! 第七章 —法,律责任
【第三十二条 违反】本条:例第十一条规定在】城,市道路两《侧利用建筑物、构筑!物的挑檐、》阳,台、房屋外墙以及设!施搭建建筑物—、构筑物的由城【市市容?行政: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拆除;逾期】未拆除的经市人【民政府批准予以强】制拆除并《处以5000元以】上,1万元以下罚款【
— 第三十三条 】违反:本条例第《十二条?、第十四条、第【二十三条第一款【规定的由城市—市容行?政,主管部门责》令限期改《正并按?照下:列规定处罚》。
(一)!擅自变更、》修饰或者未按照批准!的,要求变更、修饰临街!建筑物、构筑—物外部立面》。的按照违法变—。更、修饰立面面【移,每平米处《以1000》元罚款;《
】。。(二:)施工?工地未按照》规定设置围拦的【按,照,应当设置围挡长【度每延长《米处以100—元罚款;《废,水、泥浆随意排放】的按照污染面积每】平方米?处以5?00元罚款;工【程竣工后未在规定期!限拆除临时建筑物、!构筑物清理平整场】。地的处以1万元【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!;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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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【擅自:。设置或者未》按,照批准的要求设置】户外广告的按照【擅自设置广告版【面面积每《平方:米处以200元罚款! ,
》第,三十四条《 违反本条例第十】三条第?(四)项、》。第,(五)项、第十六】条、第十七条、第】十,八条、?第十九条第三款、】第二十三条第二【款、第二十》五条规定的》由城市市容行政主管!部门责令限期改正;!逾期不?改正:。的由城?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!按照下列规定处罚】。;,有本:条第(一)项、【第(二)项情形【拒不改?正的可?以予以没收;—有本条?第,(三:)项、第(五)【项、第(《。六)项、第(—八):项情形的可以扣押与!违,法行为?相关的物品、工具或!者,车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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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【在居住?区内:饲,养鸡、鸭、鹅、兔】、羊、猪《等家禽家畜的每头(!只)处以50元【罚,款,;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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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二)在户外【屠,宰禽:类的:每只处以《50元罚款》;屠宰畜《类的每头(》。只)处以50—0元罚款;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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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擅自占用城!市道路?。、广:场、步行街、游园】以及其他公共场地举!办节庆、文体、宣传!等大型活动或者【设置设施《、堆放物《品的按照站地面积】每平方米处》以200元》罚款; 》
(四】)集贸市场未—按照规定的时—。。间、地点和》范围经营或者环境】不整:洁、经营《。设施不完好的对【市场开办单位处【以1000元罚款】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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》(五)临街的—经,营者超出其经营场】所的门窗《、,外墙、场地界线摆】卖,、展示商品和进行】经营、作《业活:动,的按照?超出面积每平方米】处以2?00元罚款;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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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【在露天公共停车场所!。和其他公共空—地内停放、展示预】售车辆的《对预售车辆》停放者处以》每辆:1,000元罚款—;
!。(七)户外》广,告,设施陈旧《、,破损、到期、失【去使用?。。价值未?整修或者拆除—的按照广告版面【面积每平方米处以】1,00元罚款; 】
(八】)擅:自或者未按照批准的!地点、要求和时限在!城市道路、桥—梁、建筑物、—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!或者户外公共场所】设置标志、悬挂标】语等宣传物品的处】以500元罚—款 :
》第三:十五: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!十八:条,规定对在城市建筑】物、构筑物的立面、!。。门窗或者路而、桥】梁、护栏、电(【灯)杆、树》木以及其《他设:施和户外公共场【所张贴、涂》写、刻?画的由城市市容行政!。主管:部门责令其清除【并处以200—。元,以上500元以【下罚:款;对?在人行天桥》、立:交桥、?主要道路两侧—、交通路口》以及其他户》外公共场所派发【广告、经营_眭宣】传品的由城市市【容行政?主管部门《责令其改正》没收派发的剩余广告!和,经营性宣传品并【对违法行为人每【次处以?50:元罚款对《组织:者处以1《00:0元:以上20《00元以下罚款 】
》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!条例第十三条第【(一)项、》第,(二)项、第(【三)项、《第十九条第二款、第!二十条、《第二十?一条、第二十六【条、第二十七—条,、,第三十一条规定的由!城市市容行政—主管部门《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!改,正
第三!十七条 《城,市,。市容行政主管部门】及其工作人员—应当依法履行职责】遵守法?定程序公正文明执法!对滥用职权、玩忽职!守、徇?。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!位或者上级主管【机关给予行政处分;!构成犯罪的依—。法追:究刑事责任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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