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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!章生:产、生活用水—管理 《。 : ,第,。十四条 城市综合用!水,定额:和单位用水定—。额由城市《节约用?水行政主管部门【会同有关部》门制定 】   ? 城市用《水计划由《市发展和改革行【政部门会同城—市节约用水行政主】管部门根据用水【定额、经济技术条】件,。以及水量分配方【案确定 】    单》位日:用水:量在二十《立方米?以上的?由城市节约用水【行政主管部门下达】年度计划指》标对其按月考核【城市供水单位—应当定期提供考核单!位用水量对》用水单位超过—计划用?水量:的由供水单位配合】城市节?约用水行政主—管部:门实:行超:。计划累进加价—收费所收费》用全额上《。缴财政对未》超过计?划用水量《的按其节约数额每年!给,予一:定,奖励 —     居民生活!用水逐?步实施抄表》到,户实行阶梯式水价 ! 第!十五条 用水单【位必须?加强用水管理—建立健全用水制度】企业必须把》节约:。用水措施纳》入企业技术》改造计划用水量大的!应当进行水量平衡】测试发?现浪费及时》改进 — : , 第十六条— 用水单位应当加强!用水设施、节水设】施、节?水,器具的管理》。和维修保持用水【设备完好减》少水的漏损 — 《。   ? 未经批准不得停】用节:约,用水设施 【 : 《第十七条 使用公共!供水和自《备水源井供水的单】。位对:。。生产用水和生活【用水应当分》别,安装水表计量工【业用水应安装二【、三级水表》;公共?用水应单独安装水】表计量;居民生【活用水设施入—户的:应按户安装》水表计量禁止实行】用水:包费:制 】 :第十八条 用水单】位因人员数量、【生产规模、产品结构!等,变化确需调整—用水量的城市—节约用水行政—主管部门应当—根据:供,水状况?调整用水计划—指标 【 第十九条 !用水单位因基—建施:工,、园林绿化、环【境卫生等需》要临时增加》用水量的可以向城】市节约用水行政主管!部门申请临时用水指!标经批准后方可【增加用水 》。 — 第二十条 工业!企,业应当按《照规:定设置工业用水【重复利用装》置 》 ,    《。设备冷却水应当循】环,使用不得直接排放】 《。    《 经营?游泳、水上娱乐、车!辆,清洗的单位和个人应!当安装净化循—环水装置重复—用水 ? — 第二十》一条 供水、—用水单?位应按规《定对废弃水进行处理!逐步实现废弃水资】源化:做到一水多》用降低耗水量— !第二十二条 加【强消防用《水管理禁止擅自打】开消防栓取水消防用!水设施发生泄—。漏的:有关管理部门应【当,及,时修:理 — 第二十【。三条 城市公共【供水单位《、自建设施》供水单位和用水【单位应?当,加强对供水和公共用!水设:施的管理定期测漏】、检修降低供水【管网漏失率保证【。生活:和,生,产用水接到》供水管道漏水的报】告后应?立即采取《措施并在二小时内】到达现场进行抢【修居民集体水—站和其他公共—用水设施《必须有?。专人管理维修 【 第!二十四条《 ,城市节约《用水行政主管部门应!当加强对使用公共供!水和:自备水源井供—水单位节约》用水措?施的监督《管理:帮助用水单》位对节约用水设施进!行技术改《造 》。  :   城市》节约用水行政主管】部,门应当设立城—市节约用水技—术改造?专项资金对有明显社!会,效益和经济效益的】节约用?水,技术改造项目和科】研,项目给予《支持 ? ?。 第二十】五条 高层建筑【及地下?工程建设为降低水】位,。应当进行《科学论证需要—抽取:地下水?。的报经城市节约用水!行政主管部门批准】并按:。实际抽取的》水量:缴纳水资源费对抽】取的:水应当尽可》能加以?利用  】   开发利用【地下热水《项目符合条件的【应,当采取回灌措施减】少浪费 》     【单,。位建设的水源地温空!调,设施必须采取全部回!灌的措施 — 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