人或者《公有房?屋承租人支付临【时安:置补助?费搬迁?补助费标准和临时安!置补助费标准由房】。屋拆迁管《理部门?提出:报同级?人民政府批》准后公布《
第四十条 【因拆迁非住宅—房屋造成《。停产、停业的拆【迁人应当以被拆迁】人或者房屋》承租人上年度月平】均应纳税所得额和向!劳,动,保险部门交纳劳【动保险统筹》基,金确:。定的职工人》数、人均工资标准为!准给予损失补助对】从事房产《租赁经营的所有人】按向房产管理—部门登记的租赁合同!确定的?租赁价格为》准给:予损失补《助对实行货币补偿的!被拆迁人给予一个月!损失补助;对实行产!权调换在过渡期间无!法生产、经营的被】拆迁人按月》。给予损失补助—
对被】拆迁房屋承租人给予!一个:月损失补助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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