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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第四章 供水【管理
第】二十一?条 城市供水实行!特许经营城市—供水特?许经营办法按照国家!有关规?定执:行
?第二十二条》 ,城市供?水企业应当建立【。水质检验室》配备相应《的检:验技术?人,员和:仪器:设备制?定有关规章》。。制度按照规定对【供水:水质进行检测保【证供:水水质符《合国家规定的标准】不具备相应水质检测!能力的应当委托具】。有相应资《质,的,水质:检测:机构定期《进,行检测提供生活饮用!水的企?业应当每月向社会公!布水质检测结果【
? : 二?次供水设施》管理单位应当建立】水质管理制度配【备专(兼)职人员】加强水质《管理定期进行常规检!测对各类《储水设施《清洗消毒每半年不】得少于一次不具备相!应水质检测》能力的应当委—托具有相应资—质的水质检》测机构进行检测管理!单位向业主公布水】质检测结果每—半年:不得少于《一次
— 城市供—水和节?约用:水主管部门应当会同!卫,生主管部门对城【市,供水水?。质进行抽检,—每半年?不得少于一次—抽检结果《应当向社会公布
!第二:十三条? 城市供水企—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!规定设置《管网测压点做好水压!检测工作确保—水压符合国家规定的!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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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二十四条 —城市供水企业—应当保证稳定、【不间断供水》不得无故停止供水因!工程施工《、设:备维修等《原因确需停止供水】的城市供水企—业应当提前2—4,小时在停止供—水地段的居民楼道】、公共广告栏等【公共场所张贴告【示或者通过当地【。的电视、《报纸:、电台播发公—告等方式通知用户】;,连续8小时以上【停止:供水的还应当—先,经城市供水和节【约用水主管部门批】准因不可抗》。力等紧急情况停【。止供水不能提前通知!的应:当立即组织》抢修同时通过新闻媒!体通知用户》并向城?市供水和节》约用水?主管部门报告;停】止供水时间超过2】4小时的应当采取】临时供?水,措施
— 因水资源紧】缺、:发生灾害或者紧【急,事故无法正》常供水时城》。市供水和节约—用水主管部门报【经同级人《。民政府?批准:可以向?非居民用户》发出限制用水—指令;?必要时可以向—居民用户发出限制用!水,指令发出限制—用水指令应》当向:用户说明原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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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二次供【水设施因维修或者清!洗消毒等原因确需】停止供水的管理单】。位应:当提前2《4,小时通知用户
第!二十五?条 城市》。公共供?水企业应《当,制定并公布供水服务!标准发?布服务信息》。设立查询电话建立投!诉处:理,制度:接受公众监督
】 , 《城市:供水和?节约用水主管部门应!当加强对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?服务的监督建立投诉!处理制度
第二十!六条 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应当与用户】签订城市供用—水,合同明确双方的权】利和义务
【 , 城市供—用,水合同?。。应当使用国》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合!同,示范文本或者经【工,商行政?。管理:部门备案的合同【。文本
第》二十七条 —。新建居民住宅—应当按照贸》。。易结:算水表一户一表的要!求进行设计和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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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,已交付使《用的居民住》宅的贸易结》算水表一户一表改】造由城市《公共供水企业结【合市政道路建设和】改造等?。情况逐步组织实【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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贸易】结算水表一》户一表的《。建设应当采用—新工艺、新技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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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条— 城?市公共供水企业【应,当定期抄表按照贸】易结:算水表计量数向用户!。计,收,水,费并及时向》用户提供缴费通知单!
