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? 第六章《 景:观灯饰?容貌管理
第!二十九条 下列建】筑物、构筑物、【场所:应当设?置,景观:灯,饰,
(!。一)城市标志性建】筑物:、构筑?物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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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城市】主要街路两侧建筑】物,、构筑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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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大型【公共设?施、城市桥梁、河道!码头:、公共广场、绿【化带、公园、大型花!坛、河道《城市段?两岸以及夜》间运行的游船;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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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》城市景?观灯饰规划确定的】其他应当设置景观灯!饰的区域或》者建筑物、构筑【物,
】上述项目的新建、】改建、扩建其景【观灯饰设施应当与】主体工程同步设计、!同步建设、同步使用!
—第三十条 设置景】观灯饰应当》符合下列规》定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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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》一,)设施美观、—安全、环保、节能不!影响白昼的景—观效果; —
(二】)规格、《效果符合城》市容貌标《准与周围环境—相协调;
】
(三—)不影响《道路交?通安全和市》民正常生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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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?。三,十一条 景观灯【饰的:图案、文字、灯光】显示不全或者—设施污浊、腐蚀、】陈旧、损《。坏的应当及时—清理、修复、更换 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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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观灯饰设!施应:。当,按照规定《的时间开启和关闭】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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