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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五章 户外广告、!标志容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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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三条【 设置户外广告应当!向城市市容》行政主?管部:门申请办理批准手续!并按照批准》的要求设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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户外?广告设施陈旧、破损!。、,到期:或者失?去使用价值的应当及!。时维修?或者拆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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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《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!之一的禁止设置户】外广告设施 【
(一)!利用交通安全—设施:、交通标《志以及居民住宅楼】楼顶、墙体的; !
—(二)影响市政公用!设施、交通安—全设:施、交通《标志使用《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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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利用【行道树或者》损毁绿地的; 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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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四)属城市【标志性、代》表,性、纪念性》建,筑物、构筑物控【制地带的;
! ,
(五)横【。跨,城市道路的; 】
—(六)?。其他法律、法规【禁止设置户外—广告的?区域或?者载体?的 :
第二【十五条 《在城市?。道路、桥《。梁、建筑物、构筑】物以及其《他设:施或者户外》。公共场?所设置标志》、悬挂标语等—宣传物?品应当经城市—市容:行政主管部门批【准并按照批准的地点!、要:求和时?限,设置、悬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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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二,。十六条 临街设置】的标志?、信息栏、宣传【栏,、阅报栏《和实:物造型等《户外设?。。施应当保持完好、】整洁、美《观破损、陈旧、【污秽、字迹残缺【。的应当及时维—修、更换或》者拆除 》
,
第《二,十七条 临街—单位和经营店—。铺门面牌《匾应当按照》城市市?。容行政主管部门的】规范要求设》置
》
临街门面牌!匾应当一店一匾、整!洁美观、《安,全牢固、《功能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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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旧破】损、画面污损、字】体残:缺和存在安全—隐患的?应当及时维护、更】新、加固和更换【。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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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八【条 任何单位—和个人?不得:在城市建筑物—、构筑物的立面、门!窗,或者路面、桥梁【、护栏、电(—灯)杆、树木以【及其他设施和户外】公共场所张贴、涂】写或者?刻画;不《得在人行《天桥、立交》桥、主要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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路》两侧、?交通路口以》及其他户外公—共场所派发广告、】经营眭宣《传品 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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