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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。 第三章 — 建设用》地规划管理
! 第:十五条 城市【规划:区内:建设工程《的选址和布局应【当符合?城市规划建设—单位或个《人向有关主》管部门报请批—准设计任务书时【。必须:附有城市规》划,行政主管部门—。核发的建设》项目选址《意见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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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六条— 建?设项目选《址,意见书按下列程【序办理
(】一)建设单位或【。个人持批准建设【项目的有《关,文件向市或县城市规!划行政主管部—门提:出申请;
】(二:。),城市规划行政—。主管部门根》据建设项目进行现场!勘察后按规定的审】批权限?在15日内核发建设!项目选址意见书【
第》十七条? 在城市规划区】。。内,申请建设《用地:的,按下列程序取得建设!用地规划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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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。 (一)建》设单位或个人持有】效批准文《件、建设项目选【址,意见书及建》设,地段地形图》(比例?尺为:1500《或11000)向市!或县城市《规划行政主管部【门提出申《请;
》 (二)市或—县城市规《。划行:政主管部门核验申请!文件:进行现场《踏勘:后对符合受理要【求的出?。具受理回执》并于10《日,内提出规划设计条件!;
? (三)建设【。单,位,或,个,人委托具有相应【资质等级的设计单】位在城市统一坐标】和高:程系:。统的地?。形图上编制建—设工程设《计总平面图;
! (四)市或—县城市规《划行政主管》部门在接到建设【。单,位或:个人提交《的,。建设工程设计总图】后凡符合城》市规划要求的—。一般:工程:。在,10日?内重大工程在—20日?内核发建《设用地规划》许可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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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:十八条? 建设单位或【个人取得建设用地规!划许可?证后方可向县级以】上人民政府土地【管理部门申请—用地在取得建—设用地规划许—可证之日起6个【月内不申请办理【征用土地《手续又未经市—或县城市规划行【政主管部门同意延期!的建设用地规划许】可证自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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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!取,得土地使用权确需改!变土地?使用:性,。质和规划技术指【标的:经市或县城市规划】行政主?管部门审查批准【后按第十七》条规:定重新办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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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条 】 城市规划》区内的乡(镇—)、村?和村民?。占用:集体土?地,用于乡镇企业或公益!。事业:建设和村民》沿城市道路占用集】体土地进《行建设应《到市或?县城市规划行政【主管部门办》理选址定《点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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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一【条 在城市规划区!内,临时使用土》地的须向市或县城市!规划行政主》管部门提出》申请取得临时建设】用地规?划许可证后方可到】。市或县土地》管理部门办理临时】用地手续在取—。。得临时建设》用地规划许》可证之日起3个【月内不申请办—理临时用地手续又】未经市或县城市【规划行?政,主管部门同意延期的!临时用地规》划许可证自行失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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临时用地到】期确需延《期使用的须重新办理!。。手续
在【临时用?。地上不得建设—永久性建筑》物和构筑物在临时】用地使用《期间如遇《国家建设需要—临时用地《的单位或个人必【。须无条件归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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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二条 【 任何单位和—个,人必须?服从市或《县人民政府根据【城市:规划作出的调整用】地决定
第】二十三条 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!擅自改变城》市规划区内的地形、!地貌确需在城—市规划?区内挖取砂石—、土方堆放废渣【、垃圾?和围填?水面等必须经市或】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!部门同意报有关【主管部门《批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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