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节 【建筑高度和景观【控,制
第二十—六条 建《筑物高度除应符【合日照?、,建筑间距、消防、抗!震、人防等方面的要!求外应同时符合本】节规定
第二十【七条: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!的飞机场、》气象台、《广播电台《、,电,视台以及其他无线电!通讯(?。含微:波通讯)设施周围】的建(构)筑物其控!制高度应《符合有关净空—高度:限制的规定》
第:二十:八条 在涉及—文物保护的区域和】建筑保护单位周【围的建筑《工程其?。建筑形式《、高度的控制—应符合文物和历【史,、古建筑保护的有关!规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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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条 多】。层住宅长度不—。宜超过80米—高层住宅长度不宜超!过,60米?
第:三十条 沿》城市道路、建—设用地的围》墙宜:用绿篱、透空围【栏等形式其高度不宜!超,过,1.8米
第—三十一条 主次【干路两侧的建筑【应符:合城市景观要求 】不得临街《布置有碍市》容观:瞻的建?(构)筑物建筑物不!准擅自外扩》、改门?、改窗、掏孔、【挖洞;?不得擅自改变建筑】物,造型和立面
第【三,十二条?。 ,沿街建筑立面要全面!装修:、,粉刷其?装修标准、》装饰:材料、色彩、格调】及所要设置的牌【匾、楹联、霓虹【灯等应与周围环【境相协调并报—市城乡规划》。行政:主管部门批》准后实?施装饰立面应及时】清洗、粉刷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