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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二章 招标和】投标
第】五条 工程施工】招标由招标人—依法组织实施工程】施工招标投标活动】中招标?人不得要求投标【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就!资格预审文》件,及招标文件》中未规定的》内容做出承诺禁止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】逼,迫投标人以低—于成本价竞标
】。第六条 《 依法必须进—行,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!人应当按《照国家?。。颁布的工期定额及】省,、市有?关规定科学》合理地?确定:招标:工程的工期不得【任意压?缩工期?
:第七条 依法【必须进行施工招标】的工程招标人不【得将招标工》程的材料设备、装】饰装修、弱电、暖】。通、消?防等专业配套—工程肢解发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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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条《 招标人》不具备相关法律、】法,规、规章规定的自行!办理招标事宜条件的!应,当委托具有相应【资格的工程招标代】理机构代《理招:标
第九条 【 在福州市辖区【范围内从事》各类工程招》标代理活动的—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应!当遵守福州市工程】建设项?目招标?代,理机构管《理办法(试行)的】规定并接《受,市,建设行政主管—部,门统:。一实施?的综合评价
第十!条 ?依法必?须公开招《标的工程招标—人应当在《福建经?济快报或《者福:。。建建设报上》刊登招标公告并同】时在建设工程交易中!心信息网络上发布招!标,公告:其中除本省审批的民!用建:筑项目外的其它项目!的招:。标公:告还必须在中—国日报、中国经济导!报、中国建设报【或者中国《。采购与招标网上【发布:。
第十《一条 招标人可】。以根:据招标?项目本身《。的要求对投标申请人!进,行资格预审资—格预审?。的内容?主,要有投标人的法人资!格、市场准入资格、!企业资质《要,。求、技?术,。力,。量、管理水平、财务!状,况、工程业绩、【信誉等招《标人不得以不合理】。条件:限制或者排斥—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!。不得提出与》招标工程不相—适应的资质等级【要求实行资格—预审的招标》工程招标人应合【理,确定投标申请人索购!。资格:预审文件及递交资】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!间一般不少于三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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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二《。条 依法必须【公开招标的工程招标!人应当允许所有资】格预审合格的投【标申请人参加投标在!资格预审合格的投】标申请人《较多时招标人—。可以:在资:格预审合格的—投标申请人中—确,定,不少于?7家的投标人但【。应当遵?循公开、公》平、:公正:的原则
第十三】条 招标人—可以按?照国:家,、省、市有关计价办!法、市场价格信息及!工程:。量清:单计:算招标?工,。程造价?的预算值作为招标工!。程,。。控制价招标人设【有招标?工程控?。制价的招《标工程控制价应当】由具备相应资质的】单位进行编制、审】核,并核对招标工程控】制价可以作》为评标的参考但应】当在招标文件中载】明或者在投》标,截止:日期五日《前同时向所有—投标人公开投标【人对招标工》程控制价有异议【的可以在招标人【规定:。的期限内《以书:。面,方式提出质疑招标人!应当采取必要的措】施对招标工程控制价!进,行核查并将》核,查结果书《面答复所《有投标?人招:标人对招标工程【控制价?的,。。准,确性与合理性—负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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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条》 投标人对—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!应,当以书面《形式向招《标人提出《招标人可以》在招标?文件中规定投标人提!出,质疑:的合理期限招—标,人应当对投标人提】出的质疑予以书【面答复并在投标截止!时间至?少十五日前将书面答!复发送?给所有?的投标人
—。第十五条 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!载,明的工程实际情况拟!在中标?后将中标《工程的非主体、【非关键性工作进【行,分包的?。应当符合国家有【关法律、《法,规的规定并在投标】文件中?载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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