安全验证
— : 第二章— 供水?水源和?供,水设施建设与—管理 ? : 第:八条 依法》划定的?饮用水水《源保护区《市,或者区、《县(市)人民政【府应当?及时公布设》。置保护标识并采【取措施防止水源【枯竭和水体污染【保证:。城乡居民饮用—水安全 ! : 第:。九条 ?严,格限制城市自来水】可供区域内》的各种自备》水源:。在,城市公共管网覆盖范!围内供水能力能够】满足需?要的禁止新建—自备水源对原有的】自备水源要提高水资!源费征收《额度逐步减少—许可取水量》直至完全取消—    已有自!备水源?禁止向其《。他用户供《水有下列情形—。之一的由市和区、】县(市)《人民政府《限期关?闭: —  : (?一,),城市公共供水能够】满足需?要的; 《    (二!)自备水源位于城市!地下水禁止取水区】域或者超《采区域的;》 ?    (三【)自备水源所—在,地已被认定为开采地!下水过度地面出现】沉降、塌陷的 】 《。 第:十条: 对取用城市规划】区地下水的取—水申:请市水行政主—管部:门应当征求》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的意见城乡建】设主管部门》应当自收到征求意】见材:料之日起五》。个工作日内》提出意见并转—。。送,市水行政主管—部门  【 , 用水单位或者个!人办理取水许可证】同时应当报卫生【主管部门备案并【。按照城市供水工程】的技术规范设计施工! 》 第十一条— 城市供水企业应】当做好原水》。。水质:检测工作发》现原水水质》不符合国家相关【标准:的应当?及时:。采取相应措施并根】据实际情况及时【。报告:当地人民政府—相关主管部门— :    环【境保护主管部门【在城:市供水水《源水质发《生,污染时应当及时通知!城市供水企业;水】源水质发生》重大污染的应当立即!向,当地人民政府—报告并按照应—急预:案级别启动城市供水!。预案 【 第十二》条 供水设施工程竣!工后:建,设单位应当》依法: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应!当有:供水企业《。。参,加未经验收或—者验收不《合格的供《水设:施工程不得投入【使用   】 供水设施工程】验收合格后》建,设单位应当》按照有关档案管理的!规定向?城乡建设主管—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!案 】第,十三条 非居—民用户总水》门、住宅单元进户】总水门(含总水门)!和总水门以外—的供水?管网、附属设—施、计量水表—的养护?。和维:修由城市《供水企?业,。负,责    !居民用户的计量【水表以后的供水设施!由用户负《责管理维修 【  ?  住宅单元进户!总水门?至,居民用户《计量水表之》。间供水设施的管理维!护有产权单位的由】产权单位负》责并出资维》修;属于《个人产权的由城【市供水企业》负责或者由其委托】物业:。服务单位《维修:已缴纳维修基金的】从维修基金列支【未缴纳维修基金的由!市人民政府负责【建立维修基金—并从中?列支:    市!政、园林《、环卫、绿化等公】共专用供《水设施由使用单位负!。责管理维《护 《 ? 第十四条 —因施工不《当等过失造成城市】供水:管道等设施损坏【的由过失责任—人依法赔偿并按【照实际水量》的损失向供》水企业赔付水—。费 》   赔付—水,费的计算方法为:】单位时间管径流量】×损:坏时间×水价— 》 第十五条 城乡!建设主管《部门:、城市管理行政【执法部门和供水【企业:应当建立日常—巡查制度对》违,反城市供《水法律、法》规危害城《。市供水?安全:的行:为应当及时制止和】纠正: : 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