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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章】 供水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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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—条 城市供水实行!特,许经营城市供—水,特许经营办法按【照国家有关规—定,执行
第二十二】条 :城,。市供水?企业:应当:建立:水质检验室》配备相应的检验技术!人员和?仪器设备制定—有关:。规章制度按照规【定对供水水质进行检!测保证供水》水质符合《国,。家规:。定,。的标准不《具备相应水质—检测能?力的应当委托—具有相应资》质的水质检》测,机构定期进行检【测提供生活饮用水的!企业应当每月—向社会公布水质检】测,结果
》 二》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!应当建立水质管理】制度配备专(兼)职!。人员加强水质管理】定期进?行常:规检:测对各类储水设【施清洗消毒》每,半,。年不得少于一次【不具备相应》水质检测能力—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!资质的水质检测【机,。构进行检测》管理单位向业主【公布水质检测结果每!半年不得少于—一次
【。 城市供水和节】约用水主管》部门应当会同—卫生主管部门—对,城市供水水质—进行抽?。检,每半年》不得少?。于,一,次抽检结果应当向】社会公布
第【二十:三条 城市供水企】业应当按照国家【有关规定设》置管网?测压点做《好水压?检,测工作?确保水压符合—。。国家规定的》标准
第二十四条! :城市供水企业应当保!证稳:定、不?间断供水不得无故】停止供水《因工程施工、设【备维修等原》因,确需停?止供水的城》市供水企业应当提】。前,24:小时在停止》供水地段的居民【楼道、公共》广告:栏等:公共场?所张贴告示或者通】过,当,地的电?视、报纸、电—台播发公《告等方式《通知:用户;连续8小时以!上,停止供水的还—应当先经城市供【。水和节?约用水?主管部门批准因不】可抗力等紧急情况】停止供?水不能?。提前通知的应当【立即组织抢修同【时通过?新闻媒体通知用户并!向城市供水》和节约?用水:主管部门报告;停止!供水时间超过24】小时的应当采取临时!供水措施《
【因水:资源紧缺、发—生灾害?或者紧急事故无【法,。正常:供水时城市供水和节!约用:水主:管,部门: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!。。准可以向非居民用】户发出限制用水指】令;必要时可以【向居民用户发出限制!用水:指令发出限制用水指!令应:当向用户说明—原,因
】二,次供水设施因维【修或:者清:洗消毒等《原因确需《。停止供水的管—理单位应当提前24!小时通知用》户
?。第二十五条 — 城市公共供—水企业应当制定【并,公布供?水服务标准发布【服务信息《设立查询电》。。话建立投《诉处理?制度接?。受,公众监督
! :城市供水和节约【。。用水: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!。城市:公共供水企业服务的!监督建立投诉处【理制度
第二十】六条 城市公【共,供水企业应当—。与用户签订》城市供用水合—同明确双方的权利】和义:。务,。
》 城市《供,用水合同应》当使用国家相关【。部门制?定的合同示范文本或!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!门备案的《合同文?。本
第《二,十七条 《 新建?居民住宅应当按【照贸易结算水—表一户一表》的要求进行》设,计和建设
— 已交付使!用的居民住宅—的贸易结《算水表一《。户一表改造由城市公!共供水企业结—合市政道路》建设和改造等情况】。逐步组织实施
【
, : 贸易结—算水表一户一表的】建设应当采用—新工:。艺、新技术
第二!。十八条 城市【公共供?水企业应《。当定:期抄表按照贸易结】。算水表?。计量数向用》户计收水费》并及时向用户—提供缴费通知单
】
用户】对交纳水《费有异议《的,可以:向城市公共供水企业!提出异议《城市公?共供水企《业应当自接》到异议?之日:起5:个工作日内进行核】实并书面答复用户】逾期未作答》复,的视为异《议成立用户》对城市公共供—水,企业的答复仍有异】议的可以自》接到:答复之?日起:5,个工作日内向城市】供水和?节约用水《主管部?门申请确《认,城市供?水和节约《用,水主管?部门应当《自接到确认申请之日!。起5个工作》日内予以确认并【书面告?知城市公共供水企】。业及用户
