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: 第三章 开!标,、,评,。标和中标 】第十六条 开标】由招标人主》持邀请所有投标人】参加评标委员会成】员不得参加开—标会 第》十七条 《 招标人《应当采取必要的措】施保证?评标在严格保密【。的情况下进行除【评标委员会》成员及?。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!与评标工《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!入评标现《场前款所称》有关:工作人员是》指评标委员会成员以!外的因参与》评标:。监督工作或者事【。务性工作而知悉【有,关评标情况的所有】人员 第十—八条 《评标由招标》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!员会: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施!工招标的工》程其评标委员—会由招标人的代【表和有关技术、【经济等方面的—专家组?成成:员,人数为五《。人以上单数其中招】标人的代表应当由】熟悉:相关业务并具备【中级:以上技术、经—济职称?的人员担任技—术、经济等方面的专!家应当具有评标专】家资格?证书并不《得少于评《标委员会成员总【数的三分《。之,二评标专家应当由招!标人从建《设行:政主管部门或者工程!招标投标《监督机构设立的相】应专业的评标专家名!册中确定一般应当采!取随:机抽取的方式—各县(市)建设【行政主管部》门,设立的评标专家【名册数?量规模不足的应【当在福州市建设行政!主管部门或者工程】招,标投标监督》机构设立《的评标专家》名册中确定与投标人!有,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!入相关工程的评标委!员会评标《委员会成员的—。名,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!应当保?密 第十》九条: :依法必须进行施【工,。招标的工《。程招标?人制定的评标办法】应当符合招标投标法!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中!标条件可以》采,用综合评估法或者】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!法   (—一)采用经》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!的中:标人的投标》应当能够满足招【标文件?的实质性《要,。求并且经《评审的最《终投:标价最低但投标价】格,低于合理成本—价的除?外招标人应当结合招!标工程的特点在招标!文件中载明》详尽的技术规—范并明确评审—的方法、标准及程】序 ?。  :(二)采用》综合评估法》的中标人的投标应当!能够最大限》度地满足招标文件】。中规定?的各项综合评—价标准?其评价内容主—。。。要包括投《标报价、工程质量、!工期:要求、项目经理、主!。要施工机械、施工组!织设计或者施—。工方案、管理水平以!及工程业绩(主要】指类似?工程:施,工经验)等以评分方!式进行评估》的各类?。评比奖项不得—额外计分除》投,标报价?外,其它各项评价因【素的评估结》果可能产生的—最大:差别折算《。成投标价格》一般不宜超》过评标基准》价的2% 》 第:二十条 采用综合!评估法的《其中对投标》报价的评《审可以参照下—列方法进行  】 (一?)确定招《标,工程评标基准—价BB=A×C【+a0×K×—(1-?C)其中A为—。所有实质上响应招】标文件?要求且?投标报价在合理价范!围内的投标》报价的算术平均值投!标报价的合理—价范:围,按照下列方法—确定并?在招标文件中载【明1、市级》以上建设行政—主管部门《有具体规《定的:按照其规定执行【2、市级以上建设行!政主:管部门没《有具体规定的由招标!人合理确定或者在】市建设?行政主管部门确定】的,评标专家名册中【通过:随机抽取的》方式确定三名以上的!技术、经济类专家由!专家根?据招标项目的—特点并?结合:市场:实,际确定投标》。报价的?合理:价范:围3、合《理价范围可以以【招标工?。程控制价的一定范】围的方式进行确定】a0为招标工—程控:制价K为招》标工程评标基准价的!计算参?数K由?评标委员会在—评标准备阶段确定】确定方法为》每个评标委员会成员!各,自根据?招,标工程的《特点结合市场—实,际和招标工程控【。制,价,的编制情《况并:参照:招标文件规定—的合理价范围—确定一个计》。算,参数去掉二》个,。最高值和二个最【低值后?取其他计算参数的平!均值作为K》值C为?A值所占《权重C值范围为0.!4、0.45、0.!5、:0.55、0.【6并在?招标文件中载明【开,标会上由《招标单位代表当【众从:上述五个权数值中】随机抽取其》中一:个作为本招标工程A!值的:权重若所有实质上响!应招标文件要—求的投?标报价均《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合!理价范围以外则C】值为:零   (二)】实质上?响应招标《文件要?求的投?标文件报价与B值相!比较等?于B值的得满分;低!于B:值的每1%扣Q分;!高于B?值的每1%扣—2Q分   【。(三)投标报价高】于招标文《件,规定的合理》价,范围:上限的视为恶意哄抬!标价应?作为:废标处理 —第二:十,一条 评标委【员会应当按照招【标文件确定的评【标标准和方》。法对投标《文件进行评审—和比较并对评审【意,见及评标结果签字确!认 :   (一)评标委!员会应?当在:。认真研究招标文【。件的基础上首先确】定评:标方案评标》方,案,。应,当明:确评标的程序和对无!效投标文件、废标】以及投标文》件重大?偏差、细《微,偏差的判定原则评】标,委员:会,需要对各个》评审:要素进行量化—时还应当在评标方】案中明确同一的量化!。。标准   (二)!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!程中:可,以用:书面形式要求投标】人,对,投标文?件中含?义不明确《的内容作必要—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!人应当采用》书面形式进行澄【清或者说明》但是:澄,清或者说明不—。得超出?投标文件的范—围或者改变投标【文件的实《质性内容  【。。 (三)《采用经评审》的最低?。投标:价法的评标》委,员会:应,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!技,术规范、工期及【质量要求对投标报价!的合理性《进,行,详细评审并拟定标】价比较表《标价比较《表应:当载明评标》委员会对各投标人】投标报价合理—性的评?审意见、对商—务偏差?的价格调整和说明以!及经评审的最终【投标价? , 第二十二条 】投标文?件,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应作为废标—处理   —(一)投标人隐瞒真!实情:况,。或者以其他任何方】式弄虚?作假的; 》   (二)—投,标人资格《条件不符合国—家有关规定和—招,标文件要《求;   (三)!投标文件未能在实质!上响应?招标文件提出的所】有实质性要》求和条件的》;   (四)投!标人拒不按照评标委!员会的?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!澄清、说明或—者修正?的;   (五】。),投标报价明显低【于其他投标报—价,或者低于合理价【格范围有可》能,低于合理成》本价:投标人又《不能合理《说,明的;?   (六)法律!、法:规、:规章规定的其—他情:形评标委员》会根据前款规定将】投,标文件判定为废标】。后因:有效:。投标不足三个使【。得投标明显缺乏竞】争的:评价委?员会可以《否决所有《投标依法必》须进行施工》招标的工《程所有投标被否决】的招标人应》当依法重新招标 !第二十三条 — 评标?委员会完《成评标后应当—向招标人提出书面】评标报?告阐明?评标:委员会对各投标文件!的评审和比较意【见,并推:荐合格的《中标候选人 第】。二十四条 招标】人应:当在评标委员—会完成?评标之日起15日】内根据评标委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】标,报告和推荐的—。。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!人也可以授权评【标委员会直接确定】中标人当《确定中标的中标候】选人放?弃,中标:的招标人可以依序】确定其他中》标候选人为中标【人, , 第二十五条 评!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!观、公正地履行职】责遵守职业道德【独立:地完成对投标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并!应当提供对投标文件!进行评审和比—较的书面《意见评标委员会【成员:应当遵守有关法【律、法规、》规章及规范性—文件的?规定并对提出的评】审,意见负个人责任【 第二十》六条 招标文【件要求中《标人提供履约—担保的中《标人应当提》交可以采用银行保函!、担保公司担保书】和,履,约保证金的方式同时!招标人应当》。。提供全额《支付担保《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!者担保公司担保【。书的方式实行分段】。。滚,动担:保招标?。人,。采用经评审的最低】投标价法《的必须要求中标人提!。供履约?。担保 第》二十七?条 招《标人确?定中标人《、发:放中标?通知书及签订合同】应当在投标有效期】内进行超过投标【有效期的投标人【可不受此约束 】第二十八条 — ,投标:人,有下列情形之一【的招标人有》权取消其投标或者】中标资?格并没收其投标【保证金给招》标人造成的损—失超:过投:标保证?金数额?的对超过部分可以】要求赔偿   (!一)在投标有—效期:内撤回投标文件的】; :   (二)中标后!无正当理《。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!合同的; 》   ?(三)中标后未按】招标文件规》定,提,交履约担《保的 第》二十九条《 中标《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!履行义务不得对中】标项目进行转—包或者违法分包【中标人?有下:。列情形?。之一的视为对中【标项:。。目进行转包或者违】法分包 《   (一)将中】标项:目全部转《让他人或者将中标】项目肢解后以—分包的名义分别【转让他人的; 【 , , ,(二:)将中标项目的主体!结构或者关键性【工作分包给》他人的?; :   (三)—除合同中约定的分】包外未经招标人同意!将中标项《。目的部?分非主体、非关键】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!;   (—四):将中标项目》分包给不《具备相?应资质条件的单【位的; 》  :(五)分包单位将其!。承包:的工程再分包的 !  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