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】第四章 公共场所及!设施:容貌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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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!。。和个人?不得擅自占用城市】道路:、,广场、步行街、【游,园以及其他公共【场地:举办活动或者设置设!施、堆放《。物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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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建!。。设或者举办节—庆、文体、宣—传,等大型活动需要占】用的应当向》城市市容行政—主管部门提交申请书!、,拟设位置平面图【等材料经《审查批准《后按照?有关规定办理审【批手续
!经,批准的单位和—。个人应当按》。照批准的时间—、地:点举办活《。动或者?设置设施、》堆放物品《并,保持场地整洁到【期时:拆除设施清除废弃物!井恢:复原状 《
第十【七条 集贸市场应】当按照规定》的时间、地点和范围!经,营,并保持环境》整洁阳?经营设施《的完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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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《十八条 临街的【经营:者不得超出其弪营】场所的门窗、外墙、!场地界?线摆卖、展示商【品和进行经营、【作业活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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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九条 新【建、改建、扩建的公!共建筑?、商业街区、居住】区,、大(中)型—建筑等应当配建【、增:建,停车场所《 :
停车场!所应当设立明显【界限:。、标志场内》车辆停放有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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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得在露》天公共停车场所和其!。他公共空地内—停放:、展示预售》。车辆: ,
第二【十条 在《市区内行驶的机动】车辆应当保持车体整!洁车体残《缺、污秽不洁、标志!残缺不全《以及货车《无后挡?板、罐装车无接漏器!的不得在《市区内?行驶 ?
第二十】一条 在《市区地面上设置的】市女:设施应当符合有【关设置规范并—保持安垒《、,整洁:。、完好出现破损、锈!蚀、脱落、多—位以:。及丧失功能的应【当及:时,维修:、,更斫或?者清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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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》十二条 城市—公共水域的容—貌应:当符合下《列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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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水】面保持清洁无—漂,浮垃圾、杂物; !
(二)!岸坡、护栏、涵【闸,。、泵站、亲水—平台等设施外观【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】无违章?悬挂物品、无违章】建筑物、构筑物和存!积垃圾、污》物; ?
(三)各!类运:行、:停泊船只以及码头等!临水建筑物、构【筑,物保:持容貌整洁各种【废弃:。物不得排入水体【 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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