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节 【建,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!
第三十三条 各!类建筑用地内的绿地!面积占用地总—面积的比《。例,(以下?称,绿地率)必须—符合郑州市》园林绿化《建设管理条》例规定的指》标且应与建筑项目同!时实施一并交付使用!
第三十四条 【建筑基地内的公共】绿地面积在居—住区内组团不—。少于0.5㎡/【人小区(含组团)】不少于?1,㎡,/人居住《区(含小《区域组团)》。不,。少于1.5㎡/人】旧区改建可酌情降】低但不得低于相【应指标70%;在】医疗:、卫:。生、体育《和教育科研》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!业的规定;》在其他类别》用地中应不少—于总用地5》%,居住区内绿》。地率新区建设不【应低于3《0%旧?区改建不《。。宜低:于,25%其中》居住区内公》共绿地?应同时满足》宽度不少于8米【面积不少于400】平,方米且有不》少于1/3》绿地面积在》标准建筑日照阴【影范围之外的要求】。
第三十五条 【位于旧区改》建的建筑基地确实】难以:达,到,本,节规:定要求的经市城【乡规划行政》主管部门同意可将建!筑裙房屋面地栽绿地!面积(?每块不得小于1【00㎡)折》算成地栽绿地面【积其折算公》式为
F=M【×N
式中F【地面绿地面》积M建筑裙房屋【面地栽绿地面—积N有效系数(【见表9)
表9【折算系数
】
【。
屋面标《。高,与基地面的高差(米!)
《
有效系数—。。(N)
!
H≤《1.:5
0.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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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5!。<H≤5.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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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0<H≤!12.?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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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】H,为建筑?裙房高度《
,第三十六条 当【多,层住宅间距》大于等于3》5米高、多》层住:宅间距?大于等于45米【高层住宅间》距大:于等:于50米时其宅间】绿地可计入集中绿】地
第三《十七条 各类建筑】须按交通工程规【划管理中相关规【定设置?机动:车停车?场室外停车场车位以!植草砖等形式进行】绿化设?。置,时其停车《面积的?50%可计入绿【化面积
第三十八】条, 住宅?(含公寓)中一居室!户在计算一》居室户总建筑面积】后以户?均90平方米建【筑面积?折算户?数再进行相关指标】计算
?。第三十九《。条 非机《动车停车场按有关】规定设置
注本规定!由,郑州市城乡规划行政!主管部门《负责解释《。
本规定自20【0,。9,年4月1日开始执行!,根据管理中的实】际情况每年》修订一?。次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