【 因贸易结算!。水表:发生故障等原因【造成无法抄表的城】。市公共供水企业应当!。通知用户并及时【排除故障并按照前3!个月平均用水量计收!水,费
【 用户用水量按照不!同的用水类别分【别装表计量》因技术等客观原因无!法分别装表计量的由!城市:公共供水企业与用】户,根据用水总量协商确!定不同?类别用水量按照【不,同类别水价分—别计收水费》如果协商《。不一致可《以提请城市》供水和节约用水【主管:部门根据实际—情况:合,理确定各类用—水比例
》第二十九条》 :城市公共供》水,企业应当对贸—易结算水表》进,行,定期检定贸易结【算水表误差率不得超!过国:家规定的标准
! 质量技【术监督主《管部门应当》加,强对城市公共—。供水企业的计—量监督用《于计价的各》种贸:易结算水表》应当符合《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!规定:未按期检《定或:者检定不合格的贸易!结,算水表不得使用【
— 用户提出校验贸易!结算水表《应当由?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!负责校?。验经校?验计量误差未超过】国家规定范》。围的其校验、拆装费!由用户承担》;计:量,误差超过国家规【。定,。。范围:的其校验《、,拆装费由城市公共供!水企业?承担并按照正负【。误,差率于?。次月办理退减或者补!缴水:费手续
》第三:十条 城市—公共供水企业的供水!价格:。按照补偿成本—合理赢利节约用水】公平负担的原—则制定
【 城市公共【供水价格按照价格】主管部门批》准的:标准执行
第三十!一条: 用户应当按【照实际用水》量在规?。定的时间内缴纳水】费,对超过规《定期:限30日未缴纳【水费的用《。户城:市公:共供水企业应当将】催款通知单送达到户!用户收到催款通【知单后15日—内仍未缴纳水费【城市公共《供水企?业需要对该用—户,暂时停止《。供水的应当》向本:级人民政《府提出申《请本级人民政—府在:收到申请《。之日起的10个工】作日内对确无正当】理由未?缴纳水费的应当准】予暂时停止供水【
被】暂时停?止供水的《用户缴纳全部拖【欠水费?后城:市公共供水企业应】当在6小时内恢复供!水
第《三十二条 》 任何单位和个【人不得有下列行【为
(!一):盗用城市公共供水】;
】(二)擅自改—变用水性质和—用水范围;
—。
: (》三)利用供水—管道代替避雷装【置或者接地导线;
!
》 (四)《。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!管网上?直接装泵《抽水;
《
,。 (五【)损坏、《侵占、擅自启闭城市!公共供水设》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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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三条 盗!用城市公共供—。。水的盗水量按—照单位流量乘—以盗水时间确定【
—。 能确定单》位时:间用:水,量的所盗水量按【其最大单位用水量】和最小单《位用:水量的平均值—乘以实际盗水—时间计算;不能确】定单位时间内用水】量的所盗水量按【照其擅自安装的【。。盗,水表径?或者管道口径—最大流量乘以盗水时!间计算
《
? 盗水天数以】。证据证明《的时间确定每—日盗水时《间用:于基建用水》。的,按照:12小时计算;用】于特种行《业用水的《按照8小时计算【;,用于:工业、经营用—水的按?照6小时计》算;用于《行政用水的按照【4小:时计算;用于生【活用水?的按:照3小时计算
】。。第三十四条》 消:。火栓不得用于与【消防和抢险》救援:无关的?事,项消火栓由公安【。消防部?门使:用公安消防部门【应当在每月1—0日前将上》月启用消火》栓的位置、用水时间!通报:城市公?共供水?企业
!城市道路配建的消】火栓的水费和—维护费?在城市维《护费中列支;单位配!建的消火栓》的水费和维》护费由?。单位承担《;居民住宅》区,建筑物内《的消火栓的》水费和维护费有物】业,管,理单位的按照物业】管理:协议的?规定承担无物业管理!单位的由业》主承担
》第三十五条 市政维!护、:园林绿化、环境【卫,生等单位其公益【性,用水使用《城市公共供水的应当!向城市公共》供水企业申请办【理,有关手续并在—城市公共供》水企业指定点取【水装:表计量水费》按照生活用水—价格收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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