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!第五章 监》督,。管理 第二十七条!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建设】。、,交通、水利等有关主!管部门应《当按照各《自职责?建立安全生产目【标管:理,责,任制度、安全—生,产,季度形势分析制【。度、建设工程—生产安全事故和重】大安全隐《。患约谈制度、安全生!产信用档《案制度?。建立健全建设—工程安全生产监管】机制加强本行政区域!内建设工程安全生】产监督管理 第】二十八条 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建设、】交通、水利等—。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加!强层级监督指—导对事故多发地区、!安全管理《薄,。弱的企业和》安全隐患突出—的项目、部位实施重!点监督检查 第二!十九条? 禁:止使用国家和—本省已淘汰的严【重危及施工》安全的工艺、设【备、材料本省淘汰的!严重危及施工安全】的工艺?、设备、材料—具体目录由省人民政!府建设?行政主管《部门会同其他—有,关部:门制定并公布— 第三十》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政府建设、!交通、?水利:等有关主《管部门在履》行,安全监督检》查职责时有权采取】下列措施 》   (一》)要求被检查单【位提供有关建设工】程安全?。生产的文《。件和资料; 【。。  (二《。)进入被检查单位施!。工现场进行》。检,查;  》 ,(三)?纠正:施工中违反安全生】产要求的《行为;   (四!),。对检查中发现—。的安全事故隐患【。责令立即排除—。;重大安全事故隐患!排除前?或者排?除过程中无》法保证安全的责【令从危险区》域内撤?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!停止施工; —   ?(五:)法律、法》规,规定的其《它措施 第三十一!条 县?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建设、交《通、水利《等有关主管部—门可以?将行政处罚》和建设?工程施工现场—的安全?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委!托,。其所属的建设工程】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具!。体实施 第三十二!条 县级《以上人民《政,府建设、交通—、水利等有关—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建!设工:程生产安全》事,故,、安全事故隐—患以及建设工程安】全生产违法行—为的检举、控告和】投诉制度及时受理】检举、控告和投【。诉事项?组织:调查核?实提出处理意—见并督促整改 第!三十三条 建—设工程生《。产安全事故的—报告:和调查处理依照生】产安全事《故报告?和,调查处理条例—等有关?法律:、,法规、规章执行【  ?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