?。 《用户对交《纳水费有异》议的可以向》城,市公:共供水企业提出异】议城:市公共?供水企业《应当自接到异议之日!起5个工作日内【进行核实《并书:面,。答复用户逾期未作答!复的视为《异议成?立用户?对城市公共》供水企业的答复仍】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!答复之日起》5个工?作日内向城市—供水和节约用水【主管:部门申请确》认城市供水和—节约用水主管部【门,应当自接《到,确认申?请,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!予以确认并》书面告知《城市公共供》水企业及用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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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? 因贸易结算【水表发生故障等原因!造成无法《抄表的城《市公共供水企业应】。。当通:知,用户并及时》排除故障并按照前3!个月平均用》水量计收水费—
《。 : 用户用《水量按照不》同的用水类》别分别装表计—量因技术等客观【原因无法分别—装表计量的由城【市公共?供水企?业与用户根据用水总!量协商确定不同类别!用,水量按照《不同类别水价分别计!收水费如果协商不】一致可以提》请城市供《水和节约《用水:主管部门根》据实际情况合理确】定各:类用水比例
第】二十:九条 《城市公共《供水企业应当—对贸易结算水—表进行定《期检定贸易结—算水表误差率—不得超过国家—规定的标准
】 :。 质量技术监督主!管,部门应当《加强对城市公—。共,供,。水企业的计量监督用!。于计价的各种贸易结!算水表应当符合【计量:器具强制检定的【规定未按《。期检:定或:者检定不《合格的?贸易:结算水表不得—使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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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 :。 , 用户提出校验】贸易结算水表应【当由:具有相?应资:质,的单位负责校验经校!验计量误差未超过】国家规?定范围的其校验、拆!装费由用户承担【;,计量误差《超过国家规定范【围,的其校验、拆装费由!城,市公共供水》企业承担并按照【正负误?差率于次月办理退】。减或者补缴》水费手续《
第?三十条 《 城市公共供水企业!的供水价格按照【补偿成?本合理赢利节约用】水公:平负担的《。。原则制?定
? 城—市公共供水价格【按照价格主管—部门批准的标—准执:行
第三十一条 !。 ,用户应当《按,。照实际用水》。量在规定的时—间内:缴纳水费对超—过规定期限》30日未缴纳—水费:的用户城市公共【供水:企业应当将催款通】知单送达到户用户收!到催款通知单后1】5,日,内仍未缴《纳水费城市》公共供水企业—需要对?该,用户暂?时停止供《水的应当向本级人】民政:府提出?申请本级人民政府在!。。收到申请之日起的1!。0个工作《日内对确无正当理由!未缴:纳水费?的应当?准予暂时停止供【水
— 被暂时》停止供水的用—户缴纳全部拖欠水】费后城?市公共供水企业【应当在6小》时,内恢复供水
第】三十二条 任【何单位和个人不【得有下列《行,为
《 《(一)盗《。用城市公共供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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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(,二):擅自改变《用水性质和用水范】围;
— (《三)利用供》水管道?代替避雷装置或【者接地导线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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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】)擅自在城市—公共供水《管网上直接装泵抽】水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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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五】)损坏、侵占、擅自!。启闭城市《公共供水设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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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— 盗用城市公共】供水的盗水量—按照单?位流量乘以盗—水,时间确定
— 能确定单!位时间用《水量的所盗》水量按其最大单位用!水量和最小单位用】水量的?平均值乘以实际【盗水:时间计算;》不能:确定单位时间内【。用水量的《所盗水量按照其【擅自安?装的盗水表径或者】管道口?。。径最大?流量乘以盗水—时间计算
【 盗水—天数以证《据证明的《时间确定每日—盗,。水时:间用于基建》。用水:的按照12》小时计算;用于【特种行业用水—的按照8小时计算;!用,于工业、经营用水】的按照6小时计算;!用于行?政用水的按照4【小时计算;》用于生活用水的按】照3小时计》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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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条 消火!。。栓不:。得用于?与消防?和抢险救援》无关的事项消火栓】。由,公安消防部门使【。用公安消防》部门:应,当在每月10日【。。前,将上月启《用消火栓的》位置、用水时—间,通报城市《公共供水企业—
》 , 城市道路配—建的消火栓》。的水费和维护费在城!。市,维护费中《列支;单位》配,建的消火栓的水【费和:维,护费由单位承担【;居民住宅区—建筑物内的消—火栓的水费和维【护费有物业》管,。理单:位的按照物业—管理:。协议的规定》承担无物业管理【单位的?由业主承担
【第三十五《条 市?政维护、园林绿化、!环境卫生等单位【其公益?性用水使用城市公】共供:水的应当向城市公共!供水:企业申请办理有关手!续,并在城市公共供【水企业指定点取水】装,表计量水费按—照生活用水价格收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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