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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【六章: 景观灯《饰容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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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九【条, 下:列建:筑物:、构筑?物、场所应》当,设置景观灯饰
!。
(—一):城市:标志:性,建筑物、构筑物;】
(【二)城市《主,要,街路两侧建筑物、】构筑物 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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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大型公共设!施、城?市桥梁?、河道?码头、公共广场、】绿化带、公园、大】型花坛、河道城市段!两岸以及夜》间,运行的游船》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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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城【市景观灯饰规划确定!的其他应当设置景】观灯饰的区域或者】建筑物、构筑物【
【
上述项《目的:新,建、改建、扩建【其景观灯饰设—。施应当与主体工程】同步设?计、同步建》设、同步使用 】
:。
:第三十条 设置【景观:灯,饰应当符合下列【规定:
】(一)设施美观、安!全、:环保、?。。节,能,不影响白昼的景【观效果; 》
《
(二)规格、!效果符合城市容貌】标准与周围环—境相协调《; ?
?
?(三)不影响道路】交通安全和市民【正常生?活 ?
《第三十一条 景观灯!饰的:。图案、文字、—灯光显示《不全或者设施污浊】、腐蚀、陈旧、【损坏的应《当及时清理、—修复:、更换 》
景观灯!饰设施应当按照【规定的时间》开,启,。和关闭 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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