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: 【 :第,三章 供水管理 ! 第十六条 未】依法登记和未取得】经营:特许:任,何单位和个人—不得从事城市供水 ! 《。 《第十七条《。 城市供水》。企业应当保》持连续供《水水压符合》国,家标准?不得擅自停》止供水因工程施工、!供水设施维修等原】因需暂停供水的【应,当经城乡建设主管】部门批准并应当至少!。提前:二十四小时通知用户!紧急抢修的除外 】   ? 城市公共供水设!施发生临《。。时,故障造成《停水:的城市供《水企业接到报告【后应当及时到达现场!。。组,织,抢修同时通知用【水单位和个人—并,报告城乡《建设主管《部门尽快恢复—供水超过二十—四小时不能恢复供】水的应当采取—。。。。应急供?水,措施 —   城市—供水设施抢》修,。时有关单《位和个人应》当给予配《合不得无理阻挠干扰!抢修的进《。行 ? 第—十八条 因自—然灾害、突》发事故等特殊原因】影响正常供水时【经市人民政府—。批,准城乡?建设主管部门可以】对用水单位采取行】政措施限制》用,水保障城市居—民,生活必需用水 】。。。 ? 第十九条 供】水设施?的,管理单?位应当建立》、健全水质检测制】。度按照相关的—技,术标:准和:。规范及?时进行?。水质:。检,测对:供水设施《。定期:进行清洗消毒确保】供水水质符合国家】标准不能自行进【行水质检测的应当委!。托具有相《应资质?的水质检测机构【进行检测《    】新建、?改建、扩建的—城市供水《管道:在投入使《用,或者与?城市供水管网系统】连接通水前建—设单位?和城市供水企业应当!进,行清洗消毒》经具有资质的水【质,检测机构检测合【格后方可投》入使用   ! 卫生主管部【门应当对城市供水】水质监测情况进【行经常监督按—照有关?规定定期进行—水质监测发》生重大?水质事故应》当依法向社》会公布 】 第二十》条 排?污单位或《者个人排放污染【物造成或《者可能造成城市【供水污染事故的【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!施停止污染行为立】即通告受到或者【可能受到供水污染危!害的单位和个人并】向城乡建《设主管部门、环【境保护主管部—门、卫?生主管部门和—城市:。供水企业报告 【 ?   任何单位和!个人不?得瞒报、谎报、阻碍!他人报告水》污,染情况 — : 第二十一条 】发现用水设施—中,水质受污染》的应当及时向城【。乡,建设主管部门、卫生!主管部门《、城市?供,。水企业及《相关用户报告或者】告知供水企业应【当,立即停止供水及时】。对用水?设施进行清洗、消】毒经卫生主管—部门:检验合格后恢复供】。水 》 第二十二条】 城市公共》供水设施设置—下列安全保护区: !   》 :(一:。)水源供电》架,空,线路垂直投影—五米以?内,、地下电《缆一点五米以—内; —   (二)城】市建成?区,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!属设施?两侧各一点》五米:以,。内; 》    (三)】城市建成区之外【公共供水管》道及其附属》设施两侧各四米以】。。内;   】 (四)》二次加压《。泵站外围十米区域以!内,    】城市供水企业在该区!域内进行设施检修】时任何单位和—个人均不得》无理干扰和》阻挠 》    公共供】水管道穿越河床、】堤,坝应当于所在位置设!立明显?标志在其上》游三百米至下游五百!米河段管线》的区域内《。禁止采沙《、取土;河道疏【浚、堤防《整修施工时其—建设单位《应当提?前通知城市供水企业!并采取有效保—护措施?避免供水设》施受:到损:坏 第!二,十三条 禁止—下列妨害保障供水、!安全:供水:。的行为:《    】(一)在城市—公共供水设施—安全保护区》内挖坑取土、—采沙建造建筑物和构!筑物、倾倒》垃圾、堆放》杂,物的;? ,  《  (《二)故意《。损毁:或者擅自启》闭公共供《水设施的《;  —  (三)占压、!。掩埋:公共供水设施或者向!公共:供水设施倾倒—垃圾杂物的; !    (四)将!非供水?管网与城《市公:共供水管网连—接的; 》    (五)!其,他危害城市公共【供,水的行为 】 第二十四条 !改建、拆除》或者迁移城市公【共供水?设施的建《。设单位应《当与城市供水企【业签订协议报规【划和城乡《建,设主管部《门批准后《实施 】 第二十五条 制】定城市供《水价格应当》遵循补偿成本、合】理收益、《节约用水的原—则 :。    供水!企业的供水》价格:低于成本或者—。合理收益《水平低于本行业规定!的净资产《利润率?水平时?。应当按照法定—程序进行《价格调整或者经市】人民政府决定由财】政给予相应》补贴 》 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