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
《。
《。。 第三》章 供热《与用热
】 第十《三,条 城?市集中供热实行特】许经营供热》经,营权应当《通过招标方式确【定
《 取得供热经营权!的供热企《业应当?向市供热行政管理】部门提出申请—领取西安市供—热,经营许可证
! ,已经从事供热经营的!供热企业应当向市供!热行:政管理部《门提:出经营许可申请经审!核后领?取西安市《供热经?营许可证
】 ,第十四条 》。供热行政管》理部:门应当加强对—供热企业的监督【检查对?供,热企业违《反特许经营协议的】行为应当限期改【正逾期不改的取消其!特,许经营权
!第十五条 供—用热:双方应当签订供热合!同明确?双方的权利和义务】
? 供?。热企业直接向用户】供热的应当与—用户签订《供热合同
—。
供热企业经】过热交?换站换热后》。为用户供热的应当】与热交换站管—理单位签订》供热合同同时热交】换站管理单位应当】就供热服务内容与用!户,进,行约定
第!十六:条 供热企业应当按!照供热合同》的约定?供,。。热紧急情况》下确需立即停—止供热的供热—企业可?以,先行停热《但应当在《停热后两小时内【及时通知《热,交换站管理单位和】用户并书面报告供】。热行政管理部—门
《 第十七条 【供热企业进行供热】设施检修、充水【试压应当提前五日通!知热交?换站管理单》。位和用户
】 第十?八条 供热企业应】当,向社会公布供热服】。务标准?设置、公开》报修、投诉》电话并按《照下列?规定及时处》理用户反映》的问:题
(【一):对供热设施泄漏的投!诉应当?在接:到投诉后的两小【时内到达《现场抢修; —。
?。 (:二)对供热质量的】投诉:应当在接到投—诉后十二小》时内:到达现场处理 【
《热交换站《管理单位对用户反】映的供?热问题应当》立即处理
!第十九条 本—市采暖?期为每年《的11月15日至】次年的3月1—5日根?据气候变《化和采暖的》实,际需:。要经市供热行—政管理部门同意供】热企业可以》。调整采暖的具体【日期
— ,鼓励供?热企业、《。热交换站管理—单位:采,用新技术根据供暖气!象指数调整能源消耗!量达:到最佳供暖温—。。度和节能《减排效?果
第【二十条 采暖期内室!内供热温度应当【保持在18℃±2】℃不得?低于16℃》
用户对供!热时间、温度有【特别要求的应当与供!热企业或者》。热交换站管理—单,位约定
第!二十一条 由于【供热企业的原—因造成室内供—热温度低于规定【标准或者约定温【度的供热企业—。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】保证供热温度达到规!。定标:准
第二】十二条 对于采【暖,期内室内温度没【有达到规《定,标准或者约定温【度的天数供热—企业或者热交换站管!理单位应当按照双】方确认的实际未达】标,天数向?用,户核:退用热费并》按照供热合》同约定承担》违约责任 》
第二—十三条 采暖期内供!。热,企业应当在》。每月底?向供:热行政管理部门【报送本?月城市集中供热【。基本情况统计表【
第二十】四,条 供热行政—管理:部门、供热》企,业,应当制定城市集中供!热突发事件应急预】案
》。 发生重大供热事】故时发生事故的单】位应当立《即采取?有效措施防止—事故扩大《并同时报《告供热行《政管理?部门及?其他相关《部门 ?
第二十五】条 城市集》中供热价格》的制定和调整—由,市价格行政主管部】。门会:同市:供热行政管理部【。门提出?方案:并举行听《证会按规定程序报批!后实施
经!过热交换《站换热后《为用户供热的—供热价格由热交换】站管理?单位与用户协商一致!后经市?价格行政主管部【门审核备案公—。示后实施
—
?第二十六条 供热方!在供:热过程中以热能【表、热流《量计等显《示的量值进行用【热费用结算的其【结算量值应当—。按照终端计》。量,器具显示的量值为】依据:
供热方】。不得以部分用户【。。未,交用热费《用为由中《断对其他用户的供热!
第二十七!条 用户应当按【照供热合同约—定及时、足额向供企!业缴纳用热费用
!
: 供热企业经过热】。。交,换站换热后为用【户供热?的用户应当按照市价!。格行政主管部—门审核备案的供热价!格向热交换》站管理单位缴纳【用热:费用热交换站管理单!位应当按照供热合同!约定向供《热企业缴纳》用热费用
!第,二,十八:。条 用户变》更用热面积、用热量!、用热性质》或者其他用热事项】的应当与供》热企:业或者热交换站管】理单位协商确—定
第【二十九条 用热过】程中用户不得实施】下列行为《
:
(《一)在供热设施上安!装放水阀、排气阀改!动,和增设散热器、供热!管道等;
】。。。 (二)从》供热管?道,上排放或《。者取用供热》蒸,汽和热水; —
(三)擅】自改变用热性质【;
(四)!其他危害供热设施】正常运行《的,行为
— 第三十条 用户】违反本条例第二【十九条规定或—者有:下列行为之一导致室!内,温度低于规定标【准或者约定温度的供!热企业和热交换站】管理单位不承担【责任
《
(《一)未按照规—定交纳用热费用的】;,
:
, (二)擅自改变!房屋结构《或者室内《供,热设施的; —。
,
?(三)室内》装,修遮挡散热器严重影!。响供热效《果的; 《。
(四)【未采:取正:常,保温:措施的
】。第三十一条 供热行!政管理部门应当对】供热企业《的供热?质量和服务进行【监督检查维护—。用户的合法》权益及时处理供【热过程中存在—的纠纷和问》题
第三】十二条 供热企业】、热交换站管理单位!、用户之间发生【供热争议的》可以:申请供热行政管【理部门调《解也可以依法申请】仲裁或者《。提起民事诉讼
【
!
?
:
?
—
?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