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五章 —。 法律?责任
《
第?四十四?条 违反本—条例规定《负责城市《道路养护、维—修的单位有下列行为!之一的由城市道【路,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!正给予?警告:
《 《 (一)未执行【城市道?路养护?、维修技术规—范定期对城》市道路?进行养护、维修【的;:
》 , : (二)养》护、维修城市道路】时,未设置警《。示标志的;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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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三)—未按:照规定的期限修【复竣工?。的,
】 第四十《五条:。 违反《本条例规《定擅自占用或者挖】掘城:市道路的由城市【道路主管部门予以】制止并责令限—期恢复原状》逾期不恢复原状的由!城市道路主》管部门组织代为恢复!费用由责任者—承,担并处以城市道路】占用费或者》挖,掘修复费二倍的罚款!但最高不得超过二】万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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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。 第:四十:六条 违反—本条例规定有下【列,行为之一的由城市道!。路主管?部门责令《限期改正并处以【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!下罚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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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。 — (一)《履带:。车或:者超重、超高、【超长车辆《擅自在城市道路【上行驶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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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。。 (二)机动车!在桥梁或者非指【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!车;:
! (三)擅自—在桥梁、隧道及其】附属设施上设置广告!牌或:者其:他挂:浮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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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 (四)占用城!市道路期满或—者挖:掘城市道《路后不及时清理【。现,。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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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七条】 违反本条例【规定有下列行—为之一的由城市道】路主管部门》责令限期改》正;逾期不改—正的强制清》除或者拆除》。并处以罚款
【。。
: 《 :(一)擅自在城【市道路?上设置台阶、门【坡、:站台、书报亭、电】话亭、指《路,牌、井具、化粪【池等的处《以城市?道,路占:用费:二倍的罚款但最高】不得超过二》万元;
!。 , (二)擅自】利用:桥梁及其附》属,设,施进行?围栏、?吊装、牵拉等施【工作业的处以—五,千元以上二万元【以下罚款;》
】 (?三)在人行地下通】道内:。摆摊设点的处—以二百元《以上五百元以下【罚款
! 第四《十八条 》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!列行为?之,一的由城《市道路?主管:部门责令限期改【正;逾期不》改正的处以五百元】。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!
? , —(一)在作》业期:和养护?期内擅自拆除围挡的!。;
【。 (二)未及!时处理缺损的城市道!路附属设施》的;
【 《 (三)施工完毕未!按照城市道路养【护技术规范回填密】实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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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(《四)擅自开、改【城市道路道》口、降坡或者改装】人行道板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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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十九!条 违反本条例规!定擅自在《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!机动车临时停—车泊位或者擅自改】变机动车《临时停车泊位用途】。的由公安交通—管理部门责令—限期改正;》逾期不改《。正的用于非经营性】的处以五百元以上】一千元以下罚—款用于经《营性的处以五千元以!上一万元《以下罚款 》
— 第五十条 违!反本条?例规定擅自在桥梁、!隧道安全保护—区域内?从事河道疏浚、【挖掘、打桩、地【下管道顶进、爆破、!基坑开挖《。等作业的由城—市道:路主管部《。门责令改正并—处以一万元以上三】万元以下《罚,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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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第五十一条 — 违反本条例规【定的:其他:行为法?律、法规《有处罚规《定的由有《关管理部门依法【处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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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第五十?二条: 本条例规定的行!。政处罚事项属于城市!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!罚权范围的》按照有关规定执【行, 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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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第五十三条 】城市:道路主管部》门及其城市道路管】理,机构或者其他有【关管理部门违反本条!例规定有下列行为】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!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!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!正,。对直接负责的主【管人:员和其他直接责任】人员:依法给?予,处分:;构成犯《罪的: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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— (一)不按照本!条例规定的》条件、程序和—期限实施行政—许可的; 》
》 (二—)组织不符合—条件的?单,位负责城市道路养护!、维修的; —
:。 : (三【)未按照《规定对城《市道:路进行监督检查【造成后果的;
! : (—四)发现违法—行为不及时》查处或者包庇、纵】。容违法行为造成后果!的,;
— ? (?五)其他滥用职【权、玩忽职》守、徇私舞弊的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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