—。。
第六章】 地质灾害避让【搬迁
》
? 第:。三十七?条发生地《质灾害险情或者灾】情不宜?采,取工程治理措施【的市、县人民—政府应当对该地质】灾害威胁区域内的】学校:、村(?居):民等组?织实施避让搬—迁,鼓励村(居》)民自?行避让搬迁
【
第三十八条对!村(居)民组织实施!避让搬迁的市—、县人?民政府应当组织【有关部门编制—搬迁安置方》。案明确搬迁范—围、安置地点、【搬迁安置补助标【准等事项
】 编制搬迁安置方案!应当充分《听取村?(,。居)民?委员会、村》。(居)民的》意见搬迁安置方【案应当在搬迁前【向社会公布接受社】会对:其实施情况的监【。督
乡【(镇:)人民?政府、街道办事处】和村:(居)?民委员会应当按【照职责做《好搬迁?安置方?案的具体落实工作 !
第三十【九条: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应,。当对搬迁安置用地】予,。以保障?
搬迁安】置用地应当符合地】质灾:害防治要求坚—持节约集约用地原】。则充分?利,用,荒,地
第【四,。十条市、县》人民政府或者其【委托的乡(镇)【人民政?府、街道办事处应当!事先与其《组织避让《搬,迁的村(居)民签订!。搬迁安置协议就【。搬迁安置补助—金额、?安,置用房面《积、搬迁过渡方【式和过渡期限、村民!原有宅基地的处【置,、解决?争议:的方法等事项作出明!。确约定
—。 :。第四十一条》政府组?织,避让搬迁和村—(居)民自行避让】搬迁的省、市、【县人民政府应—。当在搬?迁安置费用等方【面予以支持省人民】政府应当通过—多种渠道筹》集,资金加大对欠发达】地区搬迁安置费【用的支持《力度
》 ,
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