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? , 第五章 !监督管理《 , ,第二十七条 县级】。以上人民政府建设】、交通、水利等【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按!照,各,自职责建《立安全生产》目标管理《责任制度、安全生产!季度形势分析制度】、建设工程生产安全!事故和?。重大安?全隐:患约谈制《。度、安全生产信用】档案制度建立健【全建设?。。工程:安全生产《监管机?制加:强,。本行政区域》。内建:设工程安《全生产监督管理 !第,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!人民政府建》设、交通、水利等】有关主管《部门应当加》强层级监督》指导:对事故多《发地区、安》全管理?薄弱的企业》和安全?隐患突出的项目【。、部位实施重点监督!检查 《第二十?九条 ?禁止使用《国家和本省》。已淘汰的严重危【及施工安全》的工艺、设》备、材料本省淘【汰的严重危及施工安!全的工?艺、设备、》材料具体目录由省人!民政府建设行政主】管部门会同其—他有关部门》制定并?公布 第三十条】 县级?以上人民政府建【设、交通、水—利等有关主管—部门:在履:。行安全监督》检查职责时》有权采取下列措施】   (一)要】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!关建设工《程,。。安全生产的文—件和资料;  】 (二)进入被检查!单位施工《现,场,。进行:检查;  — (三)纠》正,施工中违反安全【生产要求的》行为;  — (四)对检查【。。中发现的安全事故隐!患责令立即排—除,;重大安全事故隐】患排除前或者排【除,过程:中无法保证》安全的责《令从:危险区域内撤—出作业人员或者【暂时停止施工;【   (》五):法律、法《规规定的其它措施】 :第三十一条 县【级以上人民》政府建设、交通、水!利等有关主管—部门:可以将行政处罚【和建设?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!生产监督检查—。工作委?。托其所属的建设工程!。安全生产监督机【构具体实施 第三!十二条 《县级以上《人民政府建设、交通!、,水利等有关主管部门!应当建立建设工【程生产安全事故【、安全事故隐患以】及建设工程安全【生产违法行为的检】举、控?告和投诉制》度及时受理检举、】。控告和投诉事项组织!调查:核实提出处理—意见并?。督促整改 》 ,第三:十三条 《建设工程《生产安全《事故的报告和调【查处理依《照生:产,安全事故《报告和?调查处理条》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!、规章执行  】。 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