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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章建!。设项目?用水设施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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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》条, ,任何单位和个人【不得生产、》销售和在生产—经营中?使用国家已明令淘】汰落后的、》耗水量高的》工艺:、设备和产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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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水!的单位和居民—应当安装使用节约用!水设备、《器具已经安装使用的!不符合节约用水标准!的设备和器具产权人!应当逐步更换—。为节水?。。型器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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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九条 新建、扩!建、改建建设项目】的应当采用节水【。型工艺?、设备?和产品制定节约用】水措施?方案配套建设节约】用水设施并与主体】工程同时《设,计、同时施》工、:同时投入使》用
【 建设》项目竣工验收应【当包括节约》用,水配套设《施,的内容建设》项,。目,的节约?用水:。设施:。。未建成或者没有达】到国家?规定要求的不得【投入使用 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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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条 日用】水量在二十立方米以!上的新建、扩—建、改建建设项【。目的节约用水设计方!案应当经城市节【约用水行《政主管部门签署【。意见建?设过程中节约用水】设计方?案确需变《更的须经城市节【约用水行政主管【部门同意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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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》十一条 建立鼓励使!用中:水的价格机制具体办!法由市人民政—府制定?
— 市人民政【府应当?加快中?水,管网设施建》。设新建大型》。生活服务设》施、教育文化—医,疗设施、居民住宅】小区以?及办公用《房应:当按规?定配套建设中—水设施
— , 城—市园林?绿化用水和道路【、车辆清洗等—。不得直接取用—地下水有条件的应当!使用中?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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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第十二条 城市规】划和建设应当统筹雨!水利用?新建大?型,设施及?居民小区应当—逐步配?套建设?雨水:。收集利用设施城【市道路建设除有特】殊要求外应当采【用透水性能好的材】料以提高雨水—的入渗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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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十三条 使【用自备?水源井供水的—单位必须有节—约用水?措施因生活》、生产确需开—凿自:。备水源井的城市【节约:用水行政《主管部门在》审批凿井前应—。当同时审《查节约用水措—施方案自备水源【井竣工验收时应同】时验收配套》节,约,用水设施验》收合格的方可发证取!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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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自来水管网到!达的地段《应当关闭自备水源井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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