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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: , : 第三章 】开标:、,评标和中《标 ? 第十《六条 ? 开标由招标人【主持邀请所有投标】人参:加评:标,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!开标会 第十七】条 ?招,标人应当《采取必要《的,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!保,密的:情,况下:进行除评标委员会】成员及?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!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!员不得进入评—标,现场前款所称有关】工作人员是指评标委!员会成?员以外的因参与【评标监督工》作或者事务》性,工作而知悉》有关评标情况的所有!。人员 《第十八?条 评标由招【标人依法《组建的评《标委员会负责依【。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!的工程其评标委员会!由招标人的》代表和有关技—术、经济等方面的】专,家,。组成成员人数—。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!招标人的代》表应当由熟悉相关业!务并具备中》级以上技《。术、经济职称的【人员担?任技:术、经济等方面的】专家:应当:具有评标专家资格】证书并不得少于评标!委员会成员总数的三!分之二评标》。专家应当由》招标人从建设行【政主管部门》或者工程招标投【标监督机构设立的】。相应专?。业的评标专家名册中!。确定一般应》。当采取随机抽取的】方,式各县(市)—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!立的评标专》家名:。册数量规模不足的应!当在福州市》。建设:。行,政主:管部门或者工程招标!投标监督机构设立】的评标专家名—册,中确定与投》标人有利害关系【的人不?得,进入相关工程—的评:。标委员?。会评标委《员会成员的名—单在中标结》果确定前《。应,当保密? 第十《九条 依法—必须进行施》工招标?的工:程招标人制定—的评标办法应当符合!招标投标法第—四十一条《规定的中标》条件可以采》用综合评估》法或者经评》审的最低投标—价,法   》(一)?采用经评审的最【低投标价《法的中标人的投标】应当能够满足—招标文件的实质【性要求并且》经评审?的最终投标价最低】但,投标:价格低于合》理成:。本价的除外》招标:人应当结合招标工】程的特点在招标文】件中载明详尽的技】术规:范并:明确评?审的方法、标准及】程序   (二)!采用综合评估法【的中标人的投标【应当能够最大—限,度地满足招标文【件中规定的》各项综合评价标【准其评价《内容主?要,包,括投标报价、—工程质量、》工期要?求、项目经理—、主要施工机械【、,施,工组织设《计,或者施工《方案、?管理水?平以及工《程业绩(主要指类似!工程:施工经验)等—以评分方式进行【评估的各类评比奖】项不得额外计分除】投标:报价外其它各项评价!因素的评估结果可能!产生的最大》。差别折算成投标价格!。一般不宜《超过评标基准—价的2?% ?第二十条 采【用,。综合评估法的其中】对投标报价的评审】可以参照下列方【法进行 》 ,。 ,(,一)确定招标工程】评标基准价BB【=A×C《+a0×《K×(?1-:C,)其中A为》所有实质上响应招】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!价在合理价范—围内的投《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!投,标报价的合理价【范围按照下列方法确!定并:在招标文件中—载明1、市级—以上建设行政主【管部门有具》体,规定的按照其规【定执行2、市级【以,上建:设行政主管》部,门没有具《体,规定的由招》标人合理确定或【者在市建设行政【。主,管部:门,确定的评标专—家名册中通过—随机抽取的方式确】定三:。名以上的《技术、?。经济类专家由专【家,根据招标项目的【。特点并结合市场实】际确:定投标报价》的合理价《范围3、《合理价范围可—以以招标工程控【制价的一定范围的方!式进行确定a0【为招:。标工程控制价K【为招标工程评标基准!。价的计算参数K【由评标?委员会在评标准备阶!段确定确定方法【为每个评标委员会成!。员各自根据》招标工程的特点结】合市场实际和—。招标工程控制价的】编制情况《并参照招《标文件规定的合【理价范?围确定一个计—算参数去《掉,二个最高值和二个】。最低值后取其—他计算参数的平均】。值作:为K:值C为?A值所?占权:重C值?范围为?0.4、0》.,45、?0.5、0.55、!0.6并在招—。标,文件中载明开标会上!由招:标单位代表当—众从上述五》个权数值中随机抽取!其中一个作为—本招标工程》A值的权重》。若所:。有实质上响》。应招标文件要求【的投标报价均在招】标文件规定的合理价!范围以外则C值为零!   《(二)实质上响应】招标文?件要求的投标—文件报价与》B值相比较》等于B值的得满【分;:低于B值《的每:1%扣Q《分;高于B值的【每,1%扣2《。Q分 ?   (三》)投标报价》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!合,理价范围上》限的视为恶意—哄抬:标价应作《为废标处理 — 第:二,十一条? 评标委员会【应当按?照招标文件确—定的评标标准—和,方法对?投标文件进》行评审和比较并【对评审意见及—评标结果《签字确认《   (一—)评标委员会应当在!认真:研究招标文》件的基?础,上首先确定评标方】案评标方案应当明确!评标的程序和对【无效投标文件、废标!以,及投标文件》重,大偏差、细微偏差的!判定原则评标委【员会需?要对各个评审要【素进行量化时—还应当在评标方案】中明确同一的量化标!准 :   (《二)评?标委员会在》。评标过程中》可以用书面形式【要求投标人》对投标文件中含【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!要的:澄清或者说明投【标,人,应当:采用:书面:形,式进行澄清或者说】明但是?澄清或者说明不得】超出投?标文件的《范围或?者改变投标文—件的实质性内容 】   (《三)采用经评审【的最低投《。标价法的评标委【员,会应根据招标文【件载明的《技,术规:范、工期及》质量要求对投标【报价的合《理性进行详细评审】并拟定标《价比较?表,标价比较表应当载】明评标委员会—对各投标《人投标报《。价合理性的评—审意见、对》。商务偏差的价—格调整和说明以【及经评审的》最,终投标价 第二十!二条 投标文件有!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作!为废标处理  】 (:。一)投标人隐瞒真实!情,况或者以其他—任,何,方式弄虚作假的; !   (二)—。。投标人资格条—件不符合国》家有关规定和—。招标文件要求; !  (三)》投,标文件未能》在实质上响应招【标,文件提出《的所有实《。质性要求和条件的】;   (四)投!标,人拒不?按照:评标:委,员会:的要求对投标—文件进行澄清、说】明,或者修正的; 【   (《五,)投标报价》明显低于其他投【标报价或者》低于合理《价格范围有可能【低于合理成本价投标!人又不能合理—说明的;   (!六)法律、》。法规、规章规定【的其他情形》评标委员会根—据前款规定将投【标文件判《定为:废标后因有效投【标不足三个使得投】标明显缺乏竞—争的评价委员会可以!否决:所有投标依法必【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!程所有投标被否【决的招标人应—当依法?重新招标 第二】十三条 评标【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!当向招标人提—出书面评《标报告?阐明评标《委员会?对各投标文件—的评审和比较意见】并,推荐合格的中—标候选人 —第二十四条》 招?标人应当在评标委员!会完成评《标,之日起15》日内根据评标委【员会提出的书—面评标?报告和推荐的中标】候选人?确,定中标?人,也可以授《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!定中标人当确定【中标的中标候选【人放弃中标的招标】人可以依序确定其】他中标?。候选人为中标人 !第二十五条 评标!委员会成员应当客】观、公正地》履行职责《。遵守职?业,道德独立地》完,。成对:。投标文件的》评审和?比较并?应当提供对投标文】件,进行评审和比较的书!面意见评标委员【会成员应《当遵守有关法律、】法规、规章》及规范性文》件,的规:定并对提出的评审意!见负个人《责任 第二十六】条, 招?标文件要求中标人】提供:履约担保《的中标人《应当提交可以采用银!行保函、担》保公司担保》书,和履约保证金—的方式?同时:招标人?应当:提,供,。全额支付担保可以采!用银行保函》或者担保《公司担保书的方式】实行分段滚动—担保招标人采用经评!审的最低投标—价法的必须要—。求中标人《提供履?约担保 《 第:。二十七条 招标人!确定:中标人?、发放中标通知【书,及签订合同应当在投!标有效期内进—行,超过投标《有效期的投标人可】不受此?。约束 ? 第二?十八:条 投标》人有:下列情?。形,。之一的招标人有权】取消其投《标或:者中标资格并—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!招标人造成》的损失超过投标保】证金数额《的对超过部》分,可,以要求赔偿   !(一)在投》标有效期《内撤回投标文件的;!   (二)中标!后无正当理》由拒绝与招标人签订!合,同的; 《   (三)中【标,后未按招标文—件规定提交》履约担保的 — 第二十九》条 : 中标?人应当按《照,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不!得对中标《。。。项目进行转包或者】。。违,法分包?中标人有下列情形】之一的视为对—中标项目进行转包或!者违法分包 —  :。 (一)将中标【项目全部转让他人或!者将中?标项目肢解》后以分包的名义【分别转让《他人的;   】(二)将中标项【目的:主体结构或者关【键性工作分包给【他人的;  【。 (三?)除:合同中约《定的分包外未经招标!人同意?将,中标项目的部—分非主体、非关键】性工作分包》给他人?。的;   (四)!将中标项《目分包给不具备【相应资质条件的【单位的; 》 ,  :(五)分包单位将其!承包的?工程再分包》的    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