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
:
第一【章, 总? :则
:
,
第一《。条 为规范我市】。房屋建筑《和市政基《础设施工程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维!护国:家、社会公共利益】和招标投标》当事人的合》法权:益依据中华》人,民共和国招标—投标:法及有关法律、法】规结合?本市实?际情况制定本—办法
《第二条? 在福州市—辖区内从事房屋建筑!工程、市政》基础:设施:工程:以及:上述:工程的?附属设施《和配套的线路、【。管道:、设备安《装、装饰装修—工程、园《林,绿化工程等》(以下简称工程)施!工,招标投标活动—适用本办法
】
:
第三条《 房屋建筑和市】政,。基础设施工程有下】列情形之《一的必须进行招标发!包
(一)施!工单项合同》。估算价在100【万,元,以上;
(】二,)建:筑面积达20—。00平方米以—上,。;
《 (三)项》目总投资在300】0万:元人民币以上—
? ,园林绿化工程达【到下列标准之—一的:必须进行招标—发包
(【一)单项施工合【同,估算价?。在,50万?元以上;
【 (二)《绿化面积达》10:00平方米以上私人!投资和外商》独资:的工程可以》直接发包
—第四条 市建设行!政主:管部:门,或其委托的工程招标!投标监督机构依【法,对全市工程施工招标!投标活?动实:施监督依法查处【招标:投,标活动中的违法【行,为各县(市)建设行!政主管部门或者工】。程招标?投标监督《机构依法对本—辖区内的工程施工】招标:投标活动实》施监督
—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