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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 罚则!
第四十【一条 ?对,违反本办法规定【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!房屋拆迁管理部门】按照:下列规定处》罚
》 (一—)未取得房屋拆迁】。许可证擅自拆迁【的责令停止》拆迁给予警》告并处已经拆迁房屋!建筑面积每平—方米20元以上5】0,元以下的罚》款;
】 ?(二)拆迁人委【托不具?有拆迁资质的—单位实施《拆,迁,的责令停止拆—迁给予警告可—以并处拆迁补—偿资金3%以下罚】款情节严重的吊【。销,房屋:拆迁许?可,证;
— 》(三)?被委托的拆迁—单位转让拆迁—业,务的:责令改正《没收:违法所得,并—处合同约《。定的拆迁服务费25!%以上?50%?以下的罚款;
】。
《 (四)—从事拆迁的工作人】。员没有取《得上岗证上岗的【。责令停止拆迁并分别!处以拆迁单位主管领!。导和责任人100元!以上:500元以下罚【款情节严《重的:取消拆迁资格—;
《 , (—五,)不:具有拆除资格—的单位实施拆—。除,的责:令停止拆《除并对拆迁单位【和房屋拆除单—位分别处以1—0,:000元以》上30,000元以!下罚款;
! (六—)拆迁人未按—房屋拆迁许》。可证:确定的拆迁范围【实施:房屋拆迁或者擅【自延长拆迁期限【。的责令?停止:拆迁给予《警,告,并处拆迁《补偿资金《3,%以下罚款情节【严重的吊销房—屋拆迁许可证; 】
】。(七)拆迁人或【者有关单位在约定或!者裁:决的:搬迁期?限内:对未:搬迁的被拆迁人停】止供水、《供电:、供气、供热的或】者拆除未搬迁的被】拆迁人的房屋—。的对拆迁《人或者责任单位处以!50,000元以】上100,000】元以下罚款》;
! (八)委》托未经省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审定的估!价机构估价的对【拆迁人?处以拆迁补》偿,资金:。1%以上3%以【下罚:。款;对估价机构【没收违法所得—并处违法所得额【1,。倍罚款; 》
(九)!估价机构《显失公正《或者:有营私舞弊、弄虚】作假行为的没收估价!所得并处估价—所得额?1倍罚款》有本条?。前款:第(八)、(九)】项规定的违法行【为的估?价结果无效情节严重!的由原发《。证机关吊销估价机构!的资质证《书
第四十二条 !拆迁人违反本办【法,。的规定以欺骗手【段取得房屋拆—。迁许可证的由房【。屋拆迁管理部门吊销!房屋拆?迁许:可证并处拆迁补偿资!金1%?以上3%以下的罚款!。
第四《十三:条 违反本办法规】定应当给予治安管理!。处罚的由公安部门按!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!安管理处罚条例【的,有关规定进行处罚】;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《任
第四十四【条 房屋拆迁管理】部,门违反本办法规【定,核发房屋拆》迁许可证以》及,其他:批准文件《的核发房《屋,拆迁许可证以及其他!批准文件后不履行监!督管理?职责的或者对—。违法行为不予查【处的:对直接负《责的主管人员和其】他直:接责任人《员依:法,。给予行政《处分;情节严重的致!使公共财产、国【家和人?民利益遭受重大损】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!究刑事责任
【第四十五条》 对行政处罚决定不!服,的可以依法申请【行政复议或》者,提起行政《诉讼
第四十【六条 罚款使用【的票据和罚没的【处理按照国家和省的!有关规定执行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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