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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 【地质灾害治》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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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 第三十二条因自】然,因素:引发的地质灾害【确需治理的由县【级以上人民政府【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按!照国家?和省:。有,关地质灾害分—级治理的规》定组:织治理有关单位【和个人应当协助做】好治理?工作:
第三十三!条,因,工程建设等人—。为活:。动引:发的:地质灾害按照—谁引:发、谁?治理的原则由—责任人组织治—理并承担治》理所需经《费;造成他人—损失的责任》人应当依法予以赔】偿县级以上人民【政府国土资》源、交?通运输、水利—等部门应当加—强技术指导》和监督检查 —
前》款,规定的责任人由【地,质灾害发生地—的县级以上》人民政府国》土资源主管》部门组织专家—对地质?灾,害的:。。成因进行分析—论证后认《定
《 :。对地质灾害的治理责!任认定结《果有异议《的,可,以依法申请》行政:。复议或者提》起行政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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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》十四条地质》灾害治理《工,程的勘查《、设计、施工、【监理依照国务院建设!工程质量管》理,。条例执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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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投资【的,。地,质灾:害治理工《程的勘查《、设计、施工和【监,。理达到国家和省规定!的规模?标准的应当》依照招标投》标法:。。律、法规的规—定实行招标》投标 ?
县》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!的地质灾害应急【。治理工程的建设【可以在充分调—查,的基础上直接—制定应?急治理方案并予【以实施
第!三十五?条,地质灾害《治,理工程?的勘查?、设计、施工和监理!单位应当符合国务】院,地质灾害防治条【例规:定的条件《并取得相应资—质
—第,三十六条政府投资】的地质灾害》治理:工程竣工后由—县级以上人民政府】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组!织竣工验收》并在竣工验收合【格,后指定有关单位管】理和维?护
前款规!定以外的《地质灾害治》理工程?竣工后由责任人组】织竣工验《收并负?责,管理和维护》;竣:工,验收时应《当有国土资源主管部!门参